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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cheng.gov.cn   2010-08-25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文成县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的通知

文政办发〔2010〕1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2010年文成县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八月十二日
 2010年文成县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
 
    “十一五”节能降耗指标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标。为了确保完成我县节能降耗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打好“十一五”节能降耗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及全国(全省)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警调控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降耗工作的决策部署,健全节能降耗统计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强预测预警,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节能监察和执法,严格落实节能降耗措施,确保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2010年全县单位GDP综合能耗累计下降6.8%以上,即万元GDP综合能耗累计下降至0.48吨标煤。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阶段性目标和2010年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完成目标。严格落实节能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强化依法监管,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阶段性目标和2010年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超耗先限,高耗多限。预警调控启动时,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限制类、能耗水平超出行业能耗控制值和单位能耗不降反升的用能单位先行调控,调控的重点为能耗水平高于全社会平均能耗水平的高耗能用能单位。
    (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强化领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
    成立县节能降耗预警调控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副主任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统计局、县电业局及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降耗办公室其他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县节能降耗预警调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经贸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统计局和县电业局分管负责人组成。
    (二)职责分工
    县节能降耗预警调控领导小组:根据我县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文成县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措施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县节能降耗预警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执行节能降耗预警调控的具体工作。
    县发改局:会同县经贸局和县统计局完善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定时公布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县经贸局:负责全县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措施的执行协调工作,负责审核对相关单位执行预警调控措施。
    县统计局:负责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情况的统计工作,分析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提供单位产值能耗不降反升单位名单,提出节能预警调控响应建议。
    县电业局:负责节能预警调控措施执行,用能单位响应执行监督。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范围主动配合节能预警调控措施的执行落实工作。
    五、预警调控分级
    根据全县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率,将全县节能降耗形势分为Ⅰ级(黄色)、Ⅱ级(橙色)、III级(红色)进行预警:
    Ⅰ级(黄色):上半年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率累计低于6%或前三季度单位GDP综合能耗累计下降率低于6.8%。
    Ⅱ级(橙色):上半年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率累计低于5.6%或前三季度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率累计低于6.5%。
    III级(红色):上半年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率累计低于5.3%或前三季度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率累计低于6.2%。
    六、预警调控响应
    (一)如有列入省淘汰落后产能名单的用能单位,第三季度前全部关停落后产能。
    (二)启动Ⅰ级(黄色)预警调控响应时,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范围及单位产值能耗(上年同口径,下同)不降反升的重点用能单位限电10天。
    (三)启动Ⅱ级(橙色)预警调控响应时,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范围的企业限电5天;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范围及单位产值能耗不降反升的重点用能单位限电15天。
    (四)启动III级(红色)预警调控响应时,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范围企业限电15天;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范围及单位产值能耗不降反升的重点用能单位限电30天;根据节能降耗形势需要,其它重点用能单位另行确定限电执行时间。
    七、预警调控措施
    (一)加强预警与考核。县发改局、经贸局和统计局负责完善能耗指标公报制度,按月公布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并及时上报县政府。三季度,县节能办根据县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一次预考核,并将考核与预测结果上报县政府。
    (二)预警调控执行。县节能降耗预警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相关文件及统计数据,及时审查提出预警调控响应级别、响应执行单位名单及响应执行时间表,并上报县政府。预警调控响应级别及响应执行单位名单由县政府发文。响应执行单位做好响应执行准备工作,按通知书要求自觉响应执行。
    (三)预警调控监督。县节能降耗预警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预警调控督查。对拒不响应执行的用能单位,县电业局必须对其采取强制限电措施,一切损失由用能单位自负。
    八、附则
    (一)本节能预警调控方案自发布日起执行。
    (二)本节能预警调控方案由文成县节能降耗预警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主题词:节能降耗 预警调控 工作方案 印发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
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12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