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环保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近年来我局坚持开放的工作导向,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在县政府政务信息网站、县环保局网站、局内部公示栏和报刊、微博、微信媒介上的公开力度,努力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公众知晓率,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的规范。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了环保信息公开的一系列制度机制,优化了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载体平台,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8条,回复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无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在环保门户网站上公布了局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信息公开的方式、联系电话、内设机构、领导分工、行政权力公开等各类信息,在网上公布并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内容涉及管理规范、发展计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等。

  (一)公开数量

  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  (二)公开类别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公开了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文件。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我局将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环保重点、难点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抓重点,及时向全社会进行公开。同时还及时向公众公开了环境状况公报、空气质量报告、饮用水源质量报告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

  3、政府机构和人事

  我局在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在网站上公开了我局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能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情况,公开了我县环保局工作职责及我县环保局领导分工等信息。

  (三)公开形式

1、网站公开。网络是环保部门与社会公众沟通的重要渠道,也是全面展示我县环保工作的重要窗口,是我局环保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

2、其他方式公开。我局积极探索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使环保信息公开更加便民。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3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收到公民政府公开信息申请38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无发生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新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公开形式和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公开信息及时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同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优化公开重点。按照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要求,在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审批信息公开、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等方面全面优化,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环境信息,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有力助推社会公众监督,以全面公开来推动社会形成环保共识。

  二是优化公开载体。从公众立场出发,对主要公开渠道“绿色文成”网站调整板块分类设置,进一步整合相关信息,让公众能方便快捷的搜寻到需要的信息。同时与时俱进强化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媒介、自媒体在环境信息公开上的应用,更大程度提供便民利民。

  三是优化公开机制。定期对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通报。特别是对于出台的政策,要根据政策的实施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配发简易通俗版本,利于公众理解。完善年报制度,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组织全县环保系统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交流,完善各局门户网站建设和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