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 ||||
|
||||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局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落实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推进会精神,持续深化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市监信〔2023〕3号)及温州市局要求,梳理编制本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照事项清单,统筹编制年度抽查计划任务 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质拓面是打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长效举措。省局梳理编制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1,以下简称新版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版),涵盖69个抽查类别(含通用事项)、301项抽查事项。以提升“双随机”监管集成度、减少对企业干扰为目标,在开展外部门联合抽查的同时,探索推进系统内部抽查事项和抽查任务融合,新增对食品销售者的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检查、对商业楼宇电梯使用单位的检查等3项内部融合抽查事项。同时,以新版抽查事项清单为基础,组织编制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63项,其中,省局统一制定的抽查任务14项,省市县三级分别制定的抽查任务6项,市县两级各自制定抽查计划任务的事项43项。 各有关科室应按照“应随机尽随机”“能联合尽联合”要求,对照省局新版抽查事项清单和计划任务表,结合我县实际,及时编制本辖区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表(附件2),进一步拓展内部融合抽查事项,推动各条线专项执法检查任务以双随机方式开展,并对照《法治浙江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全省营商环境“无感监测”等指标要求,借势借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质拓面、内合外联,确保全年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3%,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双随机抽查次数占比达到30%以上,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率达到30%以上。做好与市局对接,避免重复交叉实施抽查任务,并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本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统一由信用监管科上报市局,由市局报省局备案。 二、运用信用规则,持续提升随机抽查靶向性 各有关科室要认真落实《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要求,强化“通用+专业”信用风险融合模式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的常态化运用,做到真用、全用、管用。在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时,要全面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依法有针对性加大随机抽查力度,不断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全年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达100%。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局系统在同一年度内对低风险企业的抽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三、强化闭环管理,推进落实全过程公正监管 结合“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清廉市监建设等要求,统一运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动态维护,做到应入尽入、全面准确,提高“双随机”匹配精准度;科学设置随机抽查计划任务,积极开展内部融合事项和通用抽查事项的抽查,并依托“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实施现场检查,确保计划任务和抽查结果全面公开、实施过程和现场轨迹可查可溯,对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抽查任务尽可能合并实施,杜绝虚假重复检查,挤干数据水分,实现掌上执法应用率100%,计划任务和抽查结果公示率100%。检查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置的,要及时跟进整改情况,确保后续处置率达到100%。要充分运用“智联查”以及“浙江企业在线”在线整改报送功能,不断提升抽查检查效能。抽查检查结果需要转案源的,要及时将相关线索、材料转执法办案系统,并做好工作衔接,实现闭环管理。 年度计划任务的编制和执行是对地方政府双随机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和考核依据。信用监管科将根据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相关指标数据,对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和定期通报,各有关科室要加强对本条线年度计划任务实施情况的督促指导,各市场监管所要按要求及时完成本辖区分配的抽查任务。各科所要把握进度、压实责任、增强实效,确保10月底前完成各项指标,并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研判,全面掌握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联系人:信用监管科 王庭,0577-67892030 附件: 2. 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1日 |
||||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局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落实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推进会精神,持续深化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市监信〔2023〕3号)及温州市局要求,梳理编制本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照事项清单,统筹编制年度抽查计划任务 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质拓面是打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长效举措。省局梳理编制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1,以下简称新版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版),涵盖69个抽查类别(含通用事项)、301项抽查事项。以提升“双随机”监管集成度、减少对企业干扰为目标,在开展外部门联合抽查的同时,探索推进系统内部抽查事项和抽查任务融合,新增对食品销售者的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检查、对商业楼宇电梯使用单位的检查等3项内部融合抽查事项。同时,以新版抽查事项清单为基础,组织编制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63项,其中,省局统一制定的抽查任务14项,省市县三级分别制定的抽查任务6项,市县两级各自制定抽查计划任务的事项43项。 各有关科室应按照“应随机尽随机”“能联合尽联合”要求,对照省局新版抽查事项清单和计划任务表,结合我县实际,及时编制本辖区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表(附件2),进一步拓展内部融合抽查事项,推动各条线专项执法检查任务以双随机方式开展,并对照《法治浙江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全省营商环境“无感监测”等指标要求,借势借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质拓面、内合外联,确保全年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3%,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双随机抽查次数占比达到30%以上,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率达到30%以上。做好与市局对接,避免重复交叉实施抽查任务,并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本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统一由信用监管科上报市局,由市局报省局备案。 二、运用信用规则,持续提升随机抽查靶向性 各有关科室要认真落实《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要求,强化“通用+专业”信用风险融合模式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的常态化运用,做到真用、全用、管用。在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时,要全面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依法有针对性加大随机抽查力度,不断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全年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达100%。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局系统在同一年度内对低风险企业的抽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三、强化闭环管理,推进落实全过程公正监管 结合“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清廉市监建设等要求,统一运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动态维护,做到应入尽入、全面准确,提高“双随机”匹配精准度;科学设置随机抽查计划任务,积极开展内部融合事项和通用抽查事项的抽查,并依托“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实施现场检查,确保计划任务和抽查结果全面公开、实施过程和现场轨迹可查可溯,对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抽查任务尽可能合并实施,杜绝虚假重复检查,挤干数据水分,实现掌上执法应用率100%,计划任务和抽查结果公示率100%。检查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置的,要及时跟进整改情况,确保后续处置率达到100%。要充分运用“智联查”以及“浙江企业在线”在线整改报送功能,不断提升抽查检查效能。抽查检查结果需要转案源的,要及时将相关线索、材料转执法办案系统,并做好工作衔接,实现闭环管理。 年度计划任务的编制和执行是对地方政府双随机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和考核依据。信用监管科将根据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相关指标数据,对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和定期通报,各有关科室要加强对本条线年度计划任务实施情况的督促指导,各市场监管所要按要求及时完成本辖区分配的抽查任务。各科所要把握进度、压实责任、增强实效,确保10月底前完成各项指标,并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研判,全面掌握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联系人:信用监管科 王庭,0577-67892030 附件: 2. 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