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阳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政府门户网站(www.wenche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文成县公阳乡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325300,联系电话(传真):0577-6771800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公阳乡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省、市、县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根据效能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努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公阳乡的政府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具体情况概述如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无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7

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9247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收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实践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提升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二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在继续做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规划计划等常规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财政预决算、行政机关收支、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信息的公开力度。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构成相对稳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通过自学和加强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