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文成县民政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动“阳光民政”建设。现就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我局历来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这工作作为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的重要手段,作为加强和完善民政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从抓制度、抓平台、抓内容入手,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抓制度,抓实信息公开工作。县民政局党组书记亲自带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指定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以及各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落实人员。2014年,召开3次专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监督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抓。遵照上级有关文件,研究出台县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制订了明细的政务信息公开流程,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组织化和常态化。
(二)抓载体,抓深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网建设的要求,我局以文成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阵地,以省民政厅网、市民政网、【】县民政网、文成新闻网为辅助,除了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布的其他信息外,我局多渠道、多方式地及时公开和刷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同时,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早发现和处置需要回应的舆情信息,特别对殡葬改革工作,我局联合县委宣传部、广电中心、新闻中心专门举办了“殡葬改革大家谈”节目,与广大群众进行网上互动,有力消除了不实传言,引导全社会更进一步关心和支持殡葬改革。同时,我局对退伍军人上访、低保家庭审核、门牌编制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利益的事项均做到按时公开、真实公布,努力提高民政部门公信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三)抓内容,抓精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民政信息公开内容,安排专人负责文成县民政网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发布,确定从国家省市、县、乡镇动态、民政办事指南、收费项目、民政法规、政策文件解读7个方面,拓展信息容量,让广大群众更了解、关注和支持文成民政工作。尤其在民政权力清单的清理工作中,我局梳理职权清单65个目录、134项,连同4条财政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民政信息公开工作从量到质的转变、从多到精的升华,推动了“透明政府、阳光民政”建设。
二、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分为机构编制、工作报告、政策文件、人事调整、日常动态、行政执法、财政信息、承诺事项、社会监督、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政府决策,共12项。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4年主动公开信息309条。其中,通过文成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相关信息123条,通过县民政网等其他渠道公开信息186条。
(二)2014年主动公开信息具体类别。在文成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机构信息2条、政策文件75件、人事信息3项、工作信息10条、行政许可信息17条、财政信息4条、公共服务事项1个、政府决策信息11条。在省市县民政部门网部和文成新闻中心发布民政工作动态信息186条次。
(三)2014年主动公开信息系统运行。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信息全部免费向社会公开。2014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也暂也其他需要进一步说明和报告的事项。
三、问题对策
几年来,我局认真遵照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由于民政工作的繁杂性和广泛性,一些政策的酝酿时间较长。出台时间与发布时间出现一定的脱节。此外,一些信息,受制于政策限制,不能第一时间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广度有待提高。当前,我局公开的信息仍然较多地围绕主体工作展开,公开的内容大多是政策文件,依托平台也较为单一,主要依靠政府和部门信息平台,跟进解读和宣传的内容和载体不多,群众不了解或“知而不晓“的情况较为普遍。三是信息公开的互动化有待提高。信息公开主体较为单一,与广大群众之间,缺乏思想交流和工作互动,信息公开的影响面较为狭窄。针对这些问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围绕上级部门要求,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严格信息公开奖惩制度。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有关信息公开的好方法和经验,加强岗位责任追究,完善科室协同机制,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更新频率。
(二)进一步扩宽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开展信息公开专项清理工作,对全局工作信息进行梳理、对原有的信息目录进行补充完善,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全面更准确的民政信息。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教育。继续加强《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着力增强全局干部规范、按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的主动意识和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大民政系统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促进互动交流。
附件:文成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2月3日
文成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0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7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7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3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