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专题 > 扶贫工作(已归档)
关于2023年度雨露计划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8 16:31:48 来源:文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

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

19 号)、《关于实施“雨露计划”工作中严格按扶持范围执行的通知》(浙扶贫办〔2018〕9 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的规定,引导和支持低收入农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加大教育扶贫力度,现将2023年度“雨露计划”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用于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在校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

二、扶持期限

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

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三、扶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每生每学年给予3000元的助学补助。

四、申报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确认对象受助资格;受助对象申请表、申报材料等相关材料齐全。

(一)对象申报。按照申报条件,各乡镇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填写《文成县“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请表》(附件1),提供所需申报材料,并向所在村(居)提出申请。

首次申报“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需提供申报材料:《文成县“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请表》(附件1)、低收入农户家庭户主及子女户口本复印件、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证明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在校学习期间续报“雨露计划"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需提供申报材料:高等职业院校就读证明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村民委员会审议。各村民委员会负责本村申报程序的规范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申报对象的基本情况、在校信息等进行初审。

(三)乡镇人民政府公示确认。乡镇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审后,将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向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文成县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审核,并向县农业农村局上报“雨露计划”补助花名册(附件3、4)。

五、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将助学补助申请材料、公示情况及花名册上报文成县农业农村局四楼415室,联系人:翁崇崇,电话:0577-67797713。

附件1:文成县“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请表

附件2:文成县      乡镇       村“雨露计划”拟补助对象名单公示

附件3:文成县      乡镇“雨露计划”补助花名册(首次申报)

附件4:文成县      乡镇“雨露计划”补助花名册(续报)

文成县农业农村局             文成县教育局

文成县财政局

附件1:

文成县“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请表  

(乡)镇          村    

申请人(学生)

性别

身份

证号

就读院校

入学 时间

是否中、高等职业教育学校

□ 是  □ 否

纳入低收入农户时间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

市民卡账号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纳入低收入农户时间

与申请人关系

联系方式 

补助类型

□ 首次申报    □ 续报   □ 其他                       

个人承诺

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村委会

确认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乡镇

核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县教育局

核审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县农业农村局核审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附件2

文成县    乡镇     村“雨露计划”拟补助名单公示

(参考)

根据《关于申报 2023年度雨露计划的通知》(文农字〔2023〕   号)文件要求,经农户自主申报、村(居)审议、乡镇人民政府核审,拟确定       等   人申报“雨露计划”补助,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示单位提出,举报电话:             。

“雨露计划”拟补助对象汇总表

序号

乡镇

村居

户主姓名

子女姓名

纳入低收入农户时间

是否中等院校

是否高等院校

备注

1

2

3

4

5

乡镇          村(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文成县       乡镇“雨露计划”补助花名册(首次申报)

填报单位(盖章):         乡镇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乡镇

村居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纳入低收入农户时间

是否中等院校

是否高等院校

开户人

卡号

联系方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附件4:

文成县       乡镇“雨露计划”补助花名册(续报)

填报单位(盖章):         乡镇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乡镇

村居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纳入低收入农户时间

是否中等院校

是否高等院校

开户人

卡号

联系方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专题  > 扶贫工作(已归档)

关于2023年度雨露计划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8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

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

19 号)、《关于实施“雨露计划”工作中严格按扶持范围执行的通知》(浙扶贫办〔2018〕9 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的规定,引导和支持低收入农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加大教育扶贫力度,现将2023年度“雨露计划”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用于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在校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

二、扶持期限

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

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三、扶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每生每学年给予3000元的助学补助。

四、申报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确认对象受助资格;受助对象申请表、申报材料等相关材料齐全。

(一)对象申报。按照申报条件,各乡镇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填写《文成县“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请表》(附件1),提供所需申报材料,并向所在村(居)提出申请。

首次申报“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需提供申报材料:《文成县“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请表》(附件1)、低收入农户家庭户主及子女户口本复印件、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证明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在校学习期间续报“雨露计划"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需提供申报材料:高等职业院校就读证明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村民委员会审议。各村民委员会负责本村申报程序的规范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申报对象的基本情况、在校信息等进行初审。

(三)乡镇人民政府公示确认。乡镇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审后,将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向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文成县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审核,并向县农业农村局上报“雨露计划”补助花名册(附件3、4)。

五、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将助学补助申请材料、公示情况及花名册上报文成县农业农村局四楼415室,联系人:翁崇崇,电话:0577-67797713。

附件1:文成县“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请表

附件2:文成县      乡镇       村“雨露计划”拟补助对象名单公示

附件3:文成县      乡镇“雨露计划”补助花名册(首次申报)

附件4:文成县      乡镇“雨露计划”补助花名册(续报)

文成县农业农村局             文成县教育局

文成县财政局

附件1:

文成县“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请表  

(乡)镇          村    

申请人(学生)

性别

身份

证号

就读院校

入学 时间

是否中、高等职业教育学校

□ 是  □ 否

纳入低收入农户时间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

市民卡账号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纳入低收入农户时间

与申请人关系

联系方式 

补助类型

□ 首次申报    □ 续报   □ 其他                       

个人承诺

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村委会

确认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乡镇

核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县教育局

核审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县农业农村局核审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附件2

文成县    乡镇     村“雨露计划”拟补助名单公示

(参考)

根据《关于申报 2023年度雨露计划的通知》(文农字〔2023〕   号)文件要求,经农户自主申报、村(居)审议、乡镇人民政府核审,拟确定       等   人申报“雨露计划”补助,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示单位提出,举报电话:             。

“雨露计划”拟补助对象汇总表

序号

乡镇

村居

户主姓名

子女姓名

纳入低收入农户时间

是否中等院校

是否高等院校

备注

1

2

3

4

5

乡镇          村(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文成县       乡镇“雨露计划”补助花名册(首次申报)

填报单位(盖章):         乡镇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乡镇

村居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纳入低收入农户时间

是否中等院校

是否高等院校

开户人

卡号

联系方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附件4:

文成县       乡镇“雨露计划”补助花名册(续报)

填报单位(盖章):         乡镇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乡镇

村居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纳入低收入农户时间

是否中等院校

是否高等院校

开户人

卡号

联系方式

备注

1

2

3

4

5

6

7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