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基本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文件
索引号 001008003010026/2024-102081
组配分类 政策性文件 发布机构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03-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文政办发〔2024〕13号 有效性 有效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文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7 16:14:11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文成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文政办发〔2020〕27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文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在目录公布后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方案,按照程序及相关规定要求组织起草决策草案,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目录管理机制,未纳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各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动态管理机制纳入目录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并说明理由,方可启动决策程序。

四、各乡镇、部门应在2024年3月31日前制定并公布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各决策事项组织实施的合法性、规范性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

附件:2024年度文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 3月22日

附件:2024年度文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重大行政决策主体

承办部门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是否履行公众参与

是否履行听证程序

是否履行专家论证

是否履行风险评估

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

1

文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

文成县人民政府

文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

2024年10月

2

文成县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23-2035)

文成县人民政府

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24年10月

3

调整文成县城镇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文成县人民政府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2〕163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浙江省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浙价法〔2018〕99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浙江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浙价成〔2018〕39号)、《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城镇供水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2〕48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浙价成〔2018〕160号)

2024年12月

4

文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文成县人民政府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

2024年12月

5

文成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

文成县人民政府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2024年12月

6

文成县县道网规划

(2021-2035年)

文成县人民政府

文成县交通运输局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浙江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

2024年12月

7

文成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中期评估报告

文成县人民政府

文成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启动开展全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2024年12月

8

文成县燃气专项规划

文成县人民政府

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镇燃气规划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2024年12月

9

关于动态调整大峃镇人民政府等8个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第2批)

文成县人民政府

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4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

2024年12月

备注:1、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履行公众参与程序;

2、决策事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存在较大分歧的可以召开听证会;

3、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

4、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

5、重大行政决策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印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  > 政策文件
索引号 001008003010026/2024-102081
组配分类 政策性文件 发布机构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03-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文政办发〔2024〕13号 有效性 有效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文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7 16:14:11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文成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文政办发〔2020〕27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文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在目录公布后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方案,按照程序及相关规定要求组织起草决策草案,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目录管理机制,未纳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各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动态管理机制纳入目录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并说明理由,方可启动决策程序。

四、各乡镇、部门应在2024年3月31日前制定并公布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各决策事项组织实施的合法性、规范性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

附件:2024年度文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 3月22日

附件:2024年度文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重大行政决策主体

承办部门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是否履行公众参与

是否履行听证程序

是否履行专家论证

是否履行风险评估

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

1

文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

文成县人民政府

文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

2024年10月

2

文成县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23-2035)

文成县人民政府

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24年10月

3

调整文成县城镇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文成县人民政府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2〕163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浙江省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浙价法〔2018〕99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浙江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浙价成〔2018〕39号)、《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城镇供水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2〕48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浙价成〔2018〕160号)

2024年12月

4

文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文成县人民政府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

2024年12月

5

文成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

文成县人民政府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2024年12月

6

文成县县道网规划

(2021-2035年)

文成县人民政府

文成县交通运输局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浙江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

2024年12月

7

文成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中期评估报告

文成县人民政府

文成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启动开展全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2024年12月

8

文成县燃气专项规划

文成县人民政府

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镇燃气规划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2024年12月

9

关于动态调整大峃镇人民政府等8个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第2批)

文成县人民政府

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4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

2024年12月

备注:1、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履行公众参与程序;

2、决策事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存在较大分歧的可以召开听证会;

3、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

4、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

5、重大行政决策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