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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巨屿镇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30 14:57:42 来源:文成县 浏览量: 字体:[ ]

各行政村、各食安办成员单位:

现将《巨屿镇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巨屿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7日

巨屿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印发

巨屿镇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省、温州市及文成县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有关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为加快我镇省级食品安全县城创建进程,全面落实文成县委县政府食安县城创建“必创必成”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确保今年顺利通过省级食品安全县城创建验收,特制定2020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健全完善监管建设,有力推进“双安双创”

加大对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有效发挥我镇食安办对市场监管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作用。一是根据市食安办下发的全年工作方案以及镇食安办规范化建设要求,拟定本镇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明确机构职责,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镇食安办的牵头作用,强化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和餐饮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合作。二是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将食品安全监管服务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推广使用移动APP。加强对村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健全网格员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机制,全年对网格员培训2次以上。三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户动态信息,每月进行信息上报、核报,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有证户、无证户、注销户、歇业户、备案户的基本情况,做到上下联动,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

二、各方联动,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组织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检查。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实现隐患排查工作常态化,健全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报告和闭环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员(协管员)作用,通过明察暗访、投诉举报等手段,主动排查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业共性隐患问题。组织相关职能站所查处辖区食品无证照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做好节假日、重大会议等的食品安全保障。深入排查辖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掌握动态,及时报送信息。继续推进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建设,推动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针对重点品种和风险隐患,深入持久开展治理整顿,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坚持疏堵结合,规范发展,综合治理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或引导规划,鼓励支持其不断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引导其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监管

(一)餐饮消费环节

重点整顿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饮单位、无证餐饮单位;查处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非法加工提炼使用地沟油等行为;加强对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领域,以及熟食卤味、生食水产品、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日常检查和新证核查。按照县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业、企事业单位食堂、现制现售等行业的日常卫生检查;对新发证户在收到新发证户名册后二周内及时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检查覆盖率及检查频率。

2.加强歇业单位和注销户监管。对在检查中发现已歇业或停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调查和追踪其歇业或停业的时间,做好检查笔录,取得店主、邻居、现有的经营户等人的旁证并签字,及时上报市场监管局并协助办理注销卫生许可证的手续。

3.加强对企业小食堂的备案工作。继续开展30人以下的社会食堂(含工地食堂)备案工作,对30人以上的社会食堂和其它餐饮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督促其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进一步提高食堂办证率。

4.继续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工作。对于农村集体聚餐人数100人以上的进行登记备案。农村集体聚餐人数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由村社区进行现场指导,农村集体聚餐人数200人以上由报镇食安办进行指导。

(二)食品流通领域

1.着力完善以行政指导、健全监管网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为手段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主办方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日常监督、排查和信息沟通,及时组织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的整治、疏导和规范活动,加大对涉及高危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

3.加强食品安全示范街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台账两项制度。

4.积极开展流通环节食用油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季节性食品和节假日食品市场等各项整顿工作;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超市卖场、熟食店的监管和质量抽检。

5.严厉查处其它违反食品流通领域经营行为。

(三)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疗秩序监管

1.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和健全本地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名单、地址等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维护管理,做到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建立村药品监管网络及信息报送制度。

2.对药品销售企业进行执业药师在岗情况、处方药销售登记等情况的检查,做到每月全覆盖检查一次,每季度准时汇总上报。

3.配合县有关部门对药械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投诉举报和专项检查活动;主动及时发现辖区内药械违法违规行为。

4.不定期组织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和药学服务进村活动,负责对本辖区过期药品回收的宣传,并配合有关部门把过期药品进行同一销毁。

5.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无证行医,维护地区医疗秩序,安全处置所涉药品、医疗器械。

四、固本强基,进一步放大创建活动引领示范效应

对稠泛村大桥路上的食品经营户继续加强检查与指导,同时,在街上设立示范店并进行推广;进一步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和台账登记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各种食品不安全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并以点带面,不断促进和提高本镇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五、狠抓关键,进一步防控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一)认真做好食堂卫生安全监管。加强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高风险重点单位的专项检查监管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事业单位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进行备案,同时要加强学校在开学前检查、暑期专题教育和对农村聚餐的安全监管。

(二)强化节前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在“元旦”、“五一”、“十一”、“春节”等节日前开展办酒户摸底、指导、检查,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六、全面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培训、会议、政府网站、电子屏幕、悬挂横幅以及发放告知书、宣传品等形式,向广大居民宣传餐饮服务监管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示消费者关爱生命、关注安全饮食,增强防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饮食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良好局面。

巨政〔2020〕65号 关于印发《巨屿镇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巨屿镇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30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 字体:[ ]

各行政村、各食安办成员单位:

现将《巨屿镇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巨屿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7日

巨屿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印发

巨屿镇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省、温州市及文成县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有关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为加快我镇省级食品安全县城创建进程,全面落实文成县委县政府食安县城创建“必创必成”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确保今年顺利通过省级食品安全县城创建验收,特制定2020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健全完善监管建设,有力推进“双安双创”

加大对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有效发挥我镇食安办对市场监管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作用。一是根据市食安办下发的全年工作方案以及镇食安办规范化建设要求,拟定本镇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明确机构职责,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镇食安办的牵头作用,强化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和餐饮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合作。二是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将食品安全监管服务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推广使用移动APP。加强对村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健全网格员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机制,全年对网格员培训2次以上。三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户动态信息,每月进行信息上报、核报,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有证户、无证户、注销户、歇业户、备案户的基本情况,做到上下联动,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

二、各方联动,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组织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检查。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实现隐患排查工作常态化,健全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报告和闭环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员(协管员)作用,通过明察暗访、投诉举报等手段,主动排查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业共性隐患问题。组织相关职能站所查处辖区食品无证照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做好节假日、重大会议等的食品安全保障。深入排查辖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掌握动态,及时报送信息。继续推进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建设,推动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针对重点品种和风险隐患,深入持久开展治理整顿,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坚持疏堵结合,规范发展,综合治理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或引导规划,鼓励支持其不断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引导其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监管

(一)餐饮消费环节

重点整顿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饮单位、无证餐饮单位;查处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非法加工提炼使用地沟油等行为;加强对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领域,以及熟食卤味、生食水产品、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日常检查和新证核查。按照县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业、企事业单位食堂、现制现售等行业的日常卫生检查;对新发证户在收到新发证户名册后二周内及时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检查覆盖率及检查频率。

2.加强歇业单位和注销户监管。对在检查中发现已歇业或停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调查和追踪其歇业或停业的时间,做好检查笔录,取得店主、邻居、现有的经营户等人的旁证并签字,及时上报市场监管局并协助办理注销卫生许可证的手续。

3.加强对企业小食堂的备案工作。继续开展30人以下的社会食堂(含工地食堂)备案工作,对30人以上的社会食堂和其它餐饮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督促其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进一步提高食堂办证率。

4.继续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工作。对于农村集体聚餐人数100人以上的进行登记备案。农村集体聚餐人数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由村社区进行现场指导,农村集体聚餐人数200人以上由报镇食安办进行指导。

(二)食品流通领域

1.着力完善以行政指导、健全监管网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为手段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主办方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日常监督、排查和信息沟通,及时组织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的整治、疏导和规范活动,加大对涉及高危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

3.加强食品安全示范街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台账两项制度。

4.积极开展流通环节食用油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季节性食品和节假日食品市场等各项整顿工作;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超市卖场、熟食店的监管和质量抽检。

5.严厉查处其它违反食品流通领域经营行为。

(三)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疗秩序监管

1.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和健全本地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名单、地址等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维护管理,做到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建立村药品监管网络及信息报送制度。

2.对药品销售企业进行执业药师在岗情况、处方药销售登记等情况的检查,做到每月全覆盖检查一次,每季度准时汇总上报。

3.配合县有关部门对药械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投诉举报和专项检查活动;主动及时发现辖区内药械违法违规行为。

4.不定期组织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和药学服务进村活动,负责对本辖区过期药品回收的宣传,并配合有关部门把过期药品进行同一销毁。

5.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无证行医,维护地区医疗秩序,安全处置所涉药品、医疗器械。

四、固本强基,进一步放大创建活动引领示范效应

对稠泛村大桥路上的食品经营户继续加强检查与指导,同时,在街上设立示范店并进行推广;进一步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和台账登记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各种食品不安全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并以点带面,不断促进和提高本镇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五、狠抓关键,进一步防控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一)认真做好食堂卫生安全监管。加强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高风险重点单位的专项检查监管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事业单位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进行备案,同时要加强学校在开学前检查、暑期专题教育和对农村聚餐的安全监管。

(二)强化节前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在“元旦”、“五一”、“十一”、“春节”等节日前开展办酒户摸底、指导、检查,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六、全面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培训、会议、政府网站、电子屏幕、悬挂横幅以及发放告知书、宣传品等形式,向广大居民宣传餐饮服务监管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示消费者关爱生命、关注安全饮食,增强防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饮食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良好局面。

巨政〔2020〕65号 关于印发《巨屿镇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