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于依法注销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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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2022年文化经营单位年度核验工作已全面结束,经核查文成县新鸿木偶剧团等5家文化经营单位(名单附后)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度检验;不再具备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一直未整改等情形。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经营秩序,依据《浙江省文化厅关于文化市场“僵尸企业”处置的若干意见》(浙文市〔2018〕7号)文件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经研究,依法对文成县新鸿木偶剧团等5家场所的文化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自发布公告之日起10天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受理地址:文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楼文广旅体局窗口,联系电话0577-67832972)。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或不能提供充分理由的,注销生效。特此公告。 附件:文化经营单位许可证注销名单 文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 文化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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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2022年文化经营单位年度核验工作已全面结束,经核查文成县新鸿木偶剧团等5家文化经营单位(名单附后)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度检验;不再具备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一直未整改等情形。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经营秩序,依据《浙江省文化厅关于文化市场“僵尸企业”处置的若干意见》(浙文市〔2018〕7号)文件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经研究,依法对文成县新鸿木偶剧团等5家场所的文化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自发布公告之日起10天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受理地址:文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楼文广旅体局窗口,联系电话0577-67832972)。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或不能提供充分理由的,注销生效。特此公告。 附件:文化经营单位许可证注销名单 文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 文化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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