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文成县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文成县体育局办公室(地址:文成县大峃镇体育场路体育中心内,邮编:325300,联系电话(传真):0577-59025582)。
一、概况
2018年,文成县体育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深化改革创新,规范公开平台,拓展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回应,不断提高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推进县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搞好统筹安排部署。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县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明确责任,推动公开工作落实。明确各科室、直属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先后通过县政府OA系统、局网站、文成体育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公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文件发布、工作动态、行政审批事项等情况,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在县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举办并组织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
(一)为加强县体育局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推进行政审批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和使用信息公开,强化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推动体育工作公开透明,我局依照部门职责,梳理了全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事项,如体育三级运动员、三级教练员、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审核发证;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招标、施工、安装;体育彩票公益金预算和决算等都依法、全面、准确的在网站进行公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注重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了县体育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不断完善更新体育部门网站,设立了公式栏,注重和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的沟通和合作,利用媒体作用加强对体育信息公开的宣传。
(三)落实县财政部门要求,2018年县体育局预算资金公开等经费使用情况在网站上公式,向社会公开,并安排专人负责向社会作解释说明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尚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尚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步骤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内容还需要进一步丰富。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努力整改,并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及时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体育热点难点问题。以体育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体育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体育工作政府信息,确保县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真实性和实效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文成县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文成县体育事业发展局
附件:
文成县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县体育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数 | 件 | 0 |
(一)适用一般程序作出处罚的案件数 | 件 | 0 |
(二)公开数 | 件 | 0 |
(三)不公开数 | 件 | 0 |
五、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
单位负责人:孟晓豪审核人:周建旺填报人:朱佳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