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0086/2024-102377 |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县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局机关各党支部,机关各科室、中队,下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薛乐之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林胜斌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机关日常办公、宣传教育、组织人事、督查督办、信访督办、星级中队创建、工青妇、老干部、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全面从严治党、机关党建(群团)、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污水治理、行政审批等工作;牵头落实城市内涝治理、平安建设、文明机关创建、疫情防控、环保督察、排水管网整治、道路综合整治、“五水共治”、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市域治理现代化、园林城市创建、森林城市、儿童友好城市、历史文化名城、未来社区、“最多跑一次”改革、“互联网+政务”、共享单车管理等工作;负责县城管办日常工作;分管局办公室、人事督查科、督查办、市政园林科(行政审批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联系南田、西坑、百丈漈、二源、铜铃山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俊杰 协助局长负责执法指导、执法督察、执法案件查处、互联网+监管”等工作;牵头落实扫黑除恶、“三改一拆”、“四边三化”、“无违建”创建、建筑渣土消纳管理、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负责智慧城管、市(县)长热线、交通治堵管理、道路违停等工作;负责公用事业、城市节约用水等工作,牵头节水型小区创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分管法制科、公用事业管理所、县建筑渣土消纳管理中心,指挥中心、机动中队;联系大峃、黄坦、周壤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与县“三改一拆”办公室、县城运安委办、县深蓝公司。
副局长金晶晶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计财装备、绩效考核、市容环卫、养犬管理、垃圾分类等工作,牵头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枫桥式”执法队创建、“两个健康”、共同富裕、城乡风貌提升、美丽城镇建设、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分管市容环卫科、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所;联系珊溪、玉壶、峃口、巨屿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县垃圾分类办公室、县养犬管理办公室、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薛乐之同志与林胜斌同志、刘俊杰同志与金晶晶同志互为AB 岗,当互为AB岗的局领导一方因出差、学习、请(休)假或其他情况不能在岗履职时,由对应的另一方临时代为处理其分管及联系的有关工作。
索引号 | 001008003010086/2024-102377 |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县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局机关各党支部,机关各科室、中队,下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薛乐之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林胜斌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机关日常办公、宣传教育、组织人事、督查督办、信访督办、星级中队创建、工青妇、老干部、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全面从严治党、机关党建(群团)、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污水治理、行政审批等工作;牵头落实城市内涝治理、平安建设、文明机关创建、疫情防控、环保督察、排水管网整治、道路综合整治、“五水共治”、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市域治理现代化、园林城市创建、森林城市、儿童友好城市、历史文化名城、未来社区、“最多跑一次”改革、“互联网+政务”、共享单车管理等工作;负责县城管办日常工作;分管局办公室、人事督查科、督查办、市政园林科(行政审批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联系南田、西坑、百丈漈、二源、铜铃山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俊杰 协助局长负责执法指导、执法督察、执法案件查处、互联网+监管”等工作;牵头落实扫黑除恶、“三改一拆”、“四边三化”、“无违建”创建、建筑渣土消纳管理、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负责智慧城管、市(县)长热线、交通治堵管理、道路违停等工作;负责公用事业、城市节约用水等工作,牵头节水型小区创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分管法制科、公用事业管理所、县建筑渣土消纳管理中心,指挥中心、机动中队;联系大峃、黄坦、周壤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与县“三改一拆”办公室、县城运安委办、县深蓝公司。 副局长金晶晶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计财装备、绩效考核、市容环卫、养犬管理、垃圾分类等工作,牵头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枫桥式”执法队创建、“两个健康”、共同富裕、城乡风貌提升、美丽城镇建设、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分管市容环卫科、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所;联系珊溪、玉壶、峃口、巨屿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县垃圾分类办公室、县养犬管理办公室、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薛乐之同志与林胜斌同志、刘俊杰同志与金晶晶同志互为AB 岗,当互为AB岗的局领导一方因出差、学习、请(休)假或其他情况不能在岗履职时,由对应的另一方临时代为处理其分管及联系的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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