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壤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周壤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文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n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周壤镇联系(地址:文成县周壤镇人民政府,电话:0577-59007818,邮编:32531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全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机关无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上报和完善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信息。按照网上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我们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按时上传政府工作动态。为确保政务信息的实效性,我们制定了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全镇各部门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到党政办,有专职信息员初审后,将符合政务公开的内容交分管领导审核后通过网络上报文成县人民政府网站。严格执行保密审核制度。在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保密审核制度,在信息公开前,都要经过专职信息员,分管领导的审核批准。一年来,未发生超越公开范围和内容失实的信息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务信息的及时上报并公开,使广大群众了解到周壤镇的政务工作动态和社会发展情况,增强了政府运作的公开透明性。在城乡统筹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办理等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中,我们也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向广大村民发放宣传资料和办理指南,使各项惠民政策及时传达到群众中去。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要求,我们配套完善了便民服务中心的软硬件设施,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公开办理事项和办事流程,印发办事指南,让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提供的服务和办理事项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我们加强对各村的指导监督,规范办事流程,使政务公开工作延伸至村,真正实现亲民、利民、便民、为民。

(五)监督管理

确定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主动公开。本单位积极参与文成县开展的社会评议工作,推进社会评议工作开展,更大程度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广度及满意度。2021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认识不足,理解不到位。部分科室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

(二)工作不持续,力度不够大。部分村和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缺乏持续性,政务公开的力度也不够大,进展不快,不能适应构建阳光型政府的工作要求。

(三)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少数科室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使群众难以了解全貌,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者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存在对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现象,只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却对办事结果不公开或者少公开,群众无法实施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