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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文成县2023年初定职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7 16:16:19 来源: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字体:[ ]

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温人社发〔2020〕135 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5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3年初定职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合格。

2.有准入要求的职业,申报初定助理级以上职称应先 取得相应有效的职业资格。

二、学历(位)和专业工作年限要求

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和成人教育毕业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定年限,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职称初定,专业工作年限具体要求如下:

(一)取得中专学历(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中级工班,均指毕业,下同)或大学专科学历(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均指毕业,下同)后,从事专业工作满 1年的人员,可初定员级职称。

(二)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三)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技师班,均 指毕业,下同)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四)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学历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 3 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 1 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六)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

三、坚持事业单位评聘结合原则

对全县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所在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推荐申报工作,且应与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统筹开展。

四、申报材料

(一)《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一式1份(网上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 

(二)相关附件材料(应原件扫描后上传) 

1.学历(系统可自动提取。如无法提取,需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2.参保记录(系统可自动提取。如提取不了,可通过浙里办、支付宝等APP下载参保证明或到文成社保中心打印参保证明并上传)。

3.劳动(聘用)合同。应能反映符合初定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现履行期内的合同应提供,之前的合同如无法提供,可用能反映当时工作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记录替代。

4.年度考核登记表。提供最近年度(需符合初定专业工作年限要求)考核情况,考核表上需有单位盖章,并明确年度考核等次,合格以上等次方可进行申报。 

5.职业资格证书。有准入要求的职业,如教师、新闻记者、新闻编辑、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律师、公证员、兽医等,申报助理级以上职称时应提供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申报流程及要求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信息完善、业绩档案维护和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申报信息(如社保缴纳证明、学历等)在系统中可以自动提取的,申报人员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不能自动提取的提供相应原件扫描后上传。同时,专业技术人员需每年登录系统,及时维护个人信息,完善业绩档案库。个人申报网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平台首页的《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2. 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认真审核业绩档案信息和申报内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用人单位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平台首页的《用人单位操作手册》。

3.人社部门审核。审批单位对网上材料和申报条件进行审核。

4. 纸质表格报送。审核通过人员应在线打印《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并在纸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后,按时间要求将纸质表格送至文成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受理审批。

5.表格存档。审批完成后申报人可将《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六、注意事项

1.考试专业不初定职称。对国家和浙江省设有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即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档案和卫生技术),或部分专业实行全国和省统一考试的(即工程技术和工艺美术系列中,医疗器械、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机动车检测维修、通信工程和工业设计等专业)不初定职称,即从事以上专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均需通过参加考试取得职称。 

2.转岗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转专业技术岗位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可以根据本人学历、资历条件等申报初定相应职称,转岗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 

3.公务员。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不初定职称。

4.申报原则。职称初定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进行申报。

附件:文成县2023年初定职称工作计划

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文成县2023年初定职称工作计划

批次

网上申报时间

纸质表格受理截止时间

专业工作年限

4月1日-5月20日

6月10日

计算到 6月底

10月1日-11月20日

12月10日

计算到 12月底

备注:1.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认定工作以县教育局文件为准;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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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文成县2023年初定职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7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温人社发〔2020〕135 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5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3年初定职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合格。

2.有准入要求的职业,申报初定助理级以上职称应先 取得相应有效的职业资格。

二、学历(位)和专业工作年限要求

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和成人教育毕业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定年限,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职称初定,专业工作年限具体要求如下:

(一)取得中专学历(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中级工班,均指毕业,下同)或大学专科学历(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均指毕业,下同)后,从事专业工作满 1年的人员,可初定员级职称。

(二)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三)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技师班,均 指毕业,下同)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四)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学历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 3 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 1 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六)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

三、坚持事业单位评聘结合原则

对全县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所在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推荐申报工作,且应与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统筹开展。

四、申报材料

(一)《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一式1份(网上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 

(二)相关附件材料(应原件扫描后上传) 

1.学历(系统可自动提取。如无法提取,需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2.参保记录(系统可自动提取。如提取不了,可通过浙里办、支付宝等APP下载参保证明或到文成社保中心打印参保证明并上传)。

3.劳动(聘用)合同。应能反映符合初定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现履行期内的合同应提供,之前的合同如无法提供,可用能反映当时工作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记录替代。

4.年度考核登记表。提供最近年度(需符合初定专业工作年限要求)考核情况,考核表上需有单位盖章,并明确年度考核等次,合格以上等次方可进行申报。 

5.职业资格证书。有准入要求的职业,如教师、新闻记者、新闻编辑、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律师、公证员、兽医等,申报助理级以上职称时应提供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申报流程及要求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信息完善、业绩档案维护和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申报信息(如社保缴纳证明、学历等)在系统中可以自动提取的,申报人员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不能自动提取的提供相应原件扫描后上传。同时,专业技术人员需每年登录系统,及时维护个人信息,完善业绩档案库。个人申报网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平台首页的《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2. 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认真审核业绩档案信息和申报内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用人单位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平台首页的《用人单位操作手册》。

3.人社部门审核。审批单位对网上材料和申报条件进行审核。

4. 纸质表格报送。审核通过人员应在线打印《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并在纸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后,按时间要求将纸质表格送至文成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受理审批。

5.表格存档。审批完成后申报人可将《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六、注意事项

1.考试专业不初定职称。对国家和浙江省设有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即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档案和卫生技术),或部分专业实行全国和省统一考试的(即工程技术和工艺美术系列中,医疗器械、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机动车检测维修、通信工程和工业设计等专业)不初定职称,即从事以上专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均需通过参加考试取得职称。 

2.转岗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转专业技术岗位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可以根据本人学历、资历条件等申报初定相应职称,转岗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 

3.公务员。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不初定职称。

4.申报原则。职称初定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进行申报。

附件:文成县2023年初定职称工作计划

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文成县2023年初定职称工作计划

批次

网上申报时间

纸质表格受理截止时间

专业工作年限

4月1日-5月20日

6月10日

计算到 6月底

10月1日-11月20日

12月10日

计算到 12月底

备注:1.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认定工作以县教育局文件为准;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