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漈镇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0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百丈漈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百丈漈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7781234。

一、概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1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根据《条例》要求,为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我镇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的成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如实及时公开。对应公开的事项,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栏等途径及时公开,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重点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的文件材料的学习,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做好保密审查教育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栏的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镇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镇未接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例。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少,此项工作依托镇党政办开展,只有1名兼职人员,存在人手不足的问题。

2、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3、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形式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办法

1、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增加人手,增派专职人员。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3、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4、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社区等基层领域的延伸,并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1年度文成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36

其中:网站公开数

36

新闻发布会次数

0

听证会次数

0

通过电话、网络、口头等方式解答群众咨询

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受理申请总数

0

其中:1. 当面申请数

0

2. 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 同意公开数

0

2. 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信息”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 不予公开数

0

其中:(1)“涉及国家秘密”数

0

(2)“涉及商业秘密”数

0

(3)“涉及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内部管理信息”数

0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 其它

0

三、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败诉数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败诉数

0

百丈漈镇人民政府                                                                    

201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