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文成县学校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工作指引(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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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极端天气下全县各类学校停课安排,根据《浙江省气象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应对极端天气应急联动机制的意见》《温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传播与停课误工规定(试行)》和《温州市应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五停”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现制定如下工作指引: 一、主要工作职责 文成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文成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监督、指导职责范围内各类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和培训机构,实行极端天气停课安排。 二、工作任务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文成县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等,以下统称“学校”)要建立健全应对极端天气组织机构,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学校制定的应急预案涵盖范围务必全面,足以应对在极端天气下学校可能面对的各种情况,并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及联络机制切实可行,确保停课工作落实到位。 三、“停课”的启动标准 以当地气象台发布的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或属地防指启动防汛防台Ⅰ级应急响应(以下统称“极端天气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 四、“停课”的执行 学校、学生应执行以下停课安排并采取相关措施: 五、“停课”的恢复 1.极端天气应急响应等级降等或解除以后,学校可安排复课。 2.如果学校已经受灾,灾情比较严重将影响教学活动的,学校要组织力量做好学校环境整治,清查校园设施设备损毁情况,尽快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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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极端天气下全县各类学校停课安排,根据《浙江省气象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应对极端天气应急联动机制的意见》《温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传播与停课误工规定(试行)》和《温州市应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五停”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现制定如下工作指引: 一、主要工作职责 文成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文成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监督、指导职责范围内各类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和培训机构,实行极端天气停课安排。 二、工作任务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文成县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等,以下统称“学校”)要建立健全应对极端天气组织机构,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学校制定的应急预案涵盖范围务必全面,足以应对在极端天气下学校可能面对的各种情况,并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及联络机制切实可行,确保停课工作落实到位。 三、“停课”的启动标准 以当地气象台发布的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或属地防指启动防汛防台Ⅰ级应急响应(以下统称“极端天气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 四、“停课”的执行 学校、学生应执行以下停课安排并采取相关措施: 五、“停课”的恢复 1.极端天气应急响应等级降等或解除以后,学校可安排复课。 2.如果学校已经受灾,灾情比较严重将影响教学活动的,学校要组织力量做好学校环境整治,清查校园设施设备损毁情况,尽快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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