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收入 2006年,预计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603元,年均增长9.2%;有26个乡镇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2802元。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2.58亿元,四年增长153.8%。
福利与救助 全县低保人员10256人,实现应保尽保;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保率达85.4%;新建、扩建敬老院22所,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