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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单位职能
科室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人事、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指导、监督全县民政行政执法,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体系建设;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承担全县民政业务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公益金、全县移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牵头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基建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二)社救福利科。负责拟订全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事业、养老服务业、福利彩票、慈善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指导开展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特殊对象生活救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指导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收养登记管理,牵头孤儿及其他困境儿童福利与救助,指导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指导残疾人权益保障和集中就业工作;牵头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指导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老年人福利、老年人优待工作,参与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和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慈善工作,指导开展日常性捐赠工作。

(三)行政审批和社会事务科。负责并指导全县民政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社会工作、区划地名、殡葬管理、婚姻登记、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提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制度建设,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和监督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导培训村(居)委会主任和城乡社区工作者,组织、协调、指导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城乡基层治理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推动相关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开展,负责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志愿者注册等工作,会同开展志愿者服务组织负责人和志愿者的培训和激励评价工作,承担全县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人员的注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的登记、监督管理和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等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信用管理,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评估,依法取缔县内非法社会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本县地名规划的编制实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承办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殡葬改革、婚姻登记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殡葬、婚姻机构和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殡葬、婚姻机关依法办事,推行移风易俗改革,参与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工作。参与拟订全县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和后期扶持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实施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组织开展移民安置的自验、初验和监督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后期扶持的监测评估、绩效评价、稽察等工作,根据省市下达的任务开展相关工作,办理移民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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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人事、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指导、监督全县民政行政执法,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体系建设;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承担全县民政业务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公益金、全县移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牵头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基建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二)社救福利科。负责拟订全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事业、养老服务业、福利彩票、慈善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指导开展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特殊对象生活救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指导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收养登记管理,牵头孤儿及其他困境儿童福利与救助,指导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指导残疾人权益保障和集中就业工作;牵头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指导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老年人福利、老年人优待工作,参与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和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慈善工作,指导开展日常性捐赠工作。

(三)行政审批和社会事务科。负责并指导全县民政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社会工作、区划地名、殡葬管理、婚姻登记、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提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制度建设,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和监督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导培训村(居)委会主任和城乡社区工作者,组织、协调、指导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城乡基层治理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推动相关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开展,负责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志愿者注册等工作,会同开展志愿者服务组织负责人和志愿者的培训和激励评价工作,承担全县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人员的注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的登记、监督管理和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等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信用管理,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评估,依法取缔县内非法社会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本县地名规划的编制实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承办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殡葬改革、婚姻登记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殡葬、婚姻机构和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殡葬、婚姻机关依法办事,推行移风易俗改革,参与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工作。参与拟订全县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和后期扶持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实施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组织开展移民安置的自验、初验和监督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后期扶持的监测评估、绩效评价、稽察等工作,根据省市下达的任务开展相关工作,办理移民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