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成县2022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 ||||||||||||||||||||||||||||||||||||||||||||||||||||||||||||||||||||||||||||||||||||||||||||||||||||||||||||||||||||||||||||||||||||||||||||||||||||||||||||||||||||||||||||||||||||||||||||||||||||||||||||||||||||||||||||||||||||||||||||||||||||||||||||||||||||||||||||||||||||
|
||||||||||||||||||||||||||||||||||||||||||||||||||||||||||||||||||||||||||||||||||||||||||||||||||||||||||||||||||||||||||||||||||||||||||||||||||||||||||||||||||||||||||||||||||||||||||||||||||||||||||||||||||||||||||||||||||||||||||||||||||||||||||||||||||||||||||||||||||||
各参保单位: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的通知》(浙人社〔2022〕37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2〕20 号)精神,现就有关文成县2022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文成县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存在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其中劳务派遣企业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返还资金分配达成协议。 (二)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不纳入补助范围。对于在社保基金和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和巡查中发现存在违规情形,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不纳入补助范围。 二、补助标准 按单位2022 年4月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员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 2022年5月以后新开办的单位,按申请补助时上一个月的参保缴费人数计算。 三、申报方式 (一)“免申即享”。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参保单位无需提出申请,通过大数据精准比对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拨付到单位对公账户;无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二)自主申报。1.线上申报。根据通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注册法人用户账号,搜索“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按参保辖区“文成县”选择申请。 2.线下申报。劳务派遣企业采取先线下窗口申请,初审通过后再线上申报模式,待经办机构确认后受理。 四、申报材料 1.《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 2.单位证照(可数据共享的无需提供); 3.劳务派遣企业还需提交《承诺书》、《劳务派遣合作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承诺书》、《劳务派遣企业(本企业)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员工名单》、《劳务派遣合作企业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员工名单》(附件2-5)。 五、申报时限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六、审核和公示 企业申报后,经办机构将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返还企业账户。 七、其他 (一)单位申请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无需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 (二)同一单位只能享受一次留工培训补助,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三)单位按规定申请缓缴(代缴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须到位)或失业保险费未到账不超过1个月的,可以申请享受。 (四)劳务派遣公司将补助资金支付给实际用工单位后,须提供兑现佐证材料。 附件:1.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 2.承诺书 3.劳务派遣合作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承诺书 4.劳务派遣企业(本企业)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员工名单 5.劳务派遣合作企业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员工名单 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0日 附件1: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
附件2: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已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已与用工单位就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资金分配达成协议。申报提供的所有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可靠,如有失实,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1、本单位劳务派遣、服务用工企业名单:
2、本单位劳务派遣、服务企业不申请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名单(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自主放弃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合作企业):
3、本单位2022年4月参保人数 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劳务派遣合作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承诺书 我企业已与劳务派遣企业___________公司就2022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资金分配达成协议,由其代为申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附件4:劳务派遣企业(本企业)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员工名单 企业名称(盖章) :
(每页需盖章) 附件5:劳务派遣合作企业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员工名单 劳务派遣企业(盖章) 用工单位(盖章)
(每页都需盖章) |
||||||||||||||||||||||||||||||||||||||||||||||||||||||||||||||||||||||||||||||||||||||||||||||||||||||||||||||||||||||||||||||||||||||||||||||||||||||||||||||||||||||||||||||||||||||||||||||||||||||||||||||||||||||||||||||||||||||||||||||||||||||||||||||||||||||||||||||||||||
各参保单位: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的通知》(浙人社〔2022〕37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2〕20 号)精神,现就有关文成县2022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文成县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存在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其中劳务派遣企业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返还资金分配达成协议。 (二)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不纳入补助范围。对于在社保基金和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和巡查中发现存在违规情形,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不纳入补助范围。 二、补助标准 按单位2022 年4月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员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 2022年5月以后新开办的单位,按申请补助时上一个月的参保缴费人数计算。 三、申报方式 (一)“免申即享”。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参保单位无需提出申请,通过大数据精准比对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拨付到单位对公账户;无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二)自主申报。1.线上申报。根据通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注册法人用户账号,搜索“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按参保辖区“文成县”选择申请。 2.线下申报。劳务派遣企业采取先线下窗口申请,初审通过后再线上申报模式,待经办机构确认后受理。 四、申报材料 1.《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 2.单位证照(可数据共享的无需提供); 3.劳务派遣企业还需提交《承诺书》、《劳务派遣合作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承诺书》、《劳务派遣企业(本企业)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员工名单》、《劳务派遣合作企业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员工名单》(附件2-5)。 五、申报时限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六、审核和公示 企业申报后,经办机构将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返还企业账户。 七、其他 (一)单位申请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无需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 (二)同一单位只能享受一次留工培训补助,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三)单位按规定申请缓缴(代缴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须到位)或失业保险费未到账不超过1个月的,可以申请享受。 (四)劳务派遣公司将补助资金支付给实际用工单位后,须提供兑现佐证材料。 附件:1.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 2.承诺书 3.劳务派遣合作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承诺书 4.劳务派遣企业(本企业)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员工名单 5.劳务派遣合作企业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员工名单 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0日 附件1: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
附件2: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已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已与用工单位就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资金分配达成协议。申报提供的所有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可靠,如有失实,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1、本单位劳务派遣、服务用工企业名单:
2、本单位劳务派遣、服务企业不申请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名单(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自主放弃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合作企业):
3、本单位2022年4月参保人数 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劳务派遣合作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承诺书 我企业已与劳务派遣企业___________公司就2022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资金分配达成协议,由其代为申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附件4:劳务派遣企业(本企业)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员工名单 企业名称(盖章) :
(每页需盖章) 附件5:劳务派遣合作企业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员工名单 劳务派遣企业(盖章) 用工单位(盖章)
(每页都需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