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文成县文化广场地下停车场、客运(旅游)集散中心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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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指点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文创分公司、文成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你们公司《文成县文化广场地下停车场价格制定申请报告》、《关于文成县客运(旅游)集散中心停车场实行收费的报告》收悉。为更好地满足游客需求,缓解停车难、行车难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408号)等文件精神,经过成本调查、召开座谈会、网络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报县政府同意,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适用范围 文成县文化广场地下停车场、文成县客运(旅游)集散中心停车场。 二、收费管理方式 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管理方式,按照停车时间递进方式计价,以加快车位周转。 三、收费标准
四、停车场管理 1.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停车设施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统一标价牌,标明停放服务收费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免费停放时间、“12345”投诉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 3.负责场内设施的维修、保养、更新,确保照明、排水、通风、消防、安全防范、环保、卫生防疫、实时动态信息管理系统等设施正常运行。 4.引导机动车按顺序出入和停放,维护场内停车秩序和行驶秩序。 5.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 五、下列情况免收停车费 1.停车时间不超过60分钟(含)的机动车。 2.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 3.法律规定其他应当免收的车辆。 六、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对停车收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执行时间 上述停车场需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收费,执行时间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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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指点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文创分公司、文成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你们公司《文成县文化广场地下停车场价格制定申请报告》、《关于文成县客运(旅游)集散中心停车场实行收费的报告》收悉。为更好地满足游客需求,缓解停车难、行车难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408号)等文件精神,经过成本调查、召开座谈会、网络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报县政府同意,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适用范围 文成县文化广场地下停车场、文成县客运(旅游)集散中心停车场。 二、收费管理方式 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管理方式,按照停车时间递进方式计价,以加快车位周转。 三、收费标准
四、停车场管理 1.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停车设施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统一标价牌,标明停放服务收费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免费停放时间、“12345”投诉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 3.负责场内设施的维修、保养、更新,确保照明、排水、通风、消防、安全防范、环保、卫生防疫、实时动态信息管理系统等设施正常运行。 4.引导机动车按顺序出入和停放,维护场内停车秩序和行驶秩序。 5.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 五、下列情况免收停车费 1.停车时间不超过60分钟(含)的机动车。 2.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 3.法律规定其他应当免收的车辆。 六、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对停车收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执行时间 上述停车场需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收费,执行时间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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