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重剑1号”、“重剑2号”消防安全整治的成果,确保我县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剑3号”消防安全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2月26日起至3月31日。
二、行动目标
以我县重点场所和涉及社会面稳定的单位为重点,以点带面,反复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以雷霆手段打击各类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组织实施
本次行动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以公安、消防为参战主力军,乡镇及相关部门全力参与。
四、检查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持证值班人员是否有2人在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从业人员是否熟悉“三懂三会”。
2、“三合一”、群租房:“三合一”建筑居住区与生产、储存、经营区域是否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楼梯间是否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电气线路是否采取套管保护;电气线路是否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有无采用铜丝、铁丝等替代保险丝;灶间(厨房)有无集中设置;有无配备应急灯、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外窗是否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的装置。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把做好我县的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作为贯彻中央保民生、保稳定决策部署的一项大事来抓。各乡镇、有关部门必须精心组织,全面排查,采取更加得力、更加扎实、更加有效的方式,确保我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2、重剑出击,严格执法。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重剑1号”提出的“四一律”工作要求开展行动。公安机关各警种之间要互相配合,根据“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十条硬措施”(附件1)的刚性要求进行执法。对隐患突出而又拒绝整改的出租房要敢于动真格,善于抓典型,要采取乡镇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强制措施。通过拘留、关停、强拆等手段,在全社会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威慑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注重对隐患整治工作的指导,对集中成片存在隐患的“三合一”、“通天房”、小作坊等区域,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出台科学防范措施。整治期间,县防火委将抽调监察、文化、教育等10个部门分5组对各地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重点督察各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整治情况和乡镇对“通天房”、小作坊的排查、整治情况。
3、注重宣传,强化教育。当前,正值节后企业恢复、学校开始开课,大量人员务工、寻租,各乡镇、部门要借此机会发动消防志愿者对企业主、出租房房东及外来人员反复开展消防宣传和教育,通过宣传和教育,提高企业主及出租房房东的法律意识,提高外来人员和承租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力争实现消防宣传的全覆盖。
请各乡镇自3月1日至3月31日,于每日下午15时前把前一日的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以传真方式将《全县“重剑3号”消防安全大行动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县防火委办公室;于3月29日15时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和《全县“重剑3号”消防安全大行动检查单位一览表》(附件3)报县防火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7861757,传真:67863800,电子邮件:wcxf119@126.com。各乡镇、有关部门同时要建立好有关台账,做好相关纸质资料的保存。
附件:1、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十条硬措施
2、《全县“重剑3号”消防安全大行动检查情况统计表》
3、《全县“重剑3号”消防安全大行动检查单位一览表》
二O一O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公安 消防 重剑3号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