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2021年以来,文成县公安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现将该项工作组织开展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文成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更高质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坚持重点导向,深化重要政府信息公开。依据省、市、县出台的各领域主动公开标准规范,文成县公安局及时主动公开机构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今年以来,主动公开权力事项325项,其中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05项,行政处罚1071人次,行政事业性收费33项,财政信息92条共计10535559.83元。

(二)坚持规范引领 ,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出具答复文书,根据上级部门信息公开答复文书范本要求,提升信息答复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往年结转1件,实际办理申请2件,不予受理的政府信息1件,无法提供的政府信息1件。

(三)坚持完善机制,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信息管理。坚持以多渠道、多形式、多载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文成县人民政府网、文成公安、办事大厅等门户媒介,逐步完善文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将公文公开属性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中。公文公开属性由公文制作部门拟稿人提出,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做到信息公开更规范更及时。

(四)坚持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成效。2021年,文成县公安局积极建设文成公安官方自媒体,以“最美系列”等阶段宣传活动为载体,释放文成公安正能量。同时,对群众关注、频发难防的案件组织随警作战宣传,对公安便民业务工作开展服务民生宣传,通过宣传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今年以来,累计完成媒体上刊发录用新闻稿件及警营文化共440篇,“文成公安”微信发布216条,“文成公安”微博发布10674条;完成浙江卫视公共新闻频道《浙江警视》栏目录用量6篇,摄播《文成警视》电视栏目24期,在学习强国、浙江新闻、平安时报、浙江法制报、人民公安报、浙江卫视新闻频道、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中国警察网、新华网、人民网、央视新闻客户端等各类平台宣传报道先进事迹34篇。同时,坚持围绕重点工作强化宣传,疫情防控期间,共宣传防疫典型人物5名;报送省厅策划宣传“最美系列”3个。

(五)坚持监督保障,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文成县公安局始终坚持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协调工作,各科室配合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模式,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个相关部门,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处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规定执行到位、工作推进到位。本单位积极参与文成县开展的社会评议工作,推进社会评议工作开展,更大程度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广度及满意度。2021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9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7052

行政强制

294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3.0208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文成县公安局坚持履职尽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但同时也存在信息公开不够规范,质量标准不够高、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及时,对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不够深入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继续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对政务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要进行规范和明确,各事项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做到政务公开的条目更清晰,程序更规范,责任更明确。

二是严格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公文公开属性,严格起草部门对公文公开的审核把关,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部门逐条梳理,逐一对标,以公众需求为立足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特别是做好交通出行、户籍管理、行政处罚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特别对可能涉及群众利益的文件、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大决策、人事任免以及财政预决算等信息要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同时,注重信息的完整性、统一性和逻辑性,切实做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覆盖。

四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继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