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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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 1.个人; 2.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条件 1.新创办3年以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在劳动年龄内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 2.中小微企业需招用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下简称“贷款重点人群”),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申请额度 新创办3年以内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创办3年以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按“企业吸纳重点人群就业人数×20万元”计算,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确定,鼓励经办银行降低贷款利率。 (四)所需材料 1.个人贷款。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附表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创业证明、身份证和“重点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在校大学生在读证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复退证书、残疾证等)、银行所需资料等。 2.企业贷款。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附表2)、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招用“重点人群”身份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科技孵化器管理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银行所需资料等。 (五)申报方式 借款人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 个人搜索“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 企业搜索“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 根据提示选择辖区,在线办理申报,并按提示填报。 (六)办理程序 银行放贷调查——人力社保部门资格审核——担保审核——贷款发放 (七)办理时限 1.银行放贷调查。经办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贷款对象创业项目或企业的有关情况、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贷前调查、贷款审查和审批,并将材料和结果及时反馈给人力社保部门和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2.人力社保部门资格审核。人力社保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资格认定意见。 3.担保审核。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人力社保部门资格认定的基础上,按规定开展担保业务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担保意见。 4.贷款发放。经办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贷合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银行需向人力社保部门反馈贷款情况,人力社保部门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贷款情况,公示无异议后将贷款对象纳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范围。 (八)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文成县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温州市文成县县前街185号中欧大厦3楼)306窗口 联系电话:0577-59005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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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 1.个人; 2.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条件 1.新创办3年以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在劳动年龄内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 2.中小微企业需招用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下简称“贷款重点人群”),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申请额度 新创办3年以内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创办3年以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按“企业吸纳重点人群就业人数×20万元”计算,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确定,鼓励经办银行降低贷款利率。 (四)所需材料 1.个人贷款。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附表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创业证明、身份证和“重点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在校大学生在读证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复退证书、残疾证等)、银行所需资料等。 2.企业贷款。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附表2)、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招用“重点人群”身份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科技孵化器管理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银行所需资料等。 (五)申报方式 借款人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 个人搜索“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 企业搜索“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 根据提示选择辖区,在线办理申报,并按提示填报。 (六)办理程序 银行放贷调查——人力社保部门资格审核——担保审核——贷款发放 (七)办理时限 1.银行放贷调查。经办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贷款对象创业项目或企业的有关情况、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贷前调查、贷款审查和审批,并将材料和结果及时反馈给人力社保部门和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2.人力社保部门资格审核。人力社保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资格认定意见。 3.担保审核。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人力社保部门资格认定的基础上,按规定开展担保业务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担保意见。 4.贷款发放。经办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贷合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银行需向人力社保部门反馈贷款情况,人力社保部门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贷款情况,公示无异议后将贷款对象纳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范围。 (八)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文成县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温州市文成县县前街185号中欧大厦3楼)306窗口 联系电话:0577-59005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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