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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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暔山医院项目
文环建函〔2018〕20号
2018-6-14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25日(7个工作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2018年20号关于文成暔山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doc审批文件公示(第三次.doc
2018年6月14日作出的文成暔山医院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