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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能
科室设置

根据《文成县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方案》规定的职责,文成县公安局设18个职能科室(大队)。

1、政治处

政治处为县公安局党委的办事机构,主管全县公安机关的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党的建设、对外宣传、机构编制、干部管理考核考察推荐、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核调配考核任免、劳动工资警衔警号警察证审报、专业技术职务评报、公安院校招生政审、民警优抚、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计划生育、前卫体协、老干部管理等工作;制订公安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民警教育训练及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的正规化建设活动、年度评比、立功创模、表彰先进活动及政工理论调研活动;按时完成日常考勤、请休假审核审批、干部人事统计、文书档案管理及县委各部门、市局政治部、县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2、办公室(110指挥中心)

主管全县公安机关文秘工作,“110、119、122”三台合一报警服务台及全县公安机关接处警的指挥协调,制订处置紧急案(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的工作预案,实施统一指挥调度,组织值班备勤,协助县局领导集中处理重大紧急信息,协调处置紧急警务活动,及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监督和投诉,落实重特大突发性案(事)件的先期处置;负责全县公安工作信息的收集、调查、分析、研究、反馈和公安业务工作催办、督办、统计、档案、文书管理、公安保密、公安史志、公安会务及公安业务工作、综合性先进典型经验的宣传,起草、审核全局性重要文件、会议报告,组织、开展公安业务工作调研;完成县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办公室、县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3、督察大队(审计室)

主管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重要警务部署、落实情况、重要活动秩序维护情况、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情况、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公安行政法规的执行情况、武器警械及警用车辆的使用情况、公安报警请求及控告申诉的处置情况、警容风纪的遵守情况、履行职能情况、遵守纪律情况及警务保障情况等方面进行现场督察或暗访,健全监督机制,严肃队伍管理。组织对专项经费、中层单位经费的审计和民警离任审计工作;监督全局行政规费的收取和罚没款、暂扣款、赃款赃物及警务用车的管理。完成上级公安督察、审计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它督察、审计任务。

4、控申科

主管和受理公民、法人、其它组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履行法定职能、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的控告、申诉;负责对控告、申诉问题的立案、交办、督办、纠错、协调或直接查处、报结工作;接待、处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来信来访;完成查结各级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控申案件及疑难信访问题。

5、警务保障中心

主管全县公安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经费的预决算、申报、分配、核算、管理,收支两条线和固定资产管理,装备建设和管理,警务车辆上牌、审验、保险和管理,全体民警被装调拨和管理,全局基建项目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办公用房、办公用品的调配、水电设施的维护及环境卫生、赃款赃物的管理等工作,落实增收节支措施,完成各类会议的后勤接待和日常接待及县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6、法制预审大队

主管全县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和法制建设。负责对治安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的审核把关;统一负责刑事案件报捕、起诉的登记、报送工作,起草、审核提请县人大、县政府通过或发布的有关地方性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决定、通告;指导、监督公安执法,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评判及执法过错的认定、纠正。审核办理及报批劳教、少教、妇教案件,参与劳(少、妇)教案件的聆询工作;负责县公安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的受理、复议、应诉及败诉案件的理赔工作,公安法制的培训、宣传工作;主持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参与对重大、疑难刑事、行政案件定性、处理的研究;负责刑事案件的预审工作。完成市公安局法制处和县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7、户政科

主管全县户籍、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和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负责指导或办理全县常住人口的登记、迁移、注销、变更、农转非、户籍改革、统计等工作;负责全县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指导全县暂住人口、重点人口、高危人群管理、出租私房管理、门牌编制管理、农村治保会等群防群治网络建设、公安派出所规范化建设和全县征兵政审工作;完成县局领导和上级公安户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8、出入境管理科

主管全县公民出入境事务及外国人来我县居留旅行的管理等工作。负责我县公民因私出国、出境护照、通行证及换补发各类证照手续的受理和审核,境外回归人员恢复户口、回文定居手续的受理和审核,境外定居人员证照遗失、申领一次性出入境通行证手续的受理和审核,华桥、港澳台同胞暂住证手续的受理和审核,台湾同胞在文停留延期及办理一次性通行证手续的受理和手续,外国人居留证、临时居留证、出入境证件手续的受理和审核,外国人加入、退出中国国籍和中国人退出、恢复中国国籍的受理和审核;对常住境外人员和临时境外人员、“三资企业”和境外常住机构进行依法管理,做好对涉外案(事)件及出入境领域其它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好对不准出境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好对境外人员劳动就业的管理,指导派出所做好对境外回归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工作,完成县政府外事、侨务部门及上级公安外事部门交办的其它涉外事宜。

9、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计算机通信管理科)

主管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管理和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网上反动、淫秽等有害信息的监控,对境外有害信息网络提出封堵网站名单并通知有关部门封堵,对互联网经营服务单位的安全监督和“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安全审核、监督和管理,查处、打击公共信息网络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公安机关内部局域网建设、公安信息网站维护、信息中心库建设及病毒处置、值机管理,公安有线无线通讯建设、机要通信等工作,指导网上追逃、网上破案和公安工作网上管理业务,发挥科技强警的效能;完成县局领导和上级公安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10、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主管全县国内安全保卫工作,搜集、处理全县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情况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信息、研究对策;协助或直接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部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主义管理秩序、危害国防利益的案件;负责宗教、民族和文化领域的政治保卫工作;负责对涉及本县的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组织、社团(刊物)、宗教中的非法势力、反动会道门组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等及其人员的动态侦控与基础调查工作并防范、抵制、打击其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根据上级要求做好境外调研基础工作,积极开展隐蔽力量建设,指导、落实全县基层国内安全保卫基础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国内安全保卫工作任务。

11、经济文化保卫科

主管全县内部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管理重点单位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掌握内部单位敌社情、治安情况和政治动向;指导和组织实施在全县经文保单位开展隐蔽斗争;协助侦破发生在内部单位的各类刑事案件,查处内部单位发生的治安案件;指导列管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的组织建设及业务培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12、治安大队

主管全县社会治安工作,掌握全县社会治安动态。负责对部分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主义管理秩序及危害国防利益等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或直接查处各类治安行政案件,依法处置各类突出案(事)件和严重暴力犯罪案件;负责指导派出所或直接开展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民爆物品、易燃、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及消防安全等治安管理;负责全县范围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审批;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范围水上治安管理(包括大小水库、溪流水域的船舶、船闸、渡口及水上公共场所),办理外来船舶进出港的登记、报备手续;指导基层派出所的基础工作和规范化建设,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治安大队下设2个中队,一中队负责查处案件,二中队负责治安管理。

13、刑事侦查大队

主管全县刑事案件的侦查、预防工作和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工作。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情况,管理刑事犯罪的情报信息;负责全县各类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承担重特大刑事案件、多发性、常发性和系列性案件的侦破;指导、协调、参与追捕各类逃犯;组织开展打击刑事犯罪的专项斗争;直接负责对刑事案件现场的勘查和痕迹物证尸体的检验、解剖鉴定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刑事犯罪信息中心建设、刑事技术三级点的建设,开展刑事技术研究,运用科技手段开展侦查破案工作;负责完成外地公安机关协助侦查等工作任务。

刑事侦查大队下设3个中队,一中队负责大峃镇、樟台、龙川、金炉、里阳等乡范围刑事案件的侦查;二中队负责其余28个乡镇范围刑事案件的侦查;三中队负责刑事技术及刑事情报资料。

14、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主管全县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和防范工作。负责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和部分侵犯财产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派驻金融、财税、工商、烟草、技术监督等单位联络室的管理;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经济犯罪侦查任务。

15、禁毒大队

主管全县禁毒、缉毒工作。负责毒品的禁种、禁吸、禁贩、禁制工作,掌握、分析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规律特点、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和涉毒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和易致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禁毒宣传、落实强制戒毒措施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办的日常业务。

16、特警大队

维护全县范围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接受群众报警,救援危难群众;承担处置全县暴乱、骚乱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等突发性事件;制止和处置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特大治安事件和严重暴力犯罪行为。

17、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监所管理大队)

承担县公安局、县检察局、县法院主办的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后的羁押和法院判决后余刑一年以下人犯的管教、改造任务。看管、执行被处以治安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违法人员。负责对在押犯罪嫌疑人、已决犯、被拘留违法人员的监管、教育、生活保障工作;组织开展狱内侦查,深挖犯罪及在押人员再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指导派出所对被判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判缓刑、假释的罪犯实施监督和考察。

监所管理大队下设3个中队,即管教中队、巡查中队、狱侦中队。

18、交通警察大队

主管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承担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制止、查处道路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研究、拟定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对策措施;负责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落实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维护保养及非交通占道的管理;参与全县道路建设和交通设施的规划与设计,负责全县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和公路用地内广告牌、招牌设置的审批;开辟、调整运营车辆的行驶路线和站点建设的审核;负责全县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安全检测和管理,各类驾驶证件的核发和管理,驾驶员培训、教育和管理;打击车匪路霸、堵截逃犯;接受公民报警、求助;依法查处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协助处置暴乱、骚乱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等突发性、暴力性事(案)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下设9个职能科室,即:综合室、事故处理中队、秩序中队、大峃镇中队、峃口中队、西坑中队、珊溪中队、玉壶中队和车辆管理所。

19、派出所(共10个)

公安派出所是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依法直接承担维护辖区治安秩序、协助县级公安机关完成职能任务。根据行政区域分布、地理位置、治安状况、人口数量等综合因素,全县设大峃镇、珊溪(飞云湖水上)、玉壶、南田、峃口、黄坦、西坑、周壤等10个派出所。其中:大峃镇派出所管辖大峃镇、樟台乡、里阳乡、龙川乡、金炉乡;珊溪(飞云湖水上)派出所管辖珊溪镇、仰山乡、桂山乡及珊溪水库“库区内所有船舶、码头、渡埠、渡口及水上娱乐场所等设施的治安管理工作;玉壶派出所管辖玉壶镇、上林乡、东溪乡、金星乡、朱雅乡;南田派出所管辖南田镇、十源乡、黄寮乡;峃口派出所管辖峃口乡、金垟乡、双桂乡、周山畲族乡、公阳乡、平和乡;黄坦派出所管辖黄坦镇、富岙乡、云湖乡;西坑派出所管辖西坑畲族镇、石垟乡、下垟乡、岭后乡;巨屿派出所管辖巨屿镇;周壤派出所管辖周壤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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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成县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方案》规定的职责,文成县公安局设18个职能科室(大队)。

1、政治处

政治处为县公安局党委的办事机构,主管全县公安机关的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党的建设、对外宣传、机构编制、干部管理考核考察推荐、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核调配考核任免、劳动工资警衔警号警察证审报、专业技术职务评报、公安院校招生政审、民警优抚、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计划生育、前卫体协、老干部管理等工作;制订公安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民警教育训练及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的正规化建设活动、年度评比、立功创模、表彰先进活动及政工理论调研活动;按时完成日常考勤、请休假审核审批、干部人事统计、文书档案管理及县委各部门、市局政治部、县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2、办公室(110指挥中心)

主管全县公安机关文秘工作,“110、119、122”三台合一报警服务台及全县公安机关接处警的指挥协调,制订处置紧急案(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的工作预案,实施统一指挥调度,组织值班备勤,协助县局领导集中处理重大紧急信息,协调处置紧急警务活动,及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监督和投诉,落实重特大突发性案(事)件的先期处置;负责全县公安工作信息的收集、调查、分析、研究、反馈和公安业务工作催办、督办、统计、档案、文书管理、公安保密、公安史志、公安会务及公安业务工作、综合性先进典型经验的宣传,起草、审核全局性重要文件、会议报告,组织、开展公安业务工作调研;完成县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办公室、县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3、督察大队(审计室)

主管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重要警务部署、落实情况、重要活动秩序维护情况、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情况、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公安行政法规的执行情况、武器警械及警用车辆的使用情况、公安报警请求及控告申诉的处置情况、警容风纪的遵守情况、履行职能情况、遵守纪律情况及警务保障情况等方面进行现场督察或暗访,健全监督机制,严肃队伍管理。组织对专项经费、中层单位经费的审计和民警离任审计工作;监督全局行政规费的收取和罚没款、暂扣款、赃款赃物及警务用车的管理。完成上级公安督察、审计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它督察、审计任务。

4、控申科

主管和受理公民、法人、其它组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履行法定职能、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的控告、申诉;负责对控告、申诉问题的立案、交办、督办、纠错、协调或直接查处、报结工作;接待、处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来信来访;完成查结各级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控申案件及疑难信访问题。

5、警务保障中心

主管全县公安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经费的预决算、申报、分配、核算、管理,收支两条线和固定资产管理,装备建设和管理,警务车辆上牌、审验、保险和管理,全体民警被装调拨和管理,全局基建项目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办公用房、办公用品的调配、水电设施的维护及环境卫生、赃款赃物的管理等工作,落实增收节支措施,完成各类会议的后勤接待和日常接待及县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6、法制预审大队

主管全县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和法制建设。负责对治安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的审核把关;统一负责刑事案件报捕、起诉的登记、报送工作,起草、审核提请县人大、县政府通过或发布的有关地方性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决定、通告;指导、监督公安执法,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评判及执法过错的认定、纠正。审核办理及报批劳教、少教、妇教案件,参与劳(少、妇)教案件的聆询工作;负责县公安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的受理、复议、应诉及败诉案件的理赔工作,公安法制的培训、宣传工作;主持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参与对重大、疑难刑事、行政案件定性、处理的研究;负责刑事案件的预审工作。完成市公安局法制处和县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7、户政科

主管全县户籍、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和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负责指导或办理全县常住人口的登记、迁移、注销、变更、农转非、户籍改革、统计等工作;负责全县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指导全县暂住人口、重点人口、高危人群管理、出租私房管理、门牌编制管理、农村治保会等群防群治网络建设、公安派出所规范化建设和全县征兵政审工作;完成县局领导和上级公安户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8、出入境管理科

主管全县公民出入境事务及外国人来我县居留旅行的管理等工作。负责我县公民因私出国、出境护照、通行证及换补发各类证照手续的受理和审核,境外回归人员恢复户口、回文定居手续的受理和审核,境外定居人员证照遗失、申领一次性出入境通行证手续的受理和审核,华桥、港澳台同胞暂住证手续的受理和审核,台湾同胞在文停留延期及办理一次性通行证手续的受理和手续,外国人居留证、临时居留证、出入境证件手续的受理和审核,外国人加入、退出中国国籍和中国人退出、恢复中国国籍的受理和审核;对常住境外人员和临时境外人员、“三资企业”和境外常住机构进行依法管理,做好对涉外案(事)件及出入境领域其它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好对不准出境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好对境外人员劳动就业的管理,指导派出所做好对境外回归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工作,完成县政府外事、侨务部门及上级公安外事部门交办的其它涉外事宜。

9、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计算机通信管理科)

主管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管理和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网上反动、淫秽等有害信息的监控,对境外有害信息网络提出封堵网站名单并通知有关部门封堵,对互联网经营服务单位的安全监督和“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安全审核、监督和管理,查处、打击公共信息网络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公安机关内部局域网建设、公安信息网站维护、信息中心库建设及病毒处置、值机管理,公安有线无线通讯建设、机要通信等工作,指导网上追逃、网上破案和公安工作网上管理业务,发挥科技强警的效能;完成县局领导和上级公安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10、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主管全县国内安全保卫工作,搜集、处理全县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情况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信息、研究对策;协助或直接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部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主义管理秩序、危害国防利益的案件;负责宗教、民族和文化领域的政治保卫工作;负责对涉及本县的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组织、社团(刊物)、宗教中的非法势力、反动会道门组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等及其人员的动态侦控与基础调查工作并防范、抵制、打击其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根据上级要求做好境外调研基础工作,积极开展隐蔽力量建设,指导、落实全县基层国内安全保卫基础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国内安全保卫工作任务。

11、经济文化保卫科

主管全县内部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管理重点单位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掌握内部单位敌社情、治安情况和政治动向;指导和组织实施在全县经文保单位开展隐蔽斗争;协助侦破发生在内部单位的各类刑事案件,查处内部单位发生的治安案件;指导列管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的组织建设及业务培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12、治安大队

主管全县社会治安工作,掌握全县社会治安动态。负责对部分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主义管理秩序及危害国防利益等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或直接查处各类治安行政案件,依法处置各类突出案(事)件和严重暴力犯罪案件;负责指导派出所或直接开展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民爆物品、易燃、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及消防安全等治安管理;负责全县范围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审批;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范围水上治安管理(包括大小水库、溪流水域的船舶、船闸、渡口及水上公共场所),办理外来船舶进出港的登记、报备手续;指导基层派出所的基础工作和规范化建设,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治安大队下设2个中队,一中队负责查处案件,二中队负责治安管理。

13、刑事侦查大队

主管全县刑事案件的侦查、预防工作和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工作。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情况,管理刑事犯罪的情报信息;负责全县各类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承担重特大刑事案件、多发性、常发性和系列性案件的侦破;指导、协调、参与追捕各类逃犯;组织开展打击刑事犯罪的专项斗争;直接负责对刑事案件现场的勘查和痕迹物证尸体的检验、解剖鉴定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刑事犯罪信息中心建设、刑事技术三级点的建设,开展刑事技术研究,运用科技手段开展侦查破案工作;负责完成外地公安机关协助侦查等工作任务。

刑事侦查大队下设3个中队,一中队负责大峃镇、樟台、龙川、金炉、里阳等乡范围刑事案件的侦查;二中队负责其余28个乡镇范围刑事案件的侦查;三中队负责刑事技术及刑事情报资料。

14、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主管全县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和防范工作。负责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和部分侵犯财产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派驻金融、财税、工商、烟草、技术监督等单位联络室的管理;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经济犯罪侦查任务。

15、禁毒大队

主管全县禁毒、缉毒工作。负责毒品的禁种、禁吸、禁贩、禁制工作,掌握、分析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规律特点、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和涉毒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和易致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禁毒宣传、落实强制戒毒措施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办的日常业务。

16、特警大队

维护全县范围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接受群众报警,救援危难群众;承担处置全县暴乱、骚乱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等突发性事件;制止和处置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特大治安事件和严重暴力犯罪行为。

17、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监所管理大队)

承担县公安局、县检察局、县法院主办的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后的羁押和法院判决后余刑一年以下人犯的管教、改造任务。看管、执行被处以治安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违法人员。负责对在押犯罪嫌疑人、已决犯、被拘留违法人员的监管、教育、生活保障工作;组织开展狱内侦查,深挖犯罪及在押人员再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指导派出所对被判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判缓刑、假释的罪犯实施监督和考察。

监所管理大队下设3个中队,即管教中队、巡查中队、狱侦中队。

18、交通警察大队

主管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承担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制止、查处道路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研究、拟定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对策措施;负责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落实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维护保养及非交通占道的管理;参与全县道路建设和交通设施的规划与设计,负责全县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和公路用地内广告牌、招牌设置的审批;开辟、调整运营车辆的行驶路线和站点建设的审核;负责全县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安全检测和管理,各类驾驶证件的核发和管理,驾驶员培训、教育和管理;打击车匪路霸、堵截逃犯;接受公民报警、求助;依法查处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协助处置暴乱、骚乱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等突发性、暴力性事(案)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下设9个职能科室,即:综合室、事故处理中队、秩序中队、大峃镇中队、峃口中队、西坑中队、珊溪中队、玉壶中队和车辆管理所。

19、派出所(共10个)

公安派出所是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依法直接承担维护辖区治安秩序、协助县级公安机关完成职能任务。根据行政区域分布、地理位置、治安状况、人口数量等综合因素,全县设大峃镇、珊溪(飞云湖水上)、玉壶、南田、峃口、黄坦、西坑、周壤等10个派出所。其中:大峃镇派出所管辖大峃镇、樟台乡、里阳乡、龙川乡、金炉乡;珊溪(飞云湖水上)派出所管辖珊溪镇、仰山乡、桂山乡及珊溪水库“库区内所有船舶、码头、渡埠、渡口及水上娱乐场所等设施的治安管理工作;玉壶派出所管辖玉壶镇、上林乡、东溪乡、金星乡、朱雅乡;南田派出所管辖南田镇、十源乡、黄寮乡;峃口派出所管辖峃口乡、金垟乡、双桂乡、周山畲族乡、公阳乡、平和乡;黄坦派出所管辖黄坦镇、富岙乡、云湖乡;西坑派出所管辖西坑畲族镇、石垟乡、下垟乡、岭后乡;巨屿派出所管辖巨屿镇;周壤派出所管辖周壤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