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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教发〔2022〕45号
发布日期:2022-04-06 17:18:35 来源:文成县教育局 浏览量: 字体:[ ]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请各校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文成县教育局

2022年4月2日

文成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为科学指导和规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履行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责任

(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

各校要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建设,充实专业人员。定期研究本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题研讨。

(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机制

各校要根据省市县有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相关文件,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三)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

各校要加快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范校和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建设,配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加强专业培训。要整合医疗机构、高校或其他专业机构的心理健康教育专家,组织咨询专家智囊团,及时应对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问题。要成立危机干预专家工作小组,应对校园突发危机事件。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估

教育局要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包括学校标准心理健康咨询室的建设、心理健康设备的运用、经费及人员的保障、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等,定期开展专项督导。

(五)全面开通心理热线

各校要开通心理健康教育热线,安排专业或兼职人员值班,接受师生和家长的心理咨询。同时要求每个学校开通心理咨询热线,由专业心理健康教师值班,方便师生及家长的心理咨询。

(六)做好应急情况处置

各校要严格按照《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有关要求,如有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送。同时,要坚持应急处置、社会面管理、舆情管控“三同步”原则,加强与公安、网信等部门协作联动,及时引导好社会舆情。

二、学校要落实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体责任

(一)全面开展筛查工作

学校每学期要对返校学生进行一次全面心理健康筛查,实施一生一档的动态关注机制。各中小学每年9月要对全校新生进行心理检测,并建立完整的心理档案,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每年4月20日前要完成全体学生的心理检测,并结合心理咨询记录及班主任与心理委员的日常观察向学校、教育局上报心理高危学生名单。

(二)建立研判会商机制

学校要实施重点学生清单式管理,做到分类干预、一人一策。定期召开学校心理健康分析会,要求年级段两周一次、学校一个月一次,及时研判分析: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要建档登记,并根据心理状况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其家长,协助家长做好教育、疏导、监控工作,并及时将学生按有关规定转介给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坚决防止因心理障碍引发自杀或伤害他人事件发生。

(三)开齐开足心理辅导活动课

学校要配备专业心理健康教师,保障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场地。要开齐开足心理辅导活动课,落实每两周至少1节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开发心理健康校本课程,进行有针对性的班级和小团体心理辅导。

(四)开展全校性心理健康活动周

学校每年要开展一次以上的心理健康活动周,进行全校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板报、宣传册、视频资料、电视广播等形式,全员参与,营造氛围,取得实效。

(五)建立心理健康全员责任落实机制

学校建立校园心理危机“守门人”制度,明确班主任和教师、宿管员、保安等发现和解决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工作责任,及时汇总信息,及时干预处理。

(六)加强家校沟通

要落实家访制度。学校开学后,要及时组织班主任通过上门家访、电话沟通等有效形式,进行一次全面家访,细致询问学生及家庭情况,帮助学生和家长掌握亲子沟通和交往的方法和技能,构建和谐的家庭亲子关系,减少学生的心理压力,有效预防心理极端事件的发生。定期召开家长会,丰富家长会内容,比如开展系列讲座、亲子互动活动课、亲子沟通心理辅导主题班会、家长沙龙,以及针对亲子关系紧张的家庭开展个别辅导或团辅训练等辅导教育工作。

(七)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

学校要加强与社区等机构或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拓宽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并充分发挥工青团妇及社会志愿者的力量,形成教育合力。

(八)认真落实“五个早”和“七个重要时段”

要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控制”的“五个早”预警机制,要加强“七个重要时段”管理工作,即毕业生离校前、放假前后、考试前后、开学前后、新生入学后、重大活动前后和季节交替前后的重点监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理念,为学生生命安全负责,确保青少年学生在校健康、快乐成长。

三、班主任和学科教师要落实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一)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每日观察

班主任和学科教师每日要做好学生心理状态观察工作,及时关注情绪异常学生,并努力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对于不能有效处理的,要第一时间报告学校。

(二)开展学生情况班级会商会

班主任每两周要召集一次学科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含宿舍管理员等)参加的会商会,分析班级学生的心理、学习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相应对策。

(三)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班主任和学科教师每学期与每名学生谈心谈话不少于两次,并做好谈话纪录。

(四)减轻学生学业负担

教师要注重塑造学生健全人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违规组织考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开展学科融入式心理健康教育

教师要充分发挥学科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学科教学中,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要强化生命健康教育,帮助青少年正确认识生命、尊重生命。

四、心理健康教师要落实好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责任

(一)守好心理咨询热线

心理健康教师要坚守岗位,保证学校心理热线24小时畅通(非工作时间可以通过呼叫转移等方式),以方便学生与家长的联系。同时要利用电子邮箱、微信、QQ等多种渠道,畅通与学生及家长的信息联系。

(二)做好心理咨询工作

心理健康教师要热心接待学生来访,主动干预排查出来的高危个案,做好各类档案记录。对于超出心理咨询范围的个案,在征得学生及家长同意后,要及时转介给其他专业机构或专科机构,并向学生说明转介原因,同时要落实好信息保密工作。

(三)做好跟踪记录工作

对心理筛查过程中发现的高危学生信息,心理健康教师要做好跟踪、观察并及时记录。发现有高危学生信息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心理危机应对处理小组。

(四)建立班级心理委员制度

建立班级心理委员制度,每班配备至少男女生各一位心理委员,对其进行细致培训,以深入了解学生心理动态。

附:

温州市24小时心理热线96525

温州市24小时在线心理服务热线:12355

浙江省“心理120”:0571-85109955(9:00—21:00)

浙江省学生心理诊疗与研究中心:0571-86798248

温州康宁医院:温州市黄龙住宅区盛锦路1号

温州第七人民医院:温州市瓯海区西山东路552号

文成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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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教发〔2022〕45号

发布日期:2022-04-06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教育局 字体:[ ]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请各校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文成县教育局

2022年4月2日

文成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为科学指导和规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履行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责任

(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

各校要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建设,充实专业人员。定期研究本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题研讨。

(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机制

各校要根据省市县有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相关文件,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三)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

各校要加快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范校和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建设,配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加强专业培训。要整合医疗机构、高校或其他专业机构的心理健康教育专家,组织咨询专家智囊团,及时应对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问题。要成立危机干预专家工作小组,应对校园突发危机事件。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估

教育局要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包括学校标准心理健康咨询室的建设、心理健康设备的运用、经费及人员的保障、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等,定期开展专项督导。

(五)全面开通心理热线

各校要开通心理健康教育热线,安排专业或兼职人员值班,接受师生和家长的心理咨询。同时要求每个学校开通心理咨询热线,由专业心理健康教师值班,方便师生及家长的心理咨询。

(六)做好应急情况处置

各校要严格按照《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有关要求,如有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送。同时,要坚持应急处置、社会面管理、舆情管控“三同步”原则,加强与公安、网信等部门协作联动,及时引导好社会舆情。

二、学校要落实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体责任

(一)全面开展筛查工作

学校每学期要对返校学生进行一次全面心理健康筛查,实施一生一档的动态关注机制。各中小学每年9月要对全校新生进行心理检测,并建立完整的心理档案,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每年4月20日前要完成全体学生的心理检测,并结合心理咨询记录及班主任与心理委员的日常观察向学校、教育局上报心理高危学生名单。

(二)建立研判会商机制

学校要实施重点学生清单式管理,做到分类干预、一人一策。定期召开学校心理健康分析会,要求年级段两周一次、学校一个月一次,及时研判分析: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要建档登记,并根据心理状况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其家长,协助家长做好教育、疏导、监控工作,并及时将学生按有关规定转介给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坚决防止因心理障碍引发自杀或伤害他人事件发生。

(三)开齐开足心理辅导活动课

学校要配备专业心理健康教师,保障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场地。要开齐开足心理辅导活动课,落实每两周至少1节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开发心理健康校本课程,进行有针对性的班级和小团体心理辅导。

(四)开展全校性心理健康活动周

学校每年要开展一次以上的心理健康活动周,进行全校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板报、宣传册、视频资料、电视广播等形式,全员参与,营造氛围,取得实效。

(五)建立心理健康全员责任落实机制

学校建立校园心理危机“守门人”制度,明确班主任和教师、宿管员、保安等发现和解决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工作责任,及时汇总信息,及时干预处理。

(六)加强家校沟通

要落实家访制度。学校开学后,要及时组织班主任通过上门家访、电话沟通等有效形式,进行一次全面家访,细致询问学生及家庭情况,帮助学生和家长掌握亲子沟通和交往的方法和技能,构建和谐的家庭亲子关系,减少学生的心理压力,有效预防心理极端事件的发生。定期召开家长会,丰富家长会内容,比如开展系列讲座、亲子互动活动课、亲子沟通心理辅导主题班会、家长沙龙,以及针对亲子关系紧张的家庭开展个别辅导或团辅训练等辅导教育工作。

(七)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

学校要加强与社区等机构或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拓宽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并充分发挥工青团妇及社会志愿者的力量,形成教育合力。

(八)认真落实“五个早”和“七个重要时段”

要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控制”的“五个早”预警机制,要加强“七个重要时段”管理工作,即毕业生离校前、放假前后、考试前后、开学前后、新生入学后、重大活动前后和季节交替前后的重点监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理念,为学生生命安全负责,确保青少年学生在校健康、快乐成长。

三、班主任和学科教师要落实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一)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每日观察

班主任和学科教师每日要做好学生心理状态观察工作,及时关注情绪异常学生,并努力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对于不能有效处理的,要第一时间报告学校。

(二)开展学生情况班级会商会

班主任每两周要召集一次学科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含宿舍管理员等)参加的会商会,分析班级学生的心理、学习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相应对策。

(三)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班主任和学科教师每学期与每名学生谈心谈话不少于两次,并做好谈话纪录。

(四)减轻学生学业负担

教师要注重塑造学生健全人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违规组织考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开展学科融入式心理健康教育

教师要充分发挥学科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学科教学中,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要强化生命健康教育,帮助青少年正确认识生命、尊重生命。

四、心理健康教师要落实好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责任

(一)守好心理咨询热线

心理健康教师要坚守岗位,保证学校心理热线24小时畅通(非工作时间可以通过呼叫转移等方式),以方便学生与家长的联系。同时要利用电子邮箱、微信、QQ等多种渠道,畅通与学生及家长的信息联系。

(二)做好心理咨询工作

心理健康教师要热心接待学生来访,主动干预排查出来的高危个案,做好各类档案记录。对于超出心理咨询范围的个案,在征得学生及家长同意后,要及时转介给其他专业机构或专科机构,并向学生说明转介原因,同时要落实好信息保密工作。

(三)做好跟踪记录工作

对心理筛查过程中发现的高危学生信息,心理健康教师要做好跟踪、观察并及时记录。发现有高危学生信息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心理危机应对处理小组。

(四)建立班级心理委员制度

建立班级心理委员制度,每班配备至少男女生各一位心理委员,对其进行细致培训,以深入了解学生心理动态。

附:

温州市24小时心理热线96525

温州市24小时在线心理服务热线:12355

浙江省“心理120”:0571-85109955(9:00—21:00)

浙江省学生心理诊疗与研究中心:0571-86798248

温州康宁医院:温州市黄龙住宅区盛锦路1号

温州第七人民医院:温州市瓯海区西山东路552号

文成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