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文明办2017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7-03-29 15:01:55 来源:文成县 浏览量: 字体:[ ]


 

一、文成县文明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文成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成县创建工作办公室)是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县委、县政府指导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指导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和工作部署。
    (二)负责拟订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规划和阶段性工作意见,向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三)协调组织创建省级和市级文明城镇活动,负责对创建县级文明乡镇、文明社区(小区)、文明单位(村)、文明旅游线、文明省道线和其他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指导、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检查、督促全县窗口行业的规范化服务,参与检查督促各行业的行风建设,负责文明行业、文明服务示范点等创建工作。
    (五)负责制定全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六)负责制定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七)负责制定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亮丽县城,美丽乡村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
    (八)联络省、市及兄弟县文明办,联系本县各行业、各乡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门,开展经验交流、传递信息等工作。
    (九)会同驻文部队机关对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进行研究、指导、协调有关共建事宜。
    (十)负责对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十一)负责亮丽县城,美丽乡村创建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文明办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文明办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文明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文明办2017年收支总预算603.68万元。

(二)关于文明办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 603.6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603.68     万元,占  100 %
  (三)关于文明办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文明办2017年支出预算 603.6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603.6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270.3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6.52万元,项目支出294.8万元。

 

(四)关于文明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文明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3.6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3.6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3.68万元。

(五)关于文明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文明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3.68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288.79万元,主要是人员的增加及创建任务加大。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44.98万元,占90.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6万元,占6.32%;住房保障支出20.55万元,占3.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252.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与事业人员的工资与日常办公费,未成年人日常办公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29.28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7.26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文明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文明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3.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0.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付学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公用经费36.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七)关于文明办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文明办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文明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日常文明办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文明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52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文明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文明办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或 %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603.68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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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文明办2017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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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成县文明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文成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成县创建工作办公室)是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县委、县政府指导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指导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和工作部署。
    (二)负责拟订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规划和阶段性工作意见,向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三)协调组织创建省级和市级文明城镇活动,负责对创建县级文明乡镇、文明社区(小区)、文明单位(村)、文明旅游线、文明省道线和其他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指导、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检查、督促全县窗口行业的规范化服务,参与检查督促各行业的行风建设,负责文明行业、文明服务示范点等创建工作。
    (五)负责制定全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六)负责制定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七)负责制定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亮丽县城,美丽乡村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
    (八)联络省、市及兄弟县文明办,联系本县各行业、各乡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门,开展经验交流、传递信息等工作。
    (九)会同驻文部队机关对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进行研究、指导、协调有关共建事宜。
    (十)负责对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十一)负责亮丽县城,美丽乡村创建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文明办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文明办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文明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文明办2017年收支总预算603.68万元。

(二)关于文明办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 603.6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603.68     万元,占  100 %
  (三)关于文明办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文明办2017年支出预算 603.6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603.6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270.3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6.52万元,项目支出294.8万元。

 

(四)关于文明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文明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3.6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3.6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3.68万元。

(五)关于文明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文明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3.68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288.79万元,主要是人员的增加及创建任务加大。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44.98万元,占90.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6万元,占6.32%;住房保障支出20.55万元,占3.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252.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与事业人员的工资与日常办公费,未成年人日常办公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29.28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7.26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文明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文明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3.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0.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付学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公用经费36.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七)关于文明办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文明办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文明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日常文明办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文明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52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文明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文明办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或 %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603.68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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