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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开展全县教育系统不正之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8 15:11:04 来源:文成县教育局 浏览量: 字体:[ ]

各学区、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现印发《关于开展全县教育系统不正之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文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文成县教育局     

(代章)                         2024年2月27日

文成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印发  

关于开展全县教育系统不正之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省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问题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教育系统不正之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聚焦落实师德师风教师评价第一标准要求,突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净化全县教育领域政治生态,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有力推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为加快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打响“好学文成”品牌提供坚强保障。

二、范围和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及教育局直属单位教职员工。

三、整治重点

为进一步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结合我县实际,本次专项整治重点突出师德师风、专项经费使用两个方面。

(一)师德师风专项整治重点清单

1.违反政治纪律问题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妄议党的大政方针,发表与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一致的错误言论;

(2)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网络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或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3)编造、散布政治谣言或其他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史、国史、军史;

(5)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等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旗帜不鲜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6)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传播宗教极端思想,或带领学生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教学或实践活动;

(7)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传播低级庸俗文化。

2.违反廉洁从教问题

(1)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

(2)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4)利用家长资源谋取个人私利或不当利益;

(5)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或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6)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读物、学具教具、生活用品、商业保险等获取回扣;

(7)在购买办公设备、学生校服、教学装备等物资采购中收受回扣;

(8)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9)违规使用科研等经费;

(10)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取酬行为。

3.违反生活纪律问题

(1)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

(2)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3)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

(4)着装仪容存在“脏、露、透、短、紧、异”等不得体行为,不适应教师职业特点。

4.侵害学生权益问题

(1)违反教学规律,敷衍教学;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或空岗;

(2)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

(3)实施猥亵、性骚扰等行为;

(4)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5)私自截留、挪用学生各类补助、劳务费等;

(6)不尊重学生隐私,擅自开拆学生私人信件,擅自在公共场合公布学生家庭隐私;要求学生当众打开书包展示物品、相互或自我搜身;要求学生进行相互检举或举报等;

(7)通过工作群、家长会等平台或场合向学生、家长进行商品营销,或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等活动。

5.违反法律法规问题

(1)酒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参与卖淫嫖娼、有偿陪侍等活动;

(3)吸毒贩毒或参与赌博活动;

(4)存在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行为。

6.违反学术诚信问题

(1)在项目申请、成果申报、职务(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有失公平的行为;

(2)在科研活动中,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伪造或篡改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7.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失管失责问题

(1)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日常教育督导不到位;

(2)学校对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推诿隐瞒;

(3)学校对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或拒不处分、拖延处分;

(4)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因师德失范行为引发舆情或其他不良社会影响;

(5)家校沟通联系不到位等引发重大社会舆情。

8.其他有损教师职业荣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问题。

(二)专项经费使用专项整治重点清单

重点围绕小额维修、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安保、装备购置、教育信息化、教师管理、教师发展培训、教育管理发展、学前教育发展、学生资助、教育综合管理等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开展整治。

1.违反经费管理使用规定,私设“小金库”;

2.侵占挪用公款、公物;

3.违反支出管理规定,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的;

4.违反资产管理规定,在资产购置、使用、保管、处置中造成浪费和损失的;

5.违反工程项目采购有关规定,有意规避招标采购,从中谋取利益和收受回扣的;

6.违反学生项目资助资金管理规定,虚报、挪用或不及时发放学生资助资金和生活补贴的;

7.违反基建项目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的;

8.基建项目现场监管不到位,导致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的;

9.其他套取项目资金、未按专项管理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等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1月)。县纪委监委、县教育局研究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县教育局牵头梳理整治工作内容、步骤,印发整治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全县各学校幼儿园同步开展整治工作。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并予以公开,举报电话:0577-59006006,举报邮箱:jyjjz007@163.com。

(二)自查自纠(2月—4月)。各学校幼儿园围绕师德师风建设整治重点清单、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对2021年以来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各学校幼儿园3月5日前向县教育局政工科报送师德师风专项检查表(附件1)(其中各单位教师于3月5日完成签订相关责任书并留校备查,附件2、3);4月15日前向县教育财务管理中心报送专项经费使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表、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报告(附件4、5)。同时,教育局审计中心将定期开展专项内审,强化监督。

对如实报告、主动说明的,依法依规可从轻或减轻处理;未按要求自查报告的,纵容包庇、说情抹案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始后,仍顶风违规违纪违法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或加重处理。

(三)专题教育(贯穿全过程)。将师德要求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师管理全过程。强化教育纪律法规学习,建立健全“会前十分钟”、法治教育课等纪法学习制度,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深化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及时通报师德失范行为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培树师德先进典型,县校两级联动、全域推进,推动各校开展教师职业礼遇活动,积极打造教师师德涵养基地,充分发挥典型示范辐射作用。

(四)检查督导(5月-6月)。县纪委监委、县教育局联合成立督查组,对各学校幼儿园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检查督导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访谈约谈、查看凭证资料等方式开展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全县学校总数的10%。督查组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根据研判结果和问题性质及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组织或教育主管部门处置。

(五)整改落实(7月)。县教育局以及下属单位、学校对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深化改革,加强教育监管,巩固和深化治理成果。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局长赵东平任组长,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副局长杨有根、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蔡建强、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陈锁任副组长,县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廖素军、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蒋经洲、政工科负责人梅伟敏、计划计财科负责人吴全海、教育科负责人胡永进、教育审计服务中心主任周海全、校园安全科负责人刘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夏满宽、学生指导中心主任王琦、教育设施服务中心主任纪承居、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包意忠、教育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张杰肖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政工科;专项经费使用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财务管理中心。专项整治办公室督促各学校幼儿园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切实成效。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建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紧扣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自查自纠、专题教育、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数字赋能,提高整治质效。运用教职工入职查询系统,做好新入职教师准入核实及在职教师的违法犯罪记录排查工作。运用教师违规处理信息记录系统,落实处理信息登记要求,开展各学校幼儿园师德师风负面问题分析。探索开发应用教师画像和师德师风预警管理系统,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三)强化正面引导,确保平稳推进。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正面引导,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大力宣扬优秀教师典型,推广经验做法,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强化警示震慑。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举案说法,进一步提升教职工队伍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同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附件:1.师德师风专项检查表

  2.教师廉洁从教承诺书

  3.教师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表

  4.专项资金使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表

  5.专项资金使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内容

附件1:师德师风专项检查表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系方式:

检查项目

检查清单内容

检查结果

师德师风日常管理

是否有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是否有专题分析研判师德师风会议记录

是否有师德师风重点隐患排查记录

是否有党政主要领导与教师师德专题谈心谈话记录

是否设立校内外电话、信箱、邮箱等师德投诉和举报平台

是否对教职员工进行违法及犯罪纪律筛查

是否有每学期开展师德案例警示教育记录

是否有每位教师签订廉洁从教承诺书、教师师德师风问题整治工作个人自查表、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整治重点清单告知书

是否有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师德先进典型宣讲记录

师德师风重点问题

是否有教师违反政治纪律问题

是否有教师违反廉洁从教问题

是否有教师违反生活纪律问题

是否有教师侵害学生权益问题

是否有教师违反法律法规问题

是否有教师违反学术诚信问题

是否有学校失管失责问题

是否有其他有损教师职业荣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问题

附件2:教师廉洁从教承诺书

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定和增强教师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恪守职业道德,加强师德修养,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十条禁令”和师德“六条红线”等规定,自觉用法律法规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教学行为。

二、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杜绝慵、懒、散、浮、拖现象。

三、不组织、参与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补课、有偿带生,不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不向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四、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习、有偿补课、有偿招生。

五、不讽刺、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虐待、猥亵、伤害学生。

六、不收受或向学生及家长索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七、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对学生的影响从事推销商品、服务等营利性活动。

八、不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并接受监督。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3:教师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表

自查重点方面

自查重点问题清单

自查情况

(如存在问题,请详细说明)

思想政治方面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妄议党的大政方针,发表与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一致的错误言论。

2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网络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或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3.编造、散步政治谣言或其他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史、国史、军史。

5.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等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旗帜不鲜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6.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传播宗教极端思想,或带领学生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教学或实践活动。

7.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传播低级庸俗文化。

廉洁从教方面

1.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

2.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4.利用家长资源谋取个人私利或不当利益。

5.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6.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读物、学具教具、生活用品、商业保险等收取回扣。

7.在购买办公设备、学生校服、教学装备等物资采购中收受回扣。

8.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9.违规使用科研经费。

10.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取酬行为。

生活作风方面

1.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

2.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3.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合有不当行为。

4.着装仪容存在“脏、露、透、短、紧、异”等不得体行为,不适应教师职业特点。

侵害学生权益方面

1.违反教学规律,敷衍教学;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或空岗。

2.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

3.实施猥亵、性骚扰等行为。

4.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5.私自截留、挪用学生各类补助、劳务费等。

6.不尊重学生隐私,擅自开拆学生私人信件,擅自在公共场合公布学生家庭隐私;要求学生当众打开书包展示物品、相互或自我搜身;要求学生进行相互检举或举报等。

7.通过工作群、家长会等平台或场合向学生、家长进行商品营销,或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等活动。

遵纪守法方面

1.酒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参与嫖娼等色情活动。

3.吸食毒品或参与赌博活动。

4.存在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行为。

学术诚信方面

1.在项目申请、成果申报、职务(职称)晋升、评优评先中,伪造、篡改学术经历、学术能力、学术成果。

2.在科研活动中,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伪造或篡改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3.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或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或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4.违反正当程序或者放弃学术标准,进行不当学术评价,甚至虚假评价。

5.对学术批评者进行压制、打击、报复。

6.论文或论著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

7.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妨碍他人研究活动。

其他方面

1.其他有损教师职业荣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等问题。

上述自查整治重点清单均系本人填报,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并郑重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规定要求,不做违反以上规定的事情,如发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专项资金使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表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系方式:

编号

自查清单

发现的问题

(逐条填写)

整改措施及

完成时限

整改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

(科室)

1

是否违反经费管理使用规定,私设“小金库”

2

是否存在侵占挪用公款、公物现象

3

是否违反支出管理规定,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

4

是否违反资产管理规定,在资产购置、使用、保管、处置中造成浪费和损失

5

是否违反项目采购有关规定,有意规避招标采购,从中谋取利益和收受回扣

6

是否违反学生项目资助资金和伙食费管理规定,存在虚报、挪用或不及时发放学生资助资金和生活补贴及伙食费的情况

7

是否违反基建项目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的

8

是否存在基建项目现场监管不到位,导致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

9

是否存在基建项目超概算逾期不能办理结算, 导致固定资产无法移交情况

10

是否存在其他套取项目资金、未按专项管理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等行为

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附件5:专项资金使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内容

一、组织开展专项资金使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成立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开展专项检查的时限、过程及内容。重点围绕小额维修项目、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安保、装备购置、教育信息化、教师管理、教师发展培训、教育管理发展、学前教育发展、学生资助、教育综合管理等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

二、专项资金使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发现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说明

主要内容包括:按照项目名称列出项目金额、实施情况、执行情况、结余情况,并根据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说明。

三、对专项资金使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主要内容包括:对问题进行逐条梳理对应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对存在违规、违法、违纪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学校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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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开展全县教育系统不正之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8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教育局 字体:[ ]

各学区、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现印发《关于开展全县教育系统不正之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文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文成县教育局     

(代章)                         2024年2月27日

文成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印发  

关于开展全县教育系统不正之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省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问题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教育系统不正之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聚焦落实师德师风教师评价第一标准要求,突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净化全县教育领域政治生态,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有力推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为加快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打响“好学文成”品牌提供坚强保障。

二、范围和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及教育局直属单位教职员工。

三、整治重点

为进一步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结合我县实际,本次专项整治重点突出师德师风、专项经费使用两个方面。

(一)师德师风专项整治重点清单

1.违反政治纪律问题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妄议党的大政方针,发表与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一致的错误言论;

(2)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网络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或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3)编造、散布政治谣言或其他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史、国史、军史;

(5)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等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旗帜不鲜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6)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传播宗教极端思想,或带领学生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教学或实践活动;

(7)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传播低级庸俗文化。

2.违反廉洁从教问题

(1)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

(2)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4)利用家长资源谋取个人私利或不当利益;

(5)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或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6)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读物、学具教具、生活用品、商业保险等获取回扣;

(7)在购买办公设备、学生校服、教学装备等物资采购中收受回扣;

(8)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9)违规使用科研等经费;

(10)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取酬行为。

3.违反生活纪律问题

(1)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

(2)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3)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

(4)着装仪容存在“脏、露、透、短、紧、异”等不得体行为,不适应教师职业特点。

4.侵害学生权益问题

(1)违反教学规律,敷衍教学;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或空岗;

(2)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

(3)实施猥亵、性骚扰等行为;

(4)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5)私自截留、挪用学生各类补助、劳务费等;

(6)不尊重学生隐私,擅自开拆学生私人信件,擅自在公共场合公布学生家庭隐私;要求学生当众打开书包展示物品、相互或自我搜身;要求学生进行相互检举或举报等;

(7)通过工作群、家长会等平台或场合向学生、家长进行商品营销,或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等活动。

5.违反法律法规问题

(1)酒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参与卖淫嫖娼、有偿陪侍等活动;

(3)吸毒贩毒或参与赌博活动;

(4)存在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行为。

6.违反学术诚信问题

(1)在项目申请、成果申报、职务(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有失公平的行为;

(2)在科研活动中,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伪造或篡改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7.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失管失责问题

(1)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日常教育督导不到位;

(2)学校对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推诿隐瞒;

(3)学校对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或拒不处分、拖延处分;

(4)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因师德失范行为引发舆情或其他不良社会影响;

(5)家校沟通联系不到位等引发重大社会舆情。

8.其他有损教师职业荣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问题。

(二)专项经费使用专项整治重点清单

重点围绕小额维修、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安保、装备购置、教育信息化、教师管理、教师发展培训、教育管理发展、学前教育发展、学生资助、教育综合管理等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开展整治。

1.违反经费管理使用规定,私设“小金库”;

2.侵占挪用公款、公物;

3.违反支出管理规定,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的;

4.违反资产管理规定,在资产购置、使用、保管、处置中造成浪费和损失的;

5.违反工程项目采购有关规定,有意规避招标采购,从中谋取利益和收受回扣的;

6.违反学生项目资助资金管理规定,虚报、挪用或不及时发放学生资助资金和生活补贴的;

7.违反基建项目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的;

8.基建项目现场监管不到位,导致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的;

9.其他套取项目资金、未按专项管理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等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1月)。县纪委监委、县教育局研究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县教育局牵头梳理整治工作内容、步骤,印发整治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全县各学校幼儿园同步开展整治工作。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并予以公开,举报电话:0577-59006006,举报邮箱:jyjjz007@163.com。

(二)自查自纠(2月—4月)。各学校幼儿园围绕师德师风建设整治重点清单、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对2021年以来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各学校幼儿园3月5日前向县教育局政工科报送师德师风专项检查表(附件1)(其中各单位教师于3月5日完成签订相关责任书并留校备查,附件2、3);4月15日前向县教育财务管理中心报送专项经费使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表、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报告(附件4、5)。同时,教育局审计中心将定期开展专项内审,强化监督。

对如实报告、主动说明的,依法依规可从轻或减轻处理;未按要求自查报告的,纵容包庇、说情抹案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始后,仍顶风违规违纪违法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或加重处理。

(三)专题教育(贯穿全过程)。将师德要求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师管理全过程。强化教育纪律法规学习,建立健全“会前十分钟”、法治教育课等纪法学习制度,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深化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及时通报师德失范行为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培树师德先进典型,县校两级联动、全域推进,推动各校开展教师职业礼遇活动,积极打造教师师德涵养基地,充分发挥典型示范辐射作用。

(四)检查督导(5月-6月)。县纪委监委、县教育局联合成立督查组,对各学校幼儿园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检查督导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访谈约谈、查看凭证资料等方式开展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全县学校总数的10%。督查组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根据研判结果和问题性质及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组织或教育主管部门处置。

(五)整改落实(7月)。县教育局以及下属单位、学校对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深化改革,加强教育监管,巩固和深化治理成果。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局长赵东平任组长,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副局长杨有根、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蔡建强、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陈锁任副组长,县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廖素军、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蒋经洲、政工科负责人梅伟敏、计划计财科负责人吴全海、教育科负责人胡永进、教育审计服务中心主任周海全、校园安全科负责人刘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夏满宽、学生指导中心主任王琦、教育设施服务中心主任纪承居、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包意忠、教育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张杰肖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政工科;专项经费使用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财务管理中心。专项整治办公室督促各学校幼儿园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切实成效。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建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紧扣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自查自纠、专题教育、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数字赋能,提高整治质效。运用教职工入职查询系统,做好新入职教师准入核实及在职教师的违法犯罪记录排查工作。运用教师违规处理信息记录系统,落实处理信息登记要求,开展各学校幼儿园师德师风负面问题分析。探索开发应用教师画像和师德师风预警管理系统,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三)强化正面引导,确保平稳推进。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正面引导,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大力宣扬优秀教师典型,推广经验做法,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强化警示震慑。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举案说法,进一步提升教职工队伍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同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附件:1.师德师风专项检查表

  2.教师廉洁从教承诺书

  3.教师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表

  4.专项资金使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表

  5.专项资金使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内容

附件1:师德师风专项检查表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系方式:

检查项目

检查清单内容

检查结果

师德师风日常管理

是否有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是否有专题分析研判师德师风会议记录

是否有师德师风重点隐患排查记录

是否有党政主要领导与教师师德专题谈心谈话记录

是否设立校内外电话、信箱、邮箱等师德投诉和举报平台

是否对教职员工进行违法及犯罪纪律筛查

是否有每学期开展师德案例警示教育记录

是否有每位教师签订廉洁从教承诺书、教师师德师风问题整治工作个人自查表、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整治重点清单告知书

是否有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师德先进典型宣讲记录

师德师风重点问题

是否有教师违反政治纪律问题

是否有教师违反廉洁从教问题

是否有教师违反生活纪律问题

是否有教师侵害学生权益问题

是否有教师违反法律法规问题

是否有教师违反学术诚信问题

是否有学校失管失责问题

是否有其他有损教师职业荣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问题

附件2:教师廉洁从教承诺书

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定和增强教师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恪守职业道德,加强师德修养,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十条禁令”和师德“六条红线”等规定,自觉用法律法规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教学行为。

二、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杜绝慵、懒、散、浮、拖现象。

三、不组织、参与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补课、有偿带生,不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不向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四、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习、有偿补课、有偿招生。

五、不讽刺、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虐待、猥亵、伤害学生。

六、不收受或向学生及家长索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七、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对学生的影响从事推销商品、服务等营利性活动。

八、不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并接受监督。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3:教师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表

自查重点方面

自查重点问题清单

自查情况

(如存在问题,请详细说明)

思想政治方面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妄议党的大政方针,发表与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一致的错误言论。

2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网络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或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3.编造、散步政治谣言或其他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史、国史、军史。

5.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等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旗帜不鲜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6.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传播宗教极端思想,或带领学生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教学或实践活动。

7.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传播低级庸俗文化。

廉洁从教方面

1.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

2.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4.利用家长资源谋取个人私利或不当利益。

5.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6.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读物、学具教具、生活用品、商业保险等收取回扣。

7.在购买办公设备、学生校服、教学装备等物资采购中收受回扣。

8.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9.违规使用科研经费。

10.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取酬行为。

生活作风方面

1.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

2.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3.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合有不当行为。

4.着装仪容存在“脏、露、透、短、紧、异”等不得体行为,不适应教师职业特点。

侵害学生权益方面

1.违反教学规律,敷衍教学;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或空岗。

2.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

3.实施猥亵、性骚扰等行为。

4.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5.私自截留、挪用学生各类补助、劳务费等。

6.不尊重学生隐私,擅自开拆学生私人信件,擅自在公共场合公布学生家庭隐私;要求学生当众打开书包展示物品、相互或自我搜身;要求学生进行相互检举或举报等。

7.通过工作群、家长会等平台或场合向学生、家长进行商品营销,或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等活动。

遵纪守法方面

1.酒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参与嫖娼等色情活动。

3.吸食毒品或参与赌博活动。

4.存在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行为。

学术诚信方面

1.在项目申请、成果申报、职务(职称)晋升、评优评先中,伪造、篡改学术经历、学术能力、学术成果。

2.在科研活动中,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伪造或篡改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3.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或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或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4.违反正当程序或者放弃学术标准,进行不当学术评价,甚至虚假评价。

5.对学术批评者进行压制、打击、报复。

6.论文或论著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

7.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妨碍他人研究活动。

其他方面

1.其他有损教师职业荣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等问题。

上述自查整治重点清单均系本人填报,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并郑重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规定要求,不做违反以上规定的事情,如发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专项资金使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表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系方式:

编号

自查清单

发现的问题

(逐条填写)

整改措施及

完成时限

整改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

(科室)

1

是否违反经费管理使用规定,私设“小金库”

2

是否存在侵占挪用公款、公物现象

3

是否违反支出管理规定,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

4

是否违反资产管理规定,在资产购置、使用、保管、处置中造成浪费和损失

5

是否违反项目采购有关规定,有意规避招标采购,从中谋取利益和收受回扣

6

是否违反学生项目资助资金和伙食费管理规定,存在虚报、挪用或不及时发放学生资助资金和生活补贴及伙食费的情况

7

是否违反基建项目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的

8

是否存在基建项目现场监管不到位,导致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

9

是否存在基建项目超概算逾期不能办理结算, 导致固定资产无法移交情况

10

是否存在其他套取项目资金、未按专项管理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等行为

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附件5:专项资金使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内容

一、组织开展专项资金使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成立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开展专项检查的时限、过程及内容。重点围绕小额维修项目、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安保、装备购置、教育信息化、教师管理、教师发展培训、教育管理发展、学前教育发展、学生资助、教育综合管理等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

二、专项资金使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发现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说明

主要内容包括:按照项目名称列出项目金额、实施情况、执行情况、结余情况,并根据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说明。

三、对专项资金使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主要内容包括:对问题进行逐条梳理对应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对存在违规、违法、违纪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学校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