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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文成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成立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委教〔2021〕6号
发布日期:2021-10-13 14:31:24 来源:中共文成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浏览量: 字体:[ ]

县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教育良好生态,形成切实有效的“双减”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  次全体(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虞立清(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郑文东(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虞绍榜(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金一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信访局、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文广旅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大数据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人行文成县支行、温州银保监分局文成监管组、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相关领导。

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双减”工作专班,“双减”工作专班设在县教育局,在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附件:1.县“双减”工作专班组建方案

2.县“双减”工作专班运行管理制度

3.县“双减”工作及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部门责任清单

4.县“双减”工作联络员信息

中共文成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文成县教育局代章)

2021年9月8日

中共文成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2021年9月8日印发  

附件1

县“双减”工作专班组建方案

为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成立县“双减”工作专班,下设综合组和各专项工作组。组建方案如下:

一、专班成员组成

组  长:薛乐之(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吴方海(县委办副主任)

蓝建荣(县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朱  晨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赣生(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胡国栋(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林绍生 (县委编办副主任)

刘繁荣 (县信访局副局长)

叶云锋(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朱曙光(县发改局副局长)

魏  剑(县经信局副局长)

周晓东(县科技局副局长)

李材慧(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汉斌(县民政局副局长)

叶葱葱 (县司法局副局长)

胡国鑫(县财政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朱正选(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金  伟(县住建局总工程师)

胡海湖(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党委委员)

赵献慧(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杨汉康(县税务局副局长)

陈燎原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赵友红(县金融办副主任)

郑国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周旭阳(县大数据中心主任)

胡  俊(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挥员)

赵海尉 (人行文成县支行副行长)

王建聪(温州银保监分局文成监管组组长)

赵巧巧(县总工会副主席)

周露曦(团县委副书记)

严丹丹(县妇联分管领导)

二、专班专项小组组员及职责

(一)综合组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成员单位: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各小组开展“双减”工作;加强风险研判,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组织编撰“双减”工作简报;做好专班办公条件保障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课后服务组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成员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主要职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工作;及时补齐补足中小学教师编制;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标准;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额;保障课后服务期间校园周边安全和交通管理疏导,加强晚自习交通等安全保障;指导督促学校加强课后服务时段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参与暑期托管志愿服务等。

(三)准入登记组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成员单位:县科技局、县文广旅体局

主要职责:统筹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登记工作,重点做好

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相关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分类制定准入标准,严格审批。做好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

(四)监管执法组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经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中心

主要职责:统筹配置行政执法力量,落实地方综合执法。按照部门职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各类培训机构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推进数字化监管和多跨协同场景建设。

(五)资金监管组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文广旅体局、人行文成支行

成员单位:县金融办(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温州银保监分局文成监管组、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主要职责:统筹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金融管理。重点抓好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与预付费管理,建立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机制,全面加强预付费资金风险防范。

(六)无照整治组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税务局

主要职责:统筹开展无照经营的机构或个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通过网格排查、专项整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取缔无证无照非法办学机构。

(七)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组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文广旅体局

主要职责:加强舆论正面宣传引导,统筹力量加强舆情监管和应对处置,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做好信访投诉相关工作。

(八)安全稳定组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文广旅体局

主要职责:统筹做好“双减”工作落实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指导做好风险评估。化解学员退费、员工劳动、场所退租等纠纷引发的风险。抓好校外培训机构建筑、防疫、消防、网络等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查处并指导机构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机制

(一)统筹协同。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专班的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各专项小组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推进落实工作任务。

(二)会商研究。根据工作需要,专班综合组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各小组推进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专项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

(三)督查评价。专班定期对各成员单位推进“双减”工作进行跟踪督查。

(四)联动推进。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推进工作落实,及时向专班综合组报送工作动态、问题建议等。

附件2

县“双减”工作专班运行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我县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双减”工作专班)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双减”工作专班的日常工作,重点落实好“双减”工作专班组建方案中规定的各组主要职责,主动作为,解决问题,扎实推进,形成合力。同时研究提出工作建议,落实“双减”工作相关政策和工作专班会议议定事项。

二、会议制度。专班实行专题会议和定期例会制度,严格贯彻落实精简会议相关要求。专题会议由“双减”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召集和主持,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定期例会由专班综合组召集和主持,专班各组相关成员参加,专班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建议召开会议。必要时,专题会议可由专班负责同志委托综合组召集和主持。

三、公文办理。专班综合组负责专班日常公文处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精简文件相关要求。以专班综合组名义报送专班会议的请示、报告,要征求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印发布置工作任务等文件,按程序由专班综合组印发,县教育局代章。重要文件应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

四、信息报送。专班通过会议纪要、动态简报等形式通报相关情况。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及时与工作专班综合组沟通“双减”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推进工作的最新动态、重大政策、措施进展、落实成果、重点经验做法、调研成果、政策建议等。

五、督促落实。对我县“双减”工作的批示和要求,由专班综合组负责登记管理。经县委、县政府文件或工作专班会议确定由各成员单位、地方办理的事项,由专班综合组督促落实。工作专班可组织必要的调研督查。各成员联络员对接专班综合组和相关专项小组的工作任务。

六、监管评估。围绕“双减”工作方案的目标任务、上级的督导考核等,专班综合组组织成员单位开展日常监管和评估工作,适时通报任务进展情况,总结成绩、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附件3

县“双减”工作及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部门责任清单

责任部门、单位

相关职责

县委宣传部

统筹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对校外培训机构涉及违背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影响学生价值观形成,淫秽色情和低俗等不良信息进行监管。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配合教育、通信管理部门做好线上校外培训监管工作。

县委政法委

做好相关维护和谐稳定工作。

县委编办

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设立校外培训监管机构。

县信访局

做好化解信访投诉相关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做好“双减”相关法律解读、解释工作。

县发改局

会同教育等部门制定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指导政策。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收费监督。

县经信局

配合做好托管服务机构日常管理,协助教育、科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做好机构预付消费的监管。

县教育局

抓好统筹协调,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准入标准,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负责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综合执法。

县科技局

明确为科技创新类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加强对从事科技创新培训机构的监管,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校外科技创新类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办理外籍人员工作许可。配合教育部门核查外籍人员从业资质。

县公安局

依法加强治安管理,联动开展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预警预防,做好涉稳事件应急处置;指导、监督机构履行单位安全防范主体责任;配合做好线上校外培训审批及网络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课后服务期间及晚自修校园周边安全和交通管理疏导。

县民政局

做好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登记工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开展等级评估、年度检查,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违规从事营利性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和信用惩戒。

县司法局

加强涉及停止办学的机构租金、劳动等民商事案件调解、纠纷化解等工作。

县财政局

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等保障。研制因政策等因素停止办学,涉及的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租金政策。

县人力社保局

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稳岗就业、失业监测,及时受理被裁减人员失业登记申请,按规定将其纳入就业扶持政策范围。

县住建局

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的指导监督;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用房属于违法建筑和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行为。

县市监局

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明码标价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食品安全等方面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配合教育等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加强托管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做好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登记工作。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收费监督。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进行信用惩戒。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

县文广旅体局

明确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加强对从事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的监管,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加强对有关媒体的监督和指导,积极引导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严格控制各电视台、新媒体播放培训机构广告宣传的时间和频次。配合做好IPTV、互联网电视等电视端违规校外线上培训应用的处置工作。利用文化馆、城市书房等活动场所开展校外活动,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明确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加强对从事体育培训机构的监管,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利用体育馆等活动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

县卫健局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近视防控等相关工作。

县税务局

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发票使用管理,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偷逃税和虚开发票的行为。配合做好非法办学机构查处取缔等工作。

县金融办(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加强防控金融风险,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有序服务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整顿学科类培训机构上市等行为。

综合行政执法局

统筹配置行政执法力量,落实地方综合执法,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各类培训机构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县大数据中心

为校外培训机构数字化监管和多跨场景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县消防救援大队

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监督,依法开展监督抽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人行文成支行

指导银行机构为校外培训机构开立学员培训费专户,配合教育等部门建立完善资金监管风险预警反馈机制。

温州银保监分局文成监管组

会同教育等部门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管控工作。

县总工会

充分利用工人文化宫等活动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

团县委

加强直属校外活动场所落实上级管理要求,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兴趣类培训,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

县妇联

充分利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

乡镇党委政府

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形成条块结合、横纵联动的网格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责任体系。

附件4

县“双减”工作部门(单位)联络员信息

单位

姓名

职务(科室负责人)

电话

县委宣传部

朱晓琪

干部

0577-67861700

县委政法委

吴正壤

综合协调科科长

0577-59027752

县委编办

吴燕燕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0577-67818559

县信访局

陈环

干部

0577-67815803

县发改局

王晓丽

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0577-59029016

县教育局

周小全(校内减负)

胡永进(校外减负)

教育科科长

学前教育管理中心主任

0577-59010728

0577-59010735

县科技局

张壹

科技创新与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0577-59026596

县经信局

厉碎武

商贸市场科


县公安局

胡永局

基层基础(经文保)科长

0577-59028235

县民政局

刘杰

行政审批科科长

0577-59006019

县司法局

吴江

人民促进和参与法治科科长

0577-67831879

县财政局

刘东娇

教科文科

0577-67832410

县人力社保局

周海金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0577-59026278

县住建局

赵建峰

城乡建设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0577-59029267

县文广旅体局

吴时珍

市场管理科


县卫健局

周海珍

疾控中心副主任

0577-59020133

县税务局

富东

税收风险管理科科长

0577-67891270

县市监局

王庭

信用监管科副科长

0577-67892030

县金融办(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赵徐徐

市场科科长

0577-59002085

县执法局

严建锋

机动中队


县大数据中心

李聪林

大数据中心干部


县消防救援大队

程步园

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负责人

0577-67863800

人行文成支行

赵海丽

干部

0577-67861671

温州银保监分局文成监管组

王晖

干部


县总工会

陈思梁

总工会干部

0577-59010060

团县委

林智慧

基层工作部干部


县妇联

蒋淑珍

妇女儿童服务中心主任

0577-59026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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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文成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成立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委教〔2021〕6号

发布日期:2021-10-13 浏览次数: 来源:中共文成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字体:[ ]

县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教育良好生态,形成切实有效的“双减”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  次全体(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虞立清(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郑文东(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虞绍榜(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金一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信访局、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文广旅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大数据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人行文成县支行、温州银保监分局文成监管组、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相关领导。

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双减”工作专班,“双减”工作专班设在县教育局,在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附件:1.县“双减”工作专班组建方案

2.县“双减”工作专班运行管理制度

3.县“双减”工作及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部门责任清单

4.县“双减”工作联络员信息

中共文成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文成县教育局代章)

2021年9月8日

中共文成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2021年9月8日印发  

附件1

县“双减”工作专班组建方案

为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成立县“双减”工作专班,下设综合组和各专项工作组。组建方案如下:

一、专班成员组成

组  长:薛乐之(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吴方海(县委办副主任)

蓝建荣(县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朱  晨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赣生(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胡国栋(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林绍生 (县委编办副主任)

刘繁荣 (县信访局副局长)

叶云锋(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朱曙光(县发改局副局长)

魏  剑(县经信局副局长)

周晓东(县科技局副局长)

李材慧(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汉斌(县民政局副局长)

叶葱葱 (县司法局副局长)

胡国鑫(县财政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朱正选(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金  伟(县住建局总工程师)

胡海湖(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党委委员)

赵献慧(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杨汉康(县税务局副局长)

陈燎原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赵友红(县金融办副主任)

郑国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周旭阳(县大数据中心主任)

胡  俊(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挥员)

赵海尉 (人行文成县支行副行长)

王建聪(温州银保监分局文成监管组组长)

赵巧巧(县总工会副主席)

周露曦(团县委副书记)

严丹丹(县妇联分管领导)

二、专班专项小组组员及职责

(一)综合组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成员单位: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各小组开展“双减”工作;加强风险研判,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组织编撰“双减”工作简报;做好专班办公条件保障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课后服务组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成员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主要职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工作;及时补齐补足中小学教师编制;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标准;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额;保障课后服务期间校园周边安全和交通管理疏导,加强晚自习交通等安全保障;指导督促学校加强课后服务时段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参与暑期托管志愿服务等。

(三)准入登记组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成员单位:县科技局、县文广旅体局

主要职责:统筹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登记工作,重点做好

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相关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分类制定准入标准,严格审批。做好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

(四)监管执法组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经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中心

主要职责:统筹配置行政执法力量,落实地方综合执法。按照部门职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各类培训机构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推进数字化监管和多跨协同场景建设。

(五)资金监管组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文广旅体局、人行文成支行

成员单位:县金融办(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温州银保监分局文成监管组、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主要职责:统筹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金融管理。重点抓好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与预付费管理,建立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机制,全面加强预付费资金风险防范。

(六)无照整治组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税务局

主要职责:统筹开展无照经营的机构或个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通过网格排查、专项整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取缔无证无照非法办学机构。

(七)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组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文广旅体局

主要职责:加强舆论正面宣传引导,统筹力量加强舆情监管和应对处置,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做好信访投诉相关工作。

(八)安全稳定组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文广旅体局

主要职责:统筹做好“双减”工作落实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指导做好风险评估。化解学员退费、员工劳动、场所退租等纠纷引发的风险。抓好校外培训机构建筑、防疫、消防、网络等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查处并指导机构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机制

(一)统筹协同。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专班的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各专项小组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推进落实工作任务。

(二)会商研究。根据工作需要,专班综合组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各小组推进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专项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

(三)督查评价。专班定期对各成员单位推进“双减”工作进行跟踪督查。

(四)联动推进。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推进工作落实,及时向专班综合组报送工作动态、问题建议等。

附件2

县“双减”工作专班运行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我县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双减”工作专班)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双减”工作专班的日常工作,重点落实好“双减”工作专班组建方案中规定的各组主要职责,主动作为,解决问题,扎实推进,形成合力。同时研究提出工作建议,落实“双减”工作相关政策和工作专班会议议定事项。

二、会议制度。专班实行专题会议和定期例会制度,严格贯彻落实精简会议相关要求。专题会议由“双减”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召集和主持,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定期例会由专班综合组召集和主持,专班各组相关成员参加,专班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建议召开会议。必要时,专题会议可由专班负责同志委托综合组召集和主持。

三、公文办理。专班综合组负责专班日常公文处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精简文件相关要求。以专班综合组名义报送专班会议的请示、报告,要征求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印发布置工作任务等文件,按程序由专班综合组印发,县教育局代章。重要文件应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

四、信息报送。专班通过会议纪要、动态简报等形式通报相关情况。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及时与工作专班综合组沟通“双减”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推进工作的最新动态、重大政策、措施进展、落实成果、重点经验做法、调研成果、政策建议等。

五、督促落实。对我县“双减”工作的批示和要求,由专班综合组负责登记管理。经县委、县政府文件或工作专班会议确定由各成员单位、地方办理的事项,由专班综合组督促落实。工作专班可组织必要的调研督查。各成员联络员对接专班综合组和相关专项小组的工作任务。

六、监管评估。围绕“双减”工作方案的目标任务、上级的督导考核等,专班综合组组织成员单位开展日常监管和评估工作,适时通报任务进展情况,总结成绩、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附件3

县“双减”工作及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部门责任清单

责任部门、单位

相关职责

县委宣传部

统筹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对校外培训机构涉及违背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影响学生价值观形成,淫秽色情和低俗等不良信息进行监管。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配合教育、通信管理部门做好线上校外培训监管工作。

县委政法委

做好相关维护和谐稳定工作。

县委编办

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设立校外培训监管机构。

县信访局

做好化解信访投诉相关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做好“双减”相关法律解读、解释工作。

县发改局

会同教育等部门制定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指导政策。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收费监督。

县经信局

配合做好托管服务机构日常管理,协助教育、科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做好机构预付消费的监管。

县教育局

抓好统筹协调,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准入标准,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负责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综合执法。

县科技局

明确为科技创新类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加强对从事科技创新培训机构的监管,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校外科技创新类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办理外籍人员工作许可。配合教育部门核查外籍人员从业资质。

县公安局

依法加强治安管理,联动开展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预警预防,做好涉稳事件应急处置;指导、监督机构履行单位安全防范主体责任;配合做好线上校外培训审批及网络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课后服务期间及晚自修校园周边安全和交通管理疏导。

县民政局

做好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登记工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开展等级评估、年度检查,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违规从事营利性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和信用惩戒。

县司法局

加强涉及停止办学的机构租金、劳动等民商事案件调解、纠纷化解等工作。

县财政局

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等保障。研制因政策等因素停止办学,涉及的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租金政策。

县人力社保局

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稳岗就业、失业监测,及时受理被裁减人员失业登记申请,按规定将其纳入就业扶持政策范围。

县住建局

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的指导监督;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用房属于违法建筑和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行为。

县市监局

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明码标价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食品安全等方面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配合教育等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加强托管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做好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登记工作。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收费监督。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进行信用惩戒。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

县文广旅体局

明确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加强对从事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的监管,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加强对有关媒体的监督和指导,积极引导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严格控制各电视台、新媒体播放培训机构广告宣传的时间和频次。配合做好IPTV、互联网电视等电视端违规校外线上培训应用的处置工作。利用文化馆、城市书房等活动场所开展校外活动,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明确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加强对从事体育培训机构的监管,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利用体育馆等活动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

县卫健局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近视防控等相关工作。

县税务局

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发票使用管理,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偷逃税和虚开发票的行为。配合做好非法办学机构查处取缔等工作。

县金融办(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加强防控金融风险,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有序服务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整顿学科类培训机构上市等行为。

综合行政执法局

统筹配置行政执法力量,落实地方综合执法,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各类培训机构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县大数据中心

为校外培训机构数字化监管和多跨场景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县消防救援大队

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监督,依法开展监督抽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人行文成支行

指导银行机构为校外培训机构开立学员培训费专户,配合教育等部门建立完善资金监管风险预警反馈机制。

温州银保监分局文成监管组

会同教育等部门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管控工作。

县总工会

充分利用工人文化宫等活动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

团县委

加强直属校外活动场所落实上级管理要求,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兴趣类培训,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

县妇联

充分利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

乡镇党委政府

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形成条块结合、横纵联动的网格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责任体系。

附件4

县“双减”工作部门(单位)联络员信息

单位

姓名

职务(科室负责人)

电话

县委宣传部

朱晓琪

干部

0577-67861700

县委政法委

吴正壤

综合协调科科长

0577-59027752

县委编办

吴燕燕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0577-67818559

县信访局

陈环

干部

0577-67815803

县发改局

王晓丽

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0577-59029016

县教育局

周小全(校内减负)

胡永进(校外减负)

教育科科长

学前教育管理中心主任

0577-59010728

0577-59010735

县科技局

张壹

科技创新与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0577-59026596

县经信局

厉碎武

商贸市场科


县公安局

胡永局

基层基础(经文保)科长

0577-59028235

县民政局

刘杰

行政审批科科长

0577-59006019

县司法局

吴江

人民促进和参与法治科科长

0577-67831879

县财政局

刘东娇

教科文科

0577-67832410

县人力社保局

周海金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0577-59026278

县住建局

赵建峰

城乡建设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0577-59029267

县文广旅体局

吴时珍

市场管理科


县卫健局

周海珍

疾控中心副主任

0577-59020133

县税务局

富东

税收风险管理科科长

0577-67891270

县市监局

王庭

信用监管科副科长

0577-67892030

县金融办(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赵徐徐

市场科科长

0577-59002085

县执法局

严建锋

机动中队


县大数据中心

李聪林

大数据中心干部


县消防救援大队

程步园

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负责人

0577-67863800

人行文成支行

赵海丽

干部

0577-67861671

温州银保监分局文成监管组

王晖

干部


县总工会

陈思梁

总工会干部

0577-59010060

团县委

林智慧

基层工作部干部


县妇联

蒋淑珍

妇女儿童服务中心主任

0577-59026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