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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单位职能
科室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宣传、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牵头负责对外联络和教育系统绩效考核工作。牵头负责网络与信息化规划管理。指导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牵头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事项和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教育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承担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涉法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普法工作。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

(二)政工科。负责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学校(单位)局管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拟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全县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名优骨干教师的培养、评选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教师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师编制、师德师风、教师招聘、待遇保障、职称评审、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教师人事代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学校(单位)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贯彻落实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与拨款政策,负责全县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部门预决算编制。负责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教育收费管理、学生资助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编制全县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教育事业、教育经费和教育基建统计等工作。指导全县教育基建和后勤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指导和监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教育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负责拟订全县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教育管理有关文件、工作计划和相应的实施方案。负责基础教育各类学校课程、教材的建设和管理及教学计划的落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统筹管理、指导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负责制定并实施学校办学标准,有序实施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组织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县各类教育招生工作和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工作。承担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负责局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服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和检查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督导科。拟订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标准和方案,指导全县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统筹管理面向学校的各类检查活动。承担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县督学队伍建设工作。起草全县教育督导报告。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校园安全科。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维护稳定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指导校园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指导学校消防、实验室、交通、防溺水、禁毒、反恐、反校园欺凌、反诈骗、扫黄打非等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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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宣传、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牵头负责对外联络和教育系统绩效考核工作。牵头负责网络与信息化规划管理。指导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牵头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事项和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教育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承担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涉法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普法工作。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

(二)政工科。负责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学校(单位)局管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拟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全县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名优骨干教师的培养、评选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教师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师编制、师德师风、教师招聘、待遇保障、职称评审、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教师人事代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学校(单位)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贯彻落实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与拨款政策,负责全县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部门预决算编制。负责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教育收费管理、学生资助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编制全县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教育事业、教育经费和教育基建统计等工作。指导全县教育基建和后勤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指导和监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教育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负责拟订全县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教育管理有关文件、工作计划和相应的实施方案。负责基础教育各类学校课程、教材的建设和管理及教学计划的落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统筹管理、指导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负责制定并实施学校办学标准,有序实施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组织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县各类教育招生工作和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工作。承担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负责局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服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和检查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督导科。拟订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标准和方案,指导全县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统筹管理面向学校的各类检查活动。承担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县督学队伍建设工作。起草全县教育督导报告。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校园安全科。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维护稳定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指导校园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指导学校消防、实验室、交通、防溺水、禁毒、反恐、反校园欺凌、反诈骗、扫黄打非等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