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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百丈漈-飞云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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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成百丈漈-飞云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地方性的实施意见;研究制订全县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点)管理工作,旅游资源普查、保护、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申报管理和票务使用管理工作。 3、指导和推进百丈漈-飞云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内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点)的保护与开发;负责百丈漈-飞云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内各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利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特色旅游相关产业产品开发。 4、根据委托,组织、协调和实施百丈漈-飞云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内涉旅项目有关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协调县直有关部门设在功能区派驻机构的工作。 5、负责编制、申报全县旅游发展资金的投资计划;负责百丈漈-飞云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的旅游开发项目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留成部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审核和监管工作。 6、负责全县国内外旅游的市场开发,研究年度旅游活动和重大宣传促销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资源市场的拓展与开发工作。 7、负责收集、研究、发布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信息;负责全县旅游的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 8、监督和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保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承办风景旅游行政执法和应诉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旅游娱乐活动。 9、管理和指导全县风景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风景旅游行业的岗位资格考试认证工作;指导和协调风景旅游行业的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10、负责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处理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森林防火工作。 11、负责全域景区化的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旅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旅游度假区管委会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360.57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35.80万元,项目支出 378.4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行政运行396.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办公运行。 旅游宣传办公经费、差旅费及与旅游宣传有关的公务接待等。 3、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旅游行业业务管理17.5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旅游度假区规划设计费。 4、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57.95万元,主要用于兑现2013、2014年旅游政策奖励、问道刘基研讨活动资金、刘伯温的智慧讲学开机仪式资金等。 5、农林水支出其他林业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景区植被修复支出。 (四)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省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比上年下降0 %。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12 万元,比上年下降 5%。主要用于接待旅游宣传媒体、上级部门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8万元,比上年下降 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8万元,主要用于旅游促销、日常出差、外出考察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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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成百丈漈-飞云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地方性的实施意见;研究制订全县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点)管理工作,旅游资源普查、保护、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申报管理和票务使用管理工作。 3、指导和推进百丈漈-飞云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内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点)的保护与开发;负责百丈漈-飞云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内各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利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特色旅游相关产业产品开发。 4、根据委托,组织、协调和实施百丈漈-飞云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内涉旅项目有关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协调县直有关部门设在功能区派驻机构的工作。 5、负责编制、申报全县旅游发展资金的投资计划;负责百丈漈-飞云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的旅游开发项目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留成部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审核和监管工作。 6、负责全县国内外旅游的市场开发,研究年度旅游活动和重大宣传促销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资源市场的拓展与开发工作。 7、负责收集、研究、发布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信息;负责全县旅游的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 8、监督和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保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承办风景旅游行政执法和应诉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旅游娱乐活动。 9、管理和指导全县风景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风景旅游行业的岗位资格考试认证工作;指导和协调风景旅游行业的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10、负责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处理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森林防火工作。 11、负责全域景区化的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旅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旅游度假区管委会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360.57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35.80万元,项目支出 378.4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行政运行396.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办公运行。 旅游宣传办公经费、差旅费及与旅游宣传有关的公务接待等。 3、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旅游行业业务管理17.5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旅游度假区规划设计费。 4、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57.95万元,主要用于兑现2013、2014年旅游政策奖励、问道刘基研讨活动资金、刘伯温的智慧讲学开机仪式资金等。 5、农林水支出其他林业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景区植被修复支出。 (四)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省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比上年下降0 %。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12 万元,比上年下降 5%。主要用于接待旅游宣传媒体、上级部门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8万元,比上年下降 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8万元,主要用于旅游促销、日常出差、外出考察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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