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文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en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文成县大峃镇栖云路1-14号,电话:0577—67810766,邮编:3253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县政务公开科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做好市容环卫、垃圾分类、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执法监管等信息公开工作。稳妥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规定时限予以答复。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了工作效率,强化了行政监督。
(一)主动公开
我局按照文成县政府要求,严格遵守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及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并采取多种意见征集形式,保证决策公开信息的公正、透明。
依托文成县政府网站统一平台进行数字化规范化管理,文成县政府网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温州文成-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补充,全年编辑信息91条,被市级“温州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录取信息20余篇。
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政策解读1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认真按照文成县政府对依申请指南、渠道、制度规范、答复格式的要求,做到规范化标准化。2022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无办理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及时更新信息,提高信息准确性,制定了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试行)》,完善信息管理审查机制,指定分管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工作,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我局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
依托文成县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加大数据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检索、查阅、浏览、评论等功能,及时对社会普遍关心关注的政府信息设置专题专栏集中公开展示,方便公众了解、查阅。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省市关于开展涉及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营商环境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四)平台建设
纳入文成县政府网站平台统一管理,依托该平台发布信息,参与平台建设概况信息类;政务动态类;人事信息类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多形式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的信息公开栏及时发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所规定的各类政府信息,积极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宣传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亮点工作,设立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布我局重大事项。
及时完成第三方抽查检测发现问题的整改,举一反三,以整改促提升。持续深化政府门户网站监管工作,明确具体工作具体负责,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问题网站的跟踪复查,确保及时整改到位,避免问题重复出现。
(五)监督保障
为做到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要求政务动态每周至少更新一次,概况信息、机构类每年至少更一次,政策文件、公告公示每半年至少更新一次,并不定期抽查通报。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促进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强化内部职能单位联动,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 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4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2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政务公开的系统性、专业性研究还不够。
一是政府信息发布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和高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是对于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出台的相关政策,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形式单一,缺乏深度解读。
三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度不够,导致工作被动,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有待加强。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将进一步提升强管理优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学习,提升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的动态管理,做到上下联动,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回应公众关切问题的力度,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健全制度,严格规范。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细化各环节责任,确保信息公开规范运作,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三是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方法、新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宣传好综合执法工作,从而真正实现部门与社会、与外界的良性互动,以实际行动打造“阳光政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