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要做法和成效、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共6个部分组成。现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健全体系,加压定责,确保公开有实效。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乡纪委协同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行政监察。编制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各部门、单位、村按照工作任务分工的要求,各司其职,认真执行,确保全乡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是严格程序,加强培训,大力提升公开数量。公开前,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在OA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还结合我乡实际,以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为载体,进行公开。全乡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大类12条,方便了人民群众查询。同时,大力举办政府公开培训班,提升广大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2018年共举办培训班1期,受训人员40余名,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三是抓牢实效,程序到位,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把政府信息公开摆在政府工作突出位置。在公开程序上,首先由机关、村、科室提供资料,然后对所需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整理,再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把关,最后由党政办公室等相关科室具体实施公开。对重要的政务活动,一律要求民主议事在前,决策公布在后,经党委会讨论,广泛征求并统一意见后方可进行公布。对涉及到各类财务收支的,一律审计理财在前,核实公布在后,因此政府所有的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目前,我乡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做到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截至目前,我乡未发生一例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是强化保密,深化内容,全年公开圆满完成。我乡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2018年无发生1例保密事项公开事件。同时,按照县政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工作情况,重点公开主要工作职责、条线工作情况、政府规范性文件、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合作医疗等重点方面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公开任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识程度不高。有时公开较慢,对往年的政策文件还需要逐个清理录入。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六、今后的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梳理、整合政府信息,规范公开政府办事服务信息;在其它公共场所采用政府简报、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规范工作流程。升级完善全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规范公开行为,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
(三)完善配套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
(四)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五)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县委办、县府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6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8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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