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全国水库移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编制要求》(浙移领办〔2006〕5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批复》(温政办〔2003〕43号)、《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移民工作若干意见》(文政发〔2005〕28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大中型水库移民现状
我县现有大中型水库4座,其中中央直属水库1座,地方水库3座。至2006年6月30日初步核定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数约为6726人,分布在12个乡镇38个村(组)。近几年来,我县实施了一系列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解决了大量的水库移民遗留问题,有效地改善了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维护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但是,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等方面的原因,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行路难、用电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仍普遍存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稳得住,融得入,逐步能致富”和开发性移民的要求,围绕“生态旅游县”发展战略,实现农村移民的和谐稳定和科学发展,加大后期扶持力度,不断提高移民素质,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完善库区和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库区和安置区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立发展稳定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使移民步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属地管理和合力扶持的原则。移民后期扶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政府要把移民的后期扶持和库区的经济发展纳入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整合扶持资源,落实扶持措施。移民部门要强化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能,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形成扶持合力。
——因地制宜和创新发展的原则。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的实际,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积极探索创新移民发展模式,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坚持开发性移民,为加快移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创造条件。
——社会帮扶和自力更生的原则。实行部门企业联系挂钩、结对帮扶、社会捐助等方式,切实帮助移民解决实际困难,倡导和激励移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激发移民自主创业谋求发展的积极性。
——解决温饱和长远发展的原则。逐步消除贫困,使移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使移民的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符合低保条件的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实现村村通公路,基本普及安全饮用水,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免费入学。大力推进下山移民,重点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加快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发展劳务经济,拓宽就业渠道,进而解决移民的长远发展问题,实现移民脱贫致富奔小康。
——坚持“三公开”和政策统一的原则。核定登记办法公开,核定人数公开,扶持对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实行同县同库同一种政策,严格依法行政,维护移民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是:基本解决贫困移民的温饱问题,使其人均纯收入达到3700元,年均增长13%左右;移民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以下人口比率低于3%,约200人;行政村等级公路通达率达85%,安全饮用水普及率达70%以上,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参保率达80%以上,贫困家庭子女高中段教育免费入学;基本解决移民村饮水、交通、医疗、上学、用电难等突出问题。
中长期目标是:经济快速增长,至2026年移民人均收入达到1.48万元,基本消除贫困,生活更加殷实,居住宽敞,交通便捷,生活环境舒适,移民收入和家庭财产普遍增加,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医疗卫生条件明显改善,1000人以上的村配备村级卫生室,提高移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电话入户率达60%,库区和安置区通讯信号覆盖率达100%,电视广播进村入户,使户户能看上电视听到广播,繁荣农村文化生活。移民就业比较充分,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努力实现后期扶持目标。
三、贯彻落实后期扶持政策的措施和办法
(一)工作计划和步骤
1、准备阶段(9月20日至9月底)。学习传达贯彻国发[2006]17号文件精神,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及有关移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县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和移民突发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订实施方案和人口核定登记实施细则,组织培训。
2、实施阶段(10月1日至10月25日)。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做好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和听取当地村民意见,确定扶持方式;根据省核定到我县的移民后期扶持人数,将移民人口由县核定到乡、到村、到户,并建档立卡,做好政策兑现的各项准备工作;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
3、总结验收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1日)。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各项政策落实情况,查漏补缺,汇总上报。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表彰一批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组织和个人;进一步完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规划;制订相关的配套文件,规范工作程序,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转入正常化轨道。
(二)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
1、2006年6月30日前已竣工的水库移民扶持人数以省核定的大中型水库和移民后期扶持人数为依据,以现有人口核定为原则。
2、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坚持以原始的规划设计文件为依据。
3、按照属地管理和户籍地登记的原则,县政府成立了由县民政局、扶贫办等有关单位、乡镇为成员的工作组,负责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在扶持人口核定登记过程中,能够核实到人的,一定要核实到人;实行直补到人的,必须核实到人。
4、扶持人口以移民户为单位登记,登记表必须由移民户主签字。
5、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必须公开、公正、透明,接受群众监督。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前,乡镇和村要将人口核定登记实施细则等事项予以公告,登记结果分别以村民小组、村、乡镇逐级公示,每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后有关情况要进行再公示。
6、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结果实行逐级汇总。由村汇总上报乡镇审核,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并将扶持人口登记成果报温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材料必须经村民小组、村、乡镇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7、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后,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按乡镇、村、组进行登记造册,建档立卡。
(三)扶持的标准和期限
对纳入扶持范围的农村移民,扶持标准为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2006年7月1日—2026年7月1日);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四)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的范围和对象
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这次不作核定登记。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后,转为非农业户口的、部队现役二级及以下士官晋升为三级及以上士官的、大中专学生毕业的、因犯罪服刑的、死亡的不再纳入扶持范围,并按每年核定一次的要求相应核减移民户的扶持人口,但不核减移民所在村的移民扶持人数。被核减的扶持待遇应于次年取消。
1、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核定登记对象的认定条件
(1)农村原迁移民及其现仍居住在安置地的后代(含依法收养人口,下同)。一是原迁移民与原迁移民结婚后所生的子女;二是原迁移民及其后代与原迁移民后代结婚所生的子女;三是原迁移民及其后代在安置地与安置地所在村非移民结婚所生的子女;四是原迁移民及其后代在安置地与非安置地农村居民结婚所生的子女。
(2)投亲靠友和自主搬迁安置的农村原迁移民及其后代。
(3)2006年6月30日以前与农村原迁移民及其后代结婚的农村婚嫁迁入人口。
(4)从移民安置地迁出的农村原迁移民及其后代(包括现役义务兵、二级及以下士官、在校大中专学生及婚嫁迁出人口)。
(5)2006年6月30日前已依法落户的农村返库原迁移民及其后代。
2、不予登记人口的界定
(1)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原迁移民及其后代。
(2)原迁移民及其后代出嫁或入赘到非安置地与非移民结婚,其配偶与婚后出生的子女。
(3)原迁移民及其后代系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现仍为农业户口的在编干部和职工。
(4)为安置农村移民调出土地的人口。
(5)受水库淹没影响的集城镇、工矿企业、专项设施迁改建新址占地涉及的征地拆迁人口。
3、已建在建水库特定人口的处理
(1)移民安置规划内的该迁未迁人口,按原扶持范围统计人数,但不核定登记到户到人。
(2)“跨库村生产安置移民”(是指部分土地被淹没的库区半淹村的被淹土地的农业生产安置的移民户人口),按原扶持范围只统计人数。
(3)通过自谋职业、无土安置等方式安置的农村移民按原迁人口核定登记。
(4)符合核定登记条件的服刑人员可予以登记,但服刑期间不享受扶持待遇。
(五)移民后期扶持方式
根据国务院17号文件确定的“一个尽量,两个可以”的精神,符合我县的实际,后期扶持资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如发放给移民个人,要建立档案、设立账户,及时足额将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到户;如采取项目扶持,可以以村(组)为单位统筹使用资金,但项目的确定要经绝大多数移民同意,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要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继续从其他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扶持力度,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移民能够直接受益的生产开发项目的支持。
(六)规划编制
按照国发[2006]17号文件要求,从我县实际出发,认真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
1、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1)规划编制以移民村为基本单元,按照移民年人均600元的补助标准安排。
(2)规划编制按照直补到人、项目扶持的方式进行分类,分别列出其人数和资金数量。
(3)项目扶持按照优先解决移民村突出问题的原则,以小项目为主编排。
(4)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于2006年10月31日前完成,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报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
(1)指导思想和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协调推进;坚持开发性移民方针,夯实发展基础,拓宽增收渠道,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结合,同步实施,同步推进;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我县正在实施的“富民攻坚计划”、“下山脱贫工程”、“农民知识化”、“百村整治、十村示范”、“乡村康庄工程”、“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等有机结合,多方联动,协同推进;坚持移民生产开发、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
(2)规划重点和主要内容。以改善移民生存发展条件为重点,以实现规划目标所必需的建设项目为主要内容,针对基础设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实施温政办发[2003]43号文件和温政发[2006]27号文件、文政发[2005]28号文件,着力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力发展水平,不断夯实发展基础。项目规划主要包括生产资源调整、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发展生产、移民劳动力培训等项目。
(3)资金筹措。一是国家和省里安排的后期扶持项目专项资金;二是县、乡两级政府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的各类建设资金和专项资金;三是经营性大中型水库筹集的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同时,因地制宜拓宽筹资渠道,创新扶持机制,统筹安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项目建设。
(4)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一是建立规划与年度预算相结合的管理制度,严格项目资金报批和审批程序;二是建立年度预算管理、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严防挤占挪用;三是建立项目验收检查、督查和效益监测评估机制,提高投资效益;四是加强移民队伍建设,提高规划实施管理水平。
(5)规划报告的编报和审批。规划编制以移民村为基点,通过资料收集和实地调查,在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乡镇基本资料、经济社会调查结果系统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编制。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于2006年11月底前完成,报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年度实施计划根据批准的规划逐年编制。
(七)制定配套措施文件
我县拟研究制定以下配套文件:(1)文成县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意见;(2)文成县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实施细则;(3)文成县处置大中型水库移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4)文成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细则;(5)文成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办法;(6)文成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7)文成县关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8)文成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式原则性意见;(9)文成县执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10)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做好移民工作,妥善解决移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使他们的长久生活有保障,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关系到改革稳定的大局。完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是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执政为民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移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移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移民实行属地管理,乡镇政府对本地的移民工作和社会稳定负总责,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移民工作,担负起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的职能,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水库移民工作的领导。在新的移民机构组建之前,现有移民管理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强移民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展农村基层组织作用,配合做好移民工作。
(三)强化监督,保证资金安全。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政策,严肃工作纪律。移民人数的审定,移民身份的核实,都要进行组、村、乡镇三级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防止错报、重报、漏报。要认真执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管理规定,严格资金支出管理,防止跑昌滴漏,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监察和审计部门要提前介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对后期扶持资金使用中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统筹兼顾,妥善解决连带影响。妥善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的困难,认真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在做好调查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国发[2006]17号文件要求,从实际出发,做好小型水库移民的政策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好水库库周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继续做好城镇移民和农村移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多渠道积极进行帮扶,努力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做好其他征地拆迁人口的工作,对其产生的影响,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采取多种措施,及时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五)加强宣传,维护社会稳定。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国家的移民法规,配合移民部门做好后期扶持政策的有关宣传、解释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水库移民的关心和照顾。要把握好宣传报道口径,严肃宣传纪律,防止炒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始终注意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耐心细致地做好移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移民以合理合法的方式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把关系移民今后经济发展的实事做实,把关系移民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