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漈镇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0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百丈漈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一、    概述

一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正常运转。因应人事变动

造成许多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人员进行调整,及时了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信息,并指导、协助相关人员的工作交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正常运转。

二是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质量和时效性。一方面,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原有的公文处理单,做到从文件生成时就界定该文件是否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范畴,并明确要求每份文件必须说明不公开理由,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质量。另一方面,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获得政府信息,我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实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时限的自动提醒,有效减少主动公开信息的逾期,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时效性。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通过积极参加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网上直报系统的使用以及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同时,积极落实市、县布置的相关培训及工作任务,并按时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网上直报系统进行数据的上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21

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镇未接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未出现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的情况,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五、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度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200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准确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由于人员变动,致使一段时间内政府信息公开不迅速、更新不及时;二是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丰富。还需通过更灵活有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多、更新的政府信息;三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我镇印制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但这些制度还需要在实际执行中不断调整和规范,进一步增强可操作性。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把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并稳定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从人力、财力、物力上大力支持队伍建设。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增加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健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三是不断规范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以及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保密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编制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0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表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1

其中:网上公开数

21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总数

0

(一)已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量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①申请内容不明确

0

②信息不存在

0

③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0

④属于免予公开范围

0

申请公开收取成本费小计

0

(二)未答复数

0

三、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以外的方式解答咨询次数

0

四、各类申诉总数

0

其中:1.行政复议数

0

2.行政诉讼数

0

3.行政申诉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