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百丈漈-飞云湖旅游经济发展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2021年,温州市百丈漈-飞云湖旅游经济发展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信息开工工作的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依法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现就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温州市百丈漈-飞云湖旅游经济发展中心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从思想源头上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建立主动公开、信息审查、发布协调、内部审核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由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全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项落实公开内容,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突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2021年度我中心在政府门户网站、招投标网站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保障必要的经费,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加强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