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大峃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峃镇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峃镇建设路159号,邮编:325300,电话:0577-5902959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6年,大峃镇人民政府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系列文件精神,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为导向,以“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为原则,突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细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各政府信息主动上网公开、公文信息属性审核等方面的常态化督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开通并完善“文旅鹤城”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乡镇动态,开启移动式便民服务。
(二)积极推进重点事项信息公开。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重点公开重大公共政策、监督渠道等等社会关注领域的政府信息。完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截至目前累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约94条。在“大峃镇安全生产”微博号发布了46条安全生产和消防相关信息,在“文旅鹤城”微信公众号发布了200余条信息,在“大峃镇安全生产”公众号发布了50多条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相关信息,在“大峃镇平安禁毒”公众号发布了19条关于平安综治禁毒法律、条例等相关信息。
(二)公开形式。
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各部门、各社区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通过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发布实时信息。在社区图书室、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方便群众查询使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不强。
2.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大,群众对信息公开内容关注度不足。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发布机制。完善相关网站发布系统,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和质量,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信息。特别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动态信息,做好正面舆论的解读、引导与监督。
(二)创新媒体公开方式。利用相关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多渠道、多角度公开政府信息。推广镇安监所利用微信公众号“大峃镇安全生产”的信息公开模式,利用微信平台方便快捷的公开信息,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见附件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大峃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7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9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6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9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3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