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加强力量,有效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加是强领导,落实责任, 4月13日在局党委会议上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吴建斌同志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部署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二是公开内容,形式多样,结合“110宣传日”、“6.26禁毒日”等宣传活动,促进各项政策和法规进一步落到实处。同时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载体,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在第一时间内公布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使政府的信息公开的途径更快捷,透明度更高。三是严格程序,依法公开。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加强管理,严格把好信息安全关。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全年,通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地落实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形式和主要内容
1.政府网站。我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网址:http://www.zjzwfw.gov.cn/)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和办事指南;在文成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wencheng.gov.cn/?rxLoad=1)上公开机构信息、政策文件等。
2.新闻媒体。与文成新闻网合作通过温州报业集团统一发行自办的《文成公安》,与文成电视台合作创办的《文成警示》电视专栏等。
3.其它公开方式。“平安文成”腾讯微博、“文成公安”新浪微博, “平安文成”公众微信平台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利用警民恳谈,流动警务车宣传,110宣传日、警营开放日、社会开放日、安全防范进社区、电信诈骗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利用社区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发布便民、防范等警务信息。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局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文成政务服务网、微博微信等平台,累计发布3091条,其中我局编辑、发布和更新的相关文件、行政法规和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共计达1568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答复咨询248条,依申请公开2件,公布行政处罚结果127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其中2件同意公开答复,1件属于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2018年,我局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明确的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外,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在原有的基础上没有重新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12件、县政协提案15件,我局已全部有效落实,并向代表和主办单位进行答复。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我局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上的统一要求进行及时、高效的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不全面;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沟通机制还需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县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由一名工作人员兼职,但是工作中涉及到的具体内容分别在众多业务科室负责范围,在是否公开、公开时间、公开渠道等方面出现沟通不畅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的信息,确保政府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二是加大力度,丰富渠道。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还需加大。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持续、覆盖面广、内容多的工作,还需加大信息公开数量、公开质量力度,丰富公开渠道。三是协调沟通,完善机制。县局办公室负责主要牵头,工作中涉及到的具体内容的与负责的业务科室进行无缝对接,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地更新。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九、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附件)。
文成县公安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 年)
填报单位(盖章):文成县公安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96条(“最多跑一趟”在政务服务网上向社会公布的办事指南)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3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66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0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69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7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数 | 件 | 1273 |
(一)适用一般程序作出处罚的案件数 | 件 | 1273 |
(二)公开数 | 件 | 1136 |
(三)不公开数 | 件 | 37 |
五、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七、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单位负责人:曾仁海 审核人:傅利敏 填报人:周瑞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