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文成县公安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现予以公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政府门户网站(www.wenche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文成县公安局办公室,地址:文成县大峃镇文瑞路1号,邮编:325300,联系电话(传真):0577-6782171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文成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更高质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文成县公安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对照清单内容,及时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工作。2022年,共主动公开权力事项319项,其中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25项,行政处罚850人次,行政事业性收费33项,财政信息94条共计8422780.2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持续规范工作流程、对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提交的申请,以及补正、延期、意见征询、办理结果和后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全面及时录入工作平台。2022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14件,其中收到信件13件,网上申请1件,均已按时完成答复工作。本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根据《文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自媒体审核发布制度》,严格按照“由信息产生的科室提出是否保密的初步意见,科负责人签署意见,公室室提出保密审查意见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必要时报送局主要领导审定)”的要求,在正式公开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进行预先审核,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内容不得公开,把好主动公开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舆情关。

(四)加强平台建设

加快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力度,2022年,县公安局积极建设文成公安官方自媒体,坚持以文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温州日报等为阵地,以“最美系列”等阶段宣传活动为载体,释放文成公安正能量。今年以来,累计完成媒体上刊发录用新闻稿件及警营文化共612篇,“文成公安”微信发布276条,“文成公安”微博发布12956条。同时,坚持围绕重点工作强化宣传,疫情防控期间,共宣传防疫典型人物7名。

(五)强化监督保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应公开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审核、报送,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各部门确定专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确保权责清晰、工作落实到位。强化信息公布时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0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8522

行政强制

215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0

0

0

0

0

1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上述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栏目信息更新较少,时效性不强;二是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差距等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公安局各科室的信息公开意识,整合资源,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 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内容,以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加大各科室之间的人力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