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共7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体育场路420号;邮编:325300;电话:0577-67892008;传真:0577-6781000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述
2018年,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目标工作要求,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式、新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益的基本要求,持续推进透明化办公,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纵深展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扩大市场监管执法公平性与公开性。
(一)提高认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该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建立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抓实抓好,建立起分工有序、协调运转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二)强化督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范。
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督查,对信息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的和政府信息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同时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尤其是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情况进行细化审核,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和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
(三)提高质量,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责任,做好信息公开质量把关。细化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时间及公开重点,对常规工作定期公开,临时工作按需公开,固定工作长期公开,将民生实事,群众近期关注热点作为信息公开重点,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优化信息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80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条,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同时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89条,其中214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147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该2项占公开信息总数的61.3%。具体情况见图1:
图1: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回应解读情况
2018年,县市场监管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4次,未开展新闻发布会及网站在线访谈活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该局无要求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适用一般程序作出处罚的案件244起,已全部进行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率100%。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举报投诉数量
2018年,县市场监管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
2、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3、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安排2名专职工作人员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另有1名兼职人员辅助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召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会议及专题会议2次。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某些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到位,对于一些不明确是否需要公开的事项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愿主动公开。二是对部分信息公开的更新还不够及时,网上便民措施还需进一步加强。
2019年,市监局将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梳理本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办公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定时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维护、更新,确保公开信息流程合理,方便查询。同时对原有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不断细化信息公开名目,保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019年1月10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8年)
填报单位(盖章):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669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8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589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4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0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0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数 | 件 | 0 |
(一)适用一般程序作出处罚的案件数 | 件 | 244 |
(二)公开数 | 件 | 244 |
(三)不公开数 | 件 | 0 |
五、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0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2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赵建荣 审核人:毛建芳 填报人:厉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