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文成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文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n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文成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文成县大峃镇华侨新村35幢8号,电话(传真):0577-59026604,邮编:3253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文成县卫生健康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秉承及时、高效、便民工作原则,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拓展公开渠道,依法保障了社会公众获取信息途径,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卫生健康各项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常态化公开。县卫生健康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深化卫生健康局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围绕执法监督“双随机、一公开”、健康科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公示等重点领域,及时收集信息,强化信息公开。三是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通过图片、图表等通俗易懂的形势,及时准确解读。目前,全县信息公开统一在文成县政府网站上进行集中发布,截止2021年年底,文成县卫健局共主动公开人事管理、监督执法、考试考核、便民事项等各类工作信息118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文成县卫生健康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1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共办结1件,转结下年度办理0件。均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规定按期办理和答复。全年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优化信息发布,按要求规集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文件信息在门户网站按类别主动公开,以便于信息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坚持“谁制发、谁提出、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信息的数量、内容、审查程序、时效性等进行专项自查,整改发现的问题,压实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水平。

(四)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县政府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功能,丰富网站门户内容。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更新有关网站的工作内容,使公众及时了解本局需要公开的政务内容。

(五)监督保障

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妥善处理政务公开与保密国家秘密的关系,加强对信息公开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积极参与县政府组织的政务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本单位积极参与文成县开展的社会评议工作,推进社会评议工作开展,更大程度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广度及满意度。2021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形式还不够,公开方式单一。二是比较重视和内容,公开效果,需求意向等深入研究不够。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围绕重点领域细化信息类别。针对政策文件及民众关心热点,利用新媒体等平台创新公开方式,达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效果,促进有效传达。进一步开展业务培训。深化对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难点的认识。防止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的发生。针对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涉及民生领域或其自身利益的问题,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