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文成县科学技术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文成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文成县大峃镇屿根路1-1号,电话:0577-59026591,邮编:3253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文成县科学技术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遵照各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公信度,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文成县科学技术局根据行政职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本单位组织机构、政府文件、计划总结等。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公开完善机构概况、领导信息、政策文件等。全年编辑、发布和更新政府文件、通知公告和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共计37条。其中,发布工作文件5条,发布公示公告7条,发布工作动态19条,发布财政信息2条,更新组织人事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文成县科学技术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公开信息为已主动公开信息,已答复申请人,无引发行政争议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由专人做好政务信息的发布、更新和维护,形成有领导分管,有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构架。建立完善以门户网站等为主体的政务信息公开和科技服务平台,及时公布重点工作、相关政策及其解读,第一时间为全县科技企业、科技工作者提供科技信息服务。加强政策解读,对中央和省市各级出台的各项科技政策,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等多途径进行解读。

(四)加强平台建设。为方便公众获取相关信息,通过文成政府门户网站、文成新闻网、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将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流程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做到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办事指南标准化。制作“科技计划项目办理流程”图和“惠企利民政策码上直达”等展板2个,方便群众了解申请科技项目流程和科技惠企利民新政策。大力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公共服务2项;严格按行政审批程序、时限对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受理、审核、转报、办结、最终整理成档。全年通过温州科技大脑共受理科技计划项目四期共28项,办结事项28项,办结率100%。

(五)强化监督保障。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的职能科室,全面协调处理日常事务。积极参与文成县开展的社会评议工作,推进社会评议工作开展,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广度及满意度。力求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运行机制,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数量有限,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规范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深化公开内容,优化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及公信。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内容及操作规程等知识进行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指导,加强监督责任落实。提高对信息公开的重视度和主动性,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时按质开展。积极报送相关工作动态信息,提高政务公开的意识,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和政务信息,向广大群众普及相关科技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时效性,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