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文成县武阳书院、海亮华侨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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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武阳书院、海亮华侨学校: 你们学校《武阳书院申请报告》、《关于海亮华侨学校学生收费标准备案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18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浙江省定价目录的通告》(浙价法〔2018〕2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经过成本调查、召开座谈会等程序,报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适用范围 文成县武阳书院、海亮华侨学校学生。 二、学费、住宿费标准 1.武阳书院:高中学费17200元/学期·生,住宿费1550元/学期·生。 2.海亮华侨学校:小学学费17100元/学期·生,初中学费 17600元/学期·生,华侨班中低段学费20900元/学期·生,华侨班高段学费21900元/学期·生,住宿费2300元/学期·生。 以上标准:学费上浮不超过5%,下浮不超过10%;住宿费最高上浮10%,下浮不限。 三、各学校要向社会做好宣传和收费公示工作。应在醒目位置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本批复自2021年秋季新学期起执行,如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或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以上级文件为准。其他未明事项按照浙发改价格〔2020〕18号文件规定执行。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成县教育局 2021年 5 月 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年 5 月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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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武阳书院、海亮华侨学校: 你们学校《武阳书院申请报告》、《关于海亮华侨学校学生收费标准备案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18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浙江省定价目录的通告》(浙价法〔2018〕2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经过成本调查、召开座谈会等程序,报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适用范围 文成县武阳书院、海亮华侨学校学生。 二、学费、住宿费标准 1.武阳书院:高中学费17200元/学期·生,住宿费1550元/学期·生。 2.海亮华侨学校:小学学费17100元/学期·生,初中学费 17600元/学期·生,华侨班中低段学费20900元/学期·生,华侨班高段学费21900元/学期·生,住宿费2300元/学期·生。 以上标准:学费上浮不超过5%,下浮不超过10%;住宿费最高上浮10%,下浮不限。 三、各学校要向社会做好宣传和收费公示工作。应在醒目位置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本批复自2021年秋季新学期起执行,如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或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以上级文件为准。其他未明事项按照浙发改价格〔2020〕18号文件规定执行。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成县教育局 2021年 5 月 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年 5 月17日印发 文发改价〔2021〕6号关于核定文成县武阳书院、海亮华侨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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