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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制注销企业决定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14 16:56:30 来源: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字体:[ ]

经查,文成县远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具体名单附后)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至今仍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本局于2022年1月28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和文成政务网发出公告,催告当事人依法组织清算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清算组备案,或者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现催告、通知期限已届满,当事人仍未履行上述义务。本局于2022年9月15日向上述企业发出《拟强制注销企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作出强制注销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和陈述、申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我局于2022年10月14日决定强制注销上述企业。上述企业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我局,未缴回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上述企业被强制注销登记后,主体资格终止,但原企业的清算义务人仍应当依法组织清算。

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决定书,故我局以公告的方式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文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文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名单.doc

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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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制注销企业决定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14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经查,文成县远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具体名单附后)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至今仍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本局于2022年1月28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和文成政务网发出公告,催告当事人依法组织清算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清算组备案,或者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现催告、通知期限已届满,当事人仍未履行上述义务。本局于2022年9月15日向上述企业发出《拟强制注销企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作出强制注销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和陈述、申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我局于2022年10月14日决定强制注销上述企业。上述企业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我局,未缴回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上述企业被强制注销登记后,主体资格终止,但原企业的清算义务人仍应当依法组织清算。

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决定书,故我局以公告的方式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文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文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名单.doc

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