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巨屿镇二〇一六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二〇一七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8 15:13:48 来源:地区管理员 浏览量: 字体:[ ]

 

关于巨屿镇二〇一六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二〇一七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6月29在巨屿镇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巨屿镇财政所

 

各位代表:

受巨屿镇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我镇财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和上级财税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和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宜游宜居生态县”的总体目标,遵循“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督”的财政理念,加快发展步伐,立足振兴财政,大力培植财源,努力增收节支,较好地完成了镇人代会通过的财政收支任务,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一)        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我镇全年可用财政资金2635.16万元,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136.7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分成121.78万元,非税收入63.37万元,乡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951.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98.44万元。

(二)        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乡财政总支出2228.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调整数的66.23%。其中: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41.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调整数的62.25%。其中:其他人大事务4.35;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90.21万元;统计信息事务14.17万元,;财政事务22.8万元;组织事务9.78万元;小学教育8.9万元,群众文化22.83万元;其他文化4.0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0.56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5.08万元;基础政权和社区建设12.89万元;抚恤43.56万元;义务兵优待37.43万元;其他优抚54.36万元;老年福利0.96万元;残疾人事业0.98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45.73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2.45万元;计划生育机构25.85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0.53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19万元;农业90.68万元;防灾减灾13.51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10.44万元;其他农业283.88万元; 林业46.86万元,其他林业37.26万元;水利工程运行和维护6万元,其他水利35.87万元;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70.44万元;公路水路运输25.8万元;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6万元;安全生产监管35.82万元;旅游业管理与服务8.15万元;其他支出52.9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7.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调整数的85.82%。其中:土地开发支出442.14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3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度财政总收入2635.1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136.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98.44万元。2015年结余729.8万元。2016年财政总支出2228.4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41.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7.14万元。故2016年结余1136.51万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镇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存在很大的困难与问题。如:财政收入总量少,财政支出主要靠县财政补助;公用经费有增无减,项目垫资过多,预算外财政负担过重,上届镇政府赤字未全部消化等等。所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需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要统筹协调各方面改革工作。做好2017年的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

2017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要全面贯彻落实我镇党委、镇政府对财政工作的要求和总体部署,按照“依法治税、为民理财、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总体要求和“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督”的理财理念,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抓好财源建设,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监管机制,确保年度收支平衡。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是:

(一)财政收入草案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55.96万元,保证我镇基本运行。项目经费及基金预算收入在年终进行调整。

(二)财政支出草案

2015年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55.9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42.74万元; 2、财政事务20.43万元; 3、小学教育8.9万元;4、群众文化14.97万元;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1.35万元;6、单位养老保险缴费81.46万元;7、单位职业年金缴费32.59万元;8、义务兵优待28.31万元;9、农村最低生活保障4.2万元;10、计划生育机构35.64万元;11、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2万元;12、农业事业运行70.92万元;13、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助4.12万元;14、林业事业机构40.47万元;15、其他水利支出51.1万元;16、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万元; 17、安全生产监管21.87万元;18、住房公积金60.97万元;19、其他支出(含武装工作)7.72万元;

此外,我镇还安排预算外资金67.5万元用于专项工作支出,其中:人大工作经费5万元;纪检经费3万元;党建经费6.5万元(其中党员关爱基金5万元、退休支部经费1.5万元);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经费23万元(其中四个平台建设10万元,信访经费为5万元,禁毒经费4万元、反邪教经费2万元、普法经费2万元);食品安全经费5万元;森林消防经费5万元;精神文明建设经费2万元;统战宣传经费3万元(其中民族宗教1万元);文化活动经费10万元;殡葬改革经费5万元。

以后如遇政策性增资或县财政追加,年终将进行一次性调整。

 

三、2017年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2017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全镇总体工作目标,积极培育财源,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收支结构,强化财税监管,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拓宽财源渠道,确保收入稳步增长。一是利用中央对农民的各项直补政策,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达到以农促工的目的,增加财政收入。二是充分发挥侨乡优势,打好“侨”牌、引“侨”资,鼓励和发动广大侨胞为全乡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力度,认真落实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与计生等部门挖掘非税收入的增长潜力,确保收入稳定增长。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改善民生。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准确把握政策取向,明确资金投向重点,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筹措资金,优先保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村文化、生态环保、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支出需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积极整合涉农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大公共安全投入,确保“平安巨屿”建设、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经费,支持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三)发挥财政职能,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并建立财政涉农资金数据库,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全过程监管。二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加强财政票据管理;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将财政涉农综合服务事项整合到公共财政服务大厅里,实行“一个门进、一站式”服务。三是规范财政支出行为,认真贯彻《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精神,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严控行政经费和一般性开支,减少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外出考察和公务用车等日常开支,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2017年的财政工作,任务繁重,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克难攻坚,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巨屿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巨屿镇二〇一六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二〇一七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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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巨屿镇二〇一六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二〇一七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6月29在巨屿镇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巨屿镇财政所

 

各位代表:

受巨屿镇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我镇财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和上级财税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和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宜游宜居生态县”的总体目标,遵循“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督”的财政理念,加快发展步伐,立足振兴财政,大力培植财源,努力增收节支,较好地完成了镇人代会通过的财政收支任务,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一)        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我镇全年可用财政资金2635.16万元,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136.7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分成121.78万元,非税收入63.37万元,乡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951.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98.44万元。

(二)        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乡财政总支出2228.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调整数的66.23%。其中: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41.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调整数的62.25%。其中:其他人大事务4.35;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90.21万元;统计信息事务14.17万元,;财政事务22.8万元;组织事务9.78万元;小学教育8.9万元,群众文化22.83万元;其他文化4.0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0.56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5.08万元;基础政权和社区建设12.89万元;抚恤43.56万元;义务兵优待37.43万元;其他优抚54.36万元;老年福利0.96万元;残疾人事业0.98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45.73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2.45万元;计划生育机构25.85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0.53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19万元;农业90.68万元;防灾减灾13.51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10.44万元;其他农业283.88万元; 林业46.86万元,其他林业37.26万元;水利工程运行和维护6万元,其他水利35.87万元;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70.44万元;公路水路运输25.8万元;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6万元;安全生产监管35.82万元;旅游业管理与服务8.15万元;其他支出52.9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7.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调整数的85.82%。其中:土地开发支出442.14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3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度财政总收入2635.1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136.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98.44万元。2015年结余729.8万元。2016年财政总支出2228.4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41.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7.14万元。故2016年结余1136.51万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镇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存在很大的困难与问题。如:财政收入总量少,财政支出主要靠县财政补助;公用经费有增无减,项目垫资过多,预算外财政负担过重,上届镇政府赤字未全部消化等等。所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需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要统筹协调各方面改革工作。做好2017年的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

2017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要全面贯彻落实我镇党委、镇政府对财政工作的要求和总体部署,按照“依法治税、为民理财、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总体要求和“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督”的理财理念,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抓好财源建设,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监管机制,确保年度收支平衡。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是:

(一)财政收入草案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55.96万元,保证我镇基本运行。项目经费及基金预算收入在年终进行调整。

(二)财政支出草案

2015年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55.9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42.74万元; 2、财政事务20.43万元; 3、小学教育8.9万元;4、群众文化14.97万元;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1.35万元;6、单位养老保险缴费81.46万元;7、单位职业年金缴费32.59万元;8、义务兵优待28.31万元;9、农村最低生活保障4.2万元;10、计划生育机构35.64万元;11、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2万元;12、农业事业运行70.92万元;13、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助4.12万元;14、林业事业机构40.47万元;15、其他水利支出51.1万元;16、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万元; 17、安全生产监管21.87万元;18、住房公积金60.97万元;19、其他支出(含武装工作)7.72万元;

此外,我镇还安排预算外资金67.5万元用于专项工作支出,其中:人大工作经费5万元;纪检经费3万元;党建经费6.5万元(其中党员关爱基金5万元、退休支部经费1.5万元);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经费23万元(其中四个平台建设10万元,信访经费为5万元,禁毒经费4万元、反邪教经费2万元、普法经费2万元);食品安全经费5万元;森林消防经费5万元;精神文明建设经费2万元;统战宣传经费3万元(其中民族宗教1万元);文化活动经费10万元;殡葬改革经费5万元。

以后如遇政策性增资或县财政追加,年终将进行一次性调整。

 

三、2017年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2017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全镇总体工作目标,积极培育财源,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收支结构,强化财税监管,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拓宽财源渠道,确保收入稳步增长。一是利用中央对农民的各项直补政策,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达到以农促工的目的,增加财政收入。二是充分发挥侨乡优势,打好“侨”牌、引“侨”资,鼓励和发动广大侨胞为全乡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力度,认真落实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与计生等部门挖掘非税收入的增长潜力,确保收入稳定增长。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改善民生。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准确把握政策取向,明确资金投向重点,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筹措资金,优先保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村文化、生态环保、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支出需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积极整合涉农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大公共安全投入,确保“平安巨屿”建设、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经费,支持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三)发挥财政职能,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并建立财政涉农资金数据库,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全过程监管。二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加强财政票据管理;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将财政涉农综合服务事项整合到公共财政服务大厅里,实行“一个门进、一站式”服务。三是规范财政支出行为,认真贯彻《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精神,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严控行政经费和一般性开支,减少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外出考察和公务用车等日常开支,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2017年的财政工作,任务繁重,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克难攻坚,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巨屿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