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0026/2011-89220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1-1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文政办发〔2011〕261号 有效性 失效
统一编号 -
【失效】关于印发文成县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8 11:08:15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文成县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文成县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

实 施 方 案

长期以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争取民族解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中,我县一大批革命先烈为祖国的解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贡献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建国后,为缅怀革命先烈,县人民政府在大峃镇官山背兴建了革命烈士陵园。1994年在珊溪镇百万山上动工兴建了刘英纪念馆。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部分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比较薄弱。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根据民政部和财政部、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实施抢救保护工程,努力提升建设管理保护水平,充分发挥主题功能,推进烈士褒扬工作的创新发展,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烈士精神,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按照统筹规划、适当集中的原则,力争在2012年底前完成文成县革命烈士纪念馆的建设工程,完成官山背烈士陵园的维修改造。力争在2014年10月1日前,完成无亲属管理散葬烈士墓的迁移和有亲属管理但经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烈士墓的迁移和修缮工作,基本建立长效管理保护机制,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主题功能。

(三)基本原则。

1、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分步有序推进抢救保护工作。

2、以人为本,尊重习俗。充分尊重烈属意愿,尊重地方习俗,注重人文关怀,把握好零散烈士墓动土迁移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

3、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实际情况,科学整合现有烈士纪念设施资源。

二、保护范围和方式

保护范围:文成县域内的烈士纪念设施,重点是未列入县级以上管理保护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主要包括散葬烈士墓,零散烈士纪念碑、亭、塔、馆、堂、雕塑、革命战争纪念地等。

保护方式:采取散葬烈士墓以集中保护为主、就地保护为辅,其他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以就地保护为主的方式。

(一)散葬烈士墓的保护

1、对无名烈士墓以及无亲属、无专人管理、损毁严重、位置偏僻的散葬烈士墓,迁入到文成县官山背烈士陵园集中保护。

2、对由烈士亲属管理的单个散葬烈士墓,原则上迁入烈士陵园管理,经动员做工作,亲属不同意迁移的继续由烈士亲属管理。

3、对有一定规模的烈士墓群,单个墓体较大、比较坚固的烈士墓,其所处位置和环境适合长期就地保护的,改建成烈士墓园,委托所在地村委会(社区)管理。

4、委托亲属和村委会(社区)管理,实施就地保护的烈士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缮美化,签订管理协议,明确烈士墓保护责任人及职责,县民政局定期对管理维护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烈士墓保护完好。

5、迁入园内的烈士墓,其规格和式样,由烈士陵园邀请规划设计部门按照要求进行设计,迁葬前烈士陵园和烈士亲属、受委托管理的村委会(社区)签好迁墓协议。

(二)其他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

1、纪念碑、亭、塔、馆、堂、雕塑和革命战争纪念地等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采取就地保护的方式,在原地予以修缮,做到恢复原貌。

2、对破损严重又不适宜长期就地保护的纪念馆、堂、雕塑等,将馆、堂陈列的烈士资料及实物置入烈士陵园纪念馆陈列或收藏,能搬迁的纪念设施迁入烈士陵园安放。

3、属于文物部门保护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文化局、民政局、财政局和当地乡镇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三、分类实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保护

(一)文成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建设。2011年6月至2012 年6月重点完成文成县革命烈士纪念馆的建设工程。文成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将建在官山背烈士陵园的中心区域,该工程分二个部分建设(主体建筑和布展)。主体建筑用地面积141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68.7平方米(其中架空层794.8平方米),建筑主体为三层,总建筑高度为17.55米,总造价估算需300多万元,其中省民政厅补助50万元,县财政拨款250万元。完成主体工程后,将进行布展,总体规划设三个展区,包括图片展览和实物展览相结合。其中图片展览区设有民主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建国后等各时期的大量图片和实物,以及烈士遗像、烈士英名录等,预计年接待各界参观者5—10万人次。

(二)文成县官山背烈士陵园。位于文成县城大峃镇东边,变电所旁边。陵园包括纪念馆、纪念碑、烈士墓等,铭记着文成县400多名革命先烈的英勇事迹。虽无直达公交车,但离文成县城很近,出行方便。2013年至2015年,将扩建文成县官山背革命烈士陵园,增建烈士墓穴200穴,依托现有烈士陵园,统筹规划,适当集中,分类实施,力争在2014年10月1日前将全县大部分散葬烈士墓的迁移到县官山背烈士墓,同时完成少部分散葬烈士墓的整合及修缮工作,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基本建立起长效管理保护机制。建设纪念浮雕墙、纪念塔、著名烈士塑像、喷泉亭廊等设施,将烈士纪念设施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三)珊溪镇刘英革命烈士纪念馆。刘英纪念馆位于温州市文成县珊溪镇百万山,于1994年下半年选址动工兴建,1996年5月18日落成并对外开放。总占地面积20余亩,建筑面积678平方米,总投资250多万元。刘英纪念馆以刘英同志及坦岐村90多位革命烈士的壮烈事迹为主线,以生动形象的史事、资料为依托,深入浅出的教育和引导广大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但纪念馆因年久失修,损坏严重。维修改造需开通进园道路(长1.2公里、宽2米),修缮纪念塔,刻制碑文,硬化纪念广场,绿化面积3亩,并落实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保护工作。计划于2013年12月底以前完成。

(四)珊溪镇坦岐村烈士墓。该烈士墓位于珊溪镇坦岐村,安葬抗日时期及淮海战役中牺牲的11名烈士。考虑到其烈士墓位于坦岐村中心位置,如果就地维修影响到村居建设,需另外选址进行迁移,同时进行墓地绿化和加强管理,制作烈士纪念雕塑和事迹碑文。珊溪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绿化,加强日常管理保护工作。

(五)玉壶镇金星村烈士墓。位于玉壶镇金星村,安葬红军时期牺牲的11名烈士,缺乏管理。目前无纪念设施,计划于2014年年底以前进行维修。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烈士纪念设施是安葬、缅怀、褒扬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是对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的红色宝贵资源。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以对国家和民族负责、对历史和未来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共同把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好、管理好、保护好。

(二)密切协作。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逐级把关。涉及到的乡镇要成立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管理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新闻媒体要做好宣传工作,向社会广泛宣传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社会效果,争得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落实资金。通过地方预算、争取上级支持、社会捐赠等多渠道争取抢救保护资金,努力使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建设成精品工程和群众满意工程。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属地原则、责任明确、分级负担的原则,按照时间要求和工作进度,安排必要的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经费。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任务较重的地方,要充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管理力量,每年预算一定的工作经费,为长期有效地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健全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烈士5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及散葬烈士墓的迁移、修缮情况,建立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规范、工作标准和日常管理等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好各项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主题词:民政  烈士纪念设施  方案  印发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22日印发




索引号 001008003010026/2011-89220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1-1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文政办发〔2011〕261号 有效性 失效
统一编号 -

【失效】关于印发文成县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8 11:08:15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文成县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文成县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

实 施 方 案

长期以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争取民族解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中,我县一大批革命先烈为祖国的解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贡献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建国后,为缅怀革命先烈,县人民政府在大峃镇官山背兴建了革命烈士陵园。1994年在珊溪镇百万山上动工兴建了刘英纪念馆。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部分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比较薄弱。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根据民政部和财政部、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实施抢救保护工程,努力提升建设管理保护水平,充分发挥主题功能,推进烈士褒扬工作的创新发展,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烈士精神,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按照统筹规划、适当集中的原则,力争在2012年底前完成文成县革命烈士纪念馆的建设工程,完成官山背烈士陵园的维修改造。力争在2014年10月1日前,完成无亲属管理散葬烈士墓的迁移和有亲属管理但经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烈士墓的迁移和修缮工作,基本建立长效管理保护机制,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主题功能。

(三)基本原则。

1、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分步有序推进抢救保护工作。

2、以人为本,尊重习俗。充分尊重烈属意愿,尊重地方习俗,注重人文关怀,把握好零散烈士墓动土迁移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

3、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实际情况,科学整合现有烈士纪念设施资源。

二、保护范围和方式

保护范围:文成县域内的烈士纪念设施,重点是未列入县级以上管理保护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主要包括散葬烈士墓,零散烈士纪念碑、亭、塔、馆、堂、雕塑、革命战争纪念地等。

保护方式:采取散葬烈士墓以集中保护为主、就地保护为辅,其他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以就地保护为主的方式。

(一)散葬烈士墓的保护

1、对无名烈士墓以及无亲属、无专人管理、损毁严重、位置偏僻的散葬烈士墓,迁入到文成县官山背烈士陵园集中保护。

2、对由烈士亲属管理的单个散葬烈士墓,原则上迁入烈士陵园管理,经动员做工作,亲属不同意迁移的继续由烈士亲属管理。

3、对有一定规模的烈士墓群,单个墓体较大、比较坚固的烈士墓,其所处位置和环境适合长期就地保护的,改建成烈士墓园,委托所在地村委会(社区)管理。

4、委托亲属和村委会(社区)管理,实施就地保护的烈士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缮美化,签订管理协议,明确烈士墓保护责任人及职责,县民政局定期对管理维护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烈士墓保护完好。

5、迁入园内的烈士墓,其规格和式样,由烈士陵园邀请规划设计部门按照要求进行设计,迁葬前烈士陵园和烈士亲属、受委托管理的村委会(社区)签好迁墓协议。

(二)其他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

1、纪念碑、亭、塔、馆、堂、雕塑和革命战争纪念地等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采取就地保护的方式,在原地予以修缮,做到恢复原貌。

2、对破损严重又不适宜长期就地保护的纪念馆、堂、雕塑等,将馆、堂陈列的烈士资料及实物置入烈士陵园纪念馆陈列或收藏,能搬迁的纪念设施迁入烈士陵园安放。

3、属于文物部门保护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文化局、民政局、财政局和当地乡镇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三、分类实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保护

(一)文成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建设。2011年6月至2012 年6月重点完成文成县革命烈士纪念馆的建设工程。文成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将建在官山背烈士陵园的中心区域,该工程分二个部分建设(主体建筑和布展)。主体建筑用地面积141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68.7平方米(其中架空层794.8平方米),建筑主体为三层,总建筑高度为17.55米,总造价估算需300多万元,其中省民政厅补助50万元,县财政拨款250万元。完成主体工程后,将进行布展,总体规划设三个展区,包括图片展览和实物展览相结合。其中图片展览区设有民主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建国后等各时期的大量图片和实物,以及烈士遗像、烈士英名录等,预计年接待各界参观者5—10万人次。

(二)文成县官山背烈士陵园。位于文成县城大峃镇东边,变电所旁边。陵园包括纪念馆、纪念碑、烈士墓等,铭记着文成县400多名革命先烈的英勇事迹。虽无直达公交车,但离文成县城很近,出行方便。2013年至2015年,将扩建文成县官山背革命烈士陵园,增建烈士墓穴200穴,依托现有烈士陵园,统筹规划,适当集中,分类实施,力争在2014年10月1日前将全县大部分散葬烈士墓的迁移到县官山背烈士墓,同时完成少部分散葬烈士墓的整合及修缮工作,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基本建立起长效管理保护机制。建设纪念浮雕墙、纪念塔、著名烈士塑像、喷泉亭廊等设施,将烈士纪念设施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三)珊溪镇刘英革命烈士纪念馆。刘英纪念馆位于温州市文成县珊溪镇百万山,于1994年下半年选址动工兴建,1996年5月18日落成并对外开放。总占地面积20余亩,建筑面积678平方米,总投资250多万元。刘英纪念馆以刘英同志及坦岐村90多位革命烈士的壮烈事迹为主线,以生动形象的史事、资料为依托,深入浅出的教育和引导广大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但纪念馆因年久失修,损坏严重。维修改造需开通进园道路(长1.2公里、宽2米),修缮纪念塔,刻制碑文,硬化纪念广场,绿化面积3亩,并落实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保护工作。计划于2013年12月底以前完成。

(四)珊溪镇坦岐村烈士墓。该烈士墓位于珊溪镇坦岐村,安葬抗日时期及淮海战役中牺牲的11名烈士。考虑到其烈士墓位于坦岐村中心位置,如果就地维修影响到村居建设,需另外选址进行迁移,同时进行墓地绿化和加强管理,制作烈士纪念雕塑和事迹碑文。珊溪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绿化,加强日常管理保护工作。

(五)玉壶镇金星村烈士墓。位于玉壶镇金星村,安葬红军时期牺牲的11名烈士,缺乏管理。目前无纪念设施,计划于2014年年底以前进行维修。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烈士纪念设施是安葬、缅怀、褒扬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是对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的红色宝贵资源。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以对国家和民族负责、对历史和未来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共同把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好、管理好、保护好。

(二)密切协作。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逐级把关。涉及到的乡镇要成立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管理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新闻媒体要做好宣传工作,向社会广泛宣传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社会效果,争得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落实资金。通过地方预算、争取上级支持、社会捐赠等多渠道争取抢救保护资金,努力使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建设成精品工程和群众满意工程。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属地原则、责任明确、分级负担的原则,按照时间要求和工作进度,安排必要的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经费。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任务较重的地方,要充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管理力量,每年预算一定的工作经费,为长期有效地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健全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烈士5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及散葬烈士墓的迁移、修缮情况,建立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规范、工作标准和日常管理等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好各项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主题词:民政  烈士纪念设施  方案  印发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