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峃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大峃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峃镇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峃镇建设路159号,邮编:325300,电话:0577-5902959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5年,大峃镇人民政府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系列文件精神,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为导向,以“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为原则,突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细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各政府信息主动上网公开、公文信息属性审核等方面的常态化督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开通并完善“文旅鹤城”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乡镇动态,开启移动式便民服务。


(二)积极推进重点事项信息公开。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重点公开重大公共政策、监督渠道等等社会关注领域的政府信息。完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截至目前累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约44条。在“大峃镇安全生产”微博号发布了226条安全生产和消防相关信息,在市民政局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发布了500余条民政信息,在“文旅鹤城”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近200条信息。

(二)公开形式。

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各部门、各社区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通过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发布实时信息。在社区图书室、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方便群众查询使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不强。

2.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大,群众对信息公开内容关注度不足。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发布机制。完善相关网站发布系统,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和质量,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信息。特别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动态信息,做好正面舆论的解读、引导与监督。

(二)创新媒体公开方式。利用相关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多渠道、多角度公开政府信息。推广镇安监所利用微信公众号“大峃镇安全生产”的信息公开模式,利用微信平台方便快捷的公开信息,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见附件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大峃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7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0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