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公安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0

现将2015年度文成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请予监督。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八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概述

2015年,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民警,并确定各部门的联络员,统一部署,狠抓落实。为统筹推动工作开展,县局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文成公安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等工作统一归并到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规定县局各部门的联络员,履行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形成了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形式和主要内容

1.政府网站。

我局在文成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xxgk.wencheng.gov.cn/xxgk/上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市民安全防范、曝光台、办事指南、公安综合要闻、警务报道、案件公开、公告公示、法规政策、行政复议、车辆违章查询等内容。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网址:http://www.zjzwfw.gov.cn/)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和权力清单;在文成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wencheng.gov.cn/?rxLoad=1)上公开机构信息、政策文件等。

2.新闻媒体。与文成新闻网合作通过温州报业集团统一发行自办的《文成公安》,与文成电视台合作创办的《文成警示》电视专栏、与文成广播电台合作创办的《交通伴你行》广播专栏等。

3.其它公开方式。“平安文成”腾讯微博、“文成公安”新浪微博,“文成公安”人民微博,“文成公安”新华网微博,“平安文成”公众微信平台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利用警民恳谈,志愿者服务小分队宣传,流动警务车宣传,110宣传日、警营开放日、安全宣传周、社会开放日、广场宣传日、安全防范进社区、电信诈骗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利用社区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发布便民、防范等警务信息。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我局依托“文成县公安局”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文成政务服务网、微博微信等平台,累计发布3363条信息,回应解读81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送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在原有的基础上没有重新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及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工作中还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内容不健全等问题。为改善工作中的不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2015年我局将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继续组织各部门联络员学习《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民警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做到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并及时对申请人给予答复,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

二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公开内容不健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完善。

三是拓展新的信息公开平台。在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基础上,拓展公告、宣传栏、警营开放日等多种平台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构建多样化公开渠道。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5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单位名称(公章):文成县公安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57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8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63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周瑞珊       

联系电话:508142               填报日期: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