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公安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概述

2017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是加强领导,责任到人;二是动态更新,拓展渠道;三是严格操作,依法公开;四是加强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全年,平时加强信息工作的日常管理,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制定的任务分解情况,每个部门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地落实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形式和主要内容

1.政府网站。我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网址:http://www.zjzwfw.gov.cn/)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和办事指南;在文成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wencheng.gov.cn/?rxLoad=1)上公开机构信息、政策文件等。

2.新闻媒体。与文成新闻网合作通过温州报业集团统一发行自办的《文成公安》,与文成电视台合作创办的《文成警示》电视专栏等。

3.其它公开方式。“平安文成”腾讯微博、“文成公安”新浪微博, “平安文成”公众微信平台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利用警民恳谈,流动警务车宣传,110宣传日、警营开放日、社会开放日、安全防范进社区、电信诈骗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利用社区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发布便民、防范等警务信息。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我局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文成政务服务网、微博微信等平台,累计发布 1176 条信息,其中回应解读226条信息,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2017年,我局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明确的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外,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在原有的基础上没有重新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共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12项、县政协提案12项,我局已全部有效落实,并向代表进行答复。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体系建设还需加强。我局在其他网络媒体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战场,目前还存在着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还需加大。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持续、覆盖面广、内容多的工作,还需加大信息公开数量、公开质量力度,丰富公开渠道。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沟通机制还需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县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由一名工作人员兼职,但是工作中涉及到的具体内容分别在众多业务科室负责范围,在是否公开、公开时间、公开渠道等方面出现沟通不畅的问题,容易导致重要信息更新不及时的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领导,将进一步加大文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措施,严格按照《条例》及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九、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附件)。

文成县公安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文成县公安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4

(说明:“最多跑一趟”事项,在浙江政务网向社会公布的办事指南)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27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93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5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单位负责人: 潘青来   审核人: 傅利敏   填报人:周瑞珊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