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0/2022-99208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文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2-10-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部门】文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7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0-28 17:04:57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

近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建局、县医保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于2022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帮助大家深化认识理解,推动政策落实落地,现对该《实施细则》作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出台《实施细则》?

答:主要有四方面考量: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决策部署。二是体现社会尊崇优待。三是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四是科学规范帮扶援助工作。

二、《实施细则》制定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答:主要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9〕62 号)、《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浙退役军人厅发〔2020〕42号)和《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7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办法》(温退役军人发〔2021〕14号)以及《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

三、《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主要内容分为七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帮扶对象、帮扶援助情形、帮扶援助措施、办理程序和组织保障等内容。

四、哪些人在帮扶援助范围内?

答:适用对象和范围为具有文成县户籍的退役军人、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及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

五、在什么情形可以受到帮扶援助?

答:主要分为五种情形:1.退役军人因服役期间致残或因患有严重疾病等原因造成退役后本人就业困难,医疗和康复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2.退役军人因服役期间时间长、市场就业能力弱等原因造成长期失业或突然下岗,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3.退役军人因旧伤复发、残情病情加重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4.退役军人、“三属”因遭遇自然灾害、火灾事故、交通事故、重大疾病、人身伤害和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殉职等原因,以及现役军人因战、因公牺牲,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5.遭遇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此外,还有四种情形是不予帮扶的:1.因犯罪被刑事处罚的;2.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3.组织煽动、串联聚集、缠访闹访、滞留滋事、网上恶意炒作或造谣、多次参加聚集上访的,不支持不配合管理服务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帮扶援助的情形。

六、有哪些具体帮扶举措?

答:帮扶援助主要涉及生活援助、医疗援助、住房援助、教育援助、就业援助、其它临时性援助和社会化援助等七大类帮扶援助方式。

七、怎么申请办理?

答:帮扶援助工作实行一事一批,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流程办理,做到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申请。符合条件的帮扶援助对象向所在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交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困难帮扶援助申请表,同意并授权有关部门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也可委托监护人、代办员或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代为申请。

2.审核。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困难情形和程度进行调查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审核意见,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

3.审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初审意见后,对申请人开展复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视情况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文成县人民政府或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复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报事权牵头单位审批、落实。牵头单位收到援助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援助决定。

紧急情况时,乡镇或县有关部门可先行帮扶援助,事后再补齐审核审批手续。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文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解读人:刘丽丹 文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联系人:吴洪涛 文成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主任

联系电话:0577-67819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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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2-10-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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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7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0-28 17:04:57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

近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建局、县医保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于2022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帮助大家深化认识理解,推动政策落实落地,现对该《实施细则》作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出台《实施细则》?

答:主要有四方面考量: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决策部署。二是体现社会尊崇优待。三是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四是科学规范帮扶援助工作。

二、《实施细则》制定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答:主要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9〕62 号)、《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浙退役军人厅发〔2020〕42号)和《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7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办法》(温退役军人发〔2021〕14号)以及《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

三、《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主要内容分为七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帮扶对象、帮扶援助情形、帮扶援助措施、办理程序和组织保障等内容。

四、哪些人在帮扶援助范围内?

答:适用对象和范围为具有文成县户籍的退役军人、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及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

五、在什么情形可以受到帮扶援助?

答:主要分为五种情形:1.退役军人因服役期间致残或因患有严重疾病等原因造成退役后本人就业困难,医疗和康复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2.退役军人因服役期间时间长、市场就业能力弱等原因造成长期失业或突然下岗,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3.退役军人因旧伤复发、残情病情加重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4.退役军人、“三属”因遭遇自然灾害、火灾事故、交通事故、重大疾病、人身伤害和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殉职等原因,以及现役军人因战、因公牺牲,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5.遭遇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此外,还有四种情形是不予帮扶的:1.因犯罪被刑事处罚的;2.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3.组织煽动、串联聚集、缠访闹访、滞留滋事、网上恶意炒作或造谣、多次参加聚集上访的,不支持不配合管理服务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帮扶援助的情形。

六、有哪些具体帮扶举措?

答:帮扶援助主要涉及生活援助、医疗援助、住房援助、教育援助、就业援助、其它临时性援助和社会化援助等七大类帮扶援助方式。

七、怎么申请办理?

答:帮扶援助工作实行一事一批,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流程办理,做到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申请。符合条件的帮扶援助对象向所在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交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困难帮扶援助申请表,同意并授权有关部门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也可委托监护人、代办员或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代为申请。

2.审核。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困难情形和程度进行调查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审核意见,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

3.审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初审意见后,对申请人开展复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视情况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文成县人民政府或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复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报事权牵头单位审批、落实。牵头单位收到援助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援助决定。

紧急情况时,乡镇或县有关部门可先行帮扶援助,事后再补齐审核审批手续。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文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解读人:刘丽丹 文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联系人:吴洪涛 文成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主任

联系电话:0577-67819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