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2-03-10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我局的相关信息,特编制《文成县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文成县审计局公室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办公地址:文成县栖云路14号。

二、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范围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文成县审计局公室按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并遵照上级行政机关部署,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具体如下: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审计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县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审计动态

主要包括:年度审计计划、重要工作会议、重点工作落实、经济社会发展、审计项目最新动态。

4.审计结果公告

主要包括: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

5.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教育培训情况等。

6.通知公告

主要包括:本机关发布的通知、公告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文成县审计局公开目录”(http://www.wencheng.gov.cn/col/col1350256/index.html)上查阅本单位公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及时限

1.公开渠道

(1)文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ncheng.gov.cn)。

(2)“文成发布”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2.公开时限。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文成县审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文成县栖云路14号B1幢审计局办公室501室;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咨询联系方式:0577-67830285。

(一)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文成县审计局办公室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文成县审计局办公室提供政府信息时除区分处理外,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物理状态提供,不承担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义务。

凡涉及党委政府联合发文的信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定执行。

(二)申请方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文成县审计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文成县审计局按上述内容编制了《文成县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建议向文成县审计局提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申请信息的内容事先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文成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审计局子栏目上下载,也可以向文成县审计局办公室书面或电话索取,还可以在文成县审计局办公室现场领取。纸质申请表复制有效。

向文成县审计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一般可以通过下列渠道: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网址为http://www.wencheng.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8)向文成县人民政府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好《申请表》,可采取邮寄、传真等函件方式发至文成县审计局办公室,并在函件的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文成县审计局办公室当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

在特定情形下,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文成县审计局办公室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处理程序与时限

1.初步审查。收到申请后,文成县审计局办公室将对申请人的申请要件是否完备、申请内容是否明确、申请内容是否符合公开条件等进行初步审查。要件不完备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文成县审计局办公室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2.正式受理。文成县审计局办公室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登记,能当场给予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文成县审计局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期限均不含答复前按规定需征求第三方意见的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四)书面答复

根据《条例》有关规定,文成县审计局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相应书面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9.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第三方同意公开的,本机关予以公开,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本机关依照《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本机关不予公开。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10.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11.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本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五)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和举报。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127号)规定,也可在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上进行投诉和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即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文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需提起行政诉讼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信息处理费可按件计收,也可按量计收,对每件申请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标准,但不得同时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1〕3号)文件执行。

六、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如下:

索引号

信息名称

生成日期

公开方式

发布机构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文成县审计局及科室、中心信息内容。

2.信息分类

文成县审计局信息公开目录,包括组织结构、人事信息、工作动态等。

附件:文成县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

附件:

文成县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子邮箱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描述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 纸质

□ 电子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邮寄

□ 电子邮件

□ 当面领取

□ 当场阅读

依法合理使用政府信息承诺协议

本人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